顶点小说 > 网游小说 > 幽冥之罪 >第四十二章 靠岸
    

    谭磊点点头,“但只是在血液补充充足的头两个小时内,之后就进入衰败,每日从四种状态中轮回,当然这是指能够吃得饱的,吃不饱的,就是一个星期吃一次,那种人,就会很老,皮肤干巴巴的,他们不会死,因为已经是死人了,但如果长期得不到进食,皮肤就会越来越萎缩,最后失去行动能力,变成活干尸。”

    “那伊丽莎白城岂不是全是吸血鬼了?”

    “聪明的人变成吸血鬼,会一直保持着聪明的智商,但不聪明的人,也没办法变得聪明,成为吸血鬼改变不了原本的事物,不能控制人心,也没有什么特异功能。”

    谭阳伸了个懒腰继续说。

    “但他们并没有超高速移动能力,速度和生前没差,不过他们不会累,没有肌肉酸痛的感觉,所以不要跟他们比耐力,你跑不过他们的,另外就是骨骼跟牙齿非常坚硬,至于视力,并没有多好,生前是近视,死后依旧是近视。”

    罗雯拍了下寻月,补充道。

    “骨架不会变,但容貌会从成年变到老年,这要看喝血的程度。”

    “要怎么杀掉他们?”

    “桑德店里卖的银子弹枪,到了伊丽莎白城会开出相应的宝箱。”

    谭磊补充道:“城中有吸血鬼是历来就有的,所以肯定有什么东西管理他们,但也容易出现另一种现象,就是饲养人。”

    其余人认同这个观点,频频点头。

    山姆说:“饲养人我没遇见过,只是听说过,准确的说,我没在伊丽莎白城呆很久,基本上就只在天云港附近等待着集齐碎片,伊丽莎白城太可怕了,尽量不要遇见那些吸血鬼才好。”

    两天后的傍晚时分,一号船第一个到达伊丽莎白天云港。

    他们一致决定,在船上呆一晚,明早太阳升起后再下船。

    伊丽莎白的天云港跟前几个不同。

    是开放式的。

    紧挨着天云港的东西两侧,就是商船和货船的港口,都在正常营业。

    且这里的年份跟前几个不同,从港口船只的形态以及电灯汽车的改造,还有港口附近的高楼形状、和人们的穿着,这里差不多就是二十世纪五十六年代。

    远远的看去,天云港港口外就有大型的商场以及饭店旅店。

    “咱们是不是靠的太近了?”

    谭阳有些忌惮,看着左右两侧的港口以及停泊却没有熄灯的船只。

    “疏忽。”

    罗雯也为自己的经验不足懊恼,“这游戏船只说玩家在船上不能造次,却没说这些原住民,不能上来大开杀戒。”

    寻月悄声问:“会不会我们不邀请他们,他们就不会——”

    “不会,那都是影视效果,他们生前是人,这就像是沾染了某种病毒才由死尸复活,并没有什么神奇的能力。”

    五人趴在船边,警惕地观察着岸边的灯光,坐着救生船逃走的概率不大。

    提心吊胆在海上熬一夜也很是为难。

    “看旅店里还有人的,我们就住一夜,从港口到旅店门口,这么短的距离,应该不会遇到什么不测,况且——”

    谭磊停顿片刻,指着稍显繁华的港口区,“你们不觉得这一切都井然有序的吗?”

    山姆说:“还记得瞎眼老妇说的吗?只有找到主线,才能找到真迹,或许,这些其实都是虚幻的。”

    罗雯整理下衣领,极其不屑地白了山姆一眼,“咬你一口,你就知道这究竟是真实的还是虚幻的。”

    “那还?”山姆尴尬笑笑。

    罗雯点了下谭磊,“他说的也有道理,不过我们得注意安全,好在,我们还有车呢,虽然对比起这个先进的城市,咱们的车,稍显落后那么一点点。”

    谭阳笑着走向汽车,“那可就是古董了。

    船已靠岸。

    一行人开车下来,在路过天云港港口的时候,引起一些附近居民驻足张望。

    寻月看着那些穿着牛仔裤和白T恤的人,时空穿越的感觉,恐怕就是现在的情形。

    她看了看自己这身中世纪末的服装,又看了看罗雯的长裙,这身装扮太不实用了。

    “往后会不会有咱们古代的服装?”

    她稀奇地看着商场外的霓虹灯,以及自动贩卖机里的老式瓶装可乐。

    罗雯转头一笑,“会,所以要买好多衣服包包和鞋子哦~”

    罗雯志不在收集碎片闯关,而是在不同关城中享受生活。

    车停在一家汽车旅馆门口,老板已经出来围观了。

    “你们从港口出来?天啊,咱们这儿有二十几年没有玩家经过了,我上次见到玩家的时候还只有八岁,你们是要住店?身上带着的是金币对吗?”

    老板身材微胖,穿着牛仔外套,梳着大背头,留着八字胡,看起来时尚又憨厚。

    “这里有兑换银行吗?”山姆问。

    “毕竟二十几年没有玩家过来了,所以银行办理兑换的窗口荒废,不过你们要是去,他们会给你们兑换的,但是要等到明天,他们下午四点就准时下班了。”

    “那我们?”

    “进来吧,和我聊聊你们的经历,也好让我涨涨见识。”

    罗雯和蔼一笑,“我们也想涨涨见识呢。”

    这家旅馆的客人不多,两个在一楼看电视,三个聚在一起喝酒,四个在打牌。

    “约翰,来新客人了!”

    大腹便便的酒鬼扬了扬酒瓶子。

    “他们可是玩家。”

    “玩家?什么玩家?街区游戏吗?那我还是赢过一盘的。”酒鬼的大鼻子通红,说话已经不大利索了。

    “坦尼,你不知道玩家吗?二十七年前曾经来过一拨,在中间港,哦,二十七年前你该不会还在吃奶吧?”

    约翰老板笑盈盈将五人让到一张空桌前,“坐,先坐,我们这里只有酒,要吃饭得去隔壁的快餐店预定。”

    “不了,我们在船上吃过了。”

    听约翰老板说起当地人称‘中间港’的玩家,店内的客人牌也不打了,电视也不看了,喝酒的拎着酒瓶子也凑了过来。

    “中间港,我以为荒废了。”

    “中间港啊,原来那是个港口啊?我还以为是个故意占地皮不给卖呢。”

    “你真有想法,故意占地皮,呵,嗝~”

    “那他们为什么来这里?”

    所有目光都落在五个穿着奇装异服的外地人身上。

    “玩家是来参加演出的吗?为什么穿成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