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都市小说 > 晓妆初 >第一章 猪肉
    十年后

    乡野山间,一辆金顶豪华马车缓慢行驶在路上,在苍山古树间颇为显眼。

    赶车的是一位少年,束发皂靴紫衣,嘴里哼着小调,手里拿着马鞭。

    突然,林子里传来些悉悉索索的响动,年轻人停下了小调,勒停了马车,侧耳细听,约莫着像是一伙劫匪,抢了京都哪户大宅子里的东西,正在商量着这接下来如何逃跑,如何分赃。

    “少爷,我们要不要管管?反正此行目的地就在京都,要是借此机会结交上几个显贵,不是挺好的嘛。”赶车的拿着马鞭靠在轿厢边,对里面说。

    车里没有回应,倒是伸出一柄玉骨折扇,砸在赶车的头上,他疼的哎呦一声大叫,然后捂着脑袋说道:“好好好,我知道了,闲事莫理,闲事莫理。我们先在这儿等会儿,免得惊动了他们,要是他们冲我们来了,更不好办,等他们离开以后,我们再赶路。”

    这赶车的紫衣年轻人,是个话痨。

    他们不想引起注意,可赶车的话太多,这辆马车又太过显眼,本想放对方一个方便,没想到人家却不领情,反倒打起了他们的主意。

    四五个彪形大汉扛着些袋子往马车前一杵,为首的是个大胡子,上前喝道:“嘿!小孩儿,赶紧叫车里的人滚出来,爷爷们要用这辆马车,你们乖乖听话,我就放你们一条生路,不然我就将你们挨个儿的撕碎,扔在这山里喂狼!”说完还哈哈大笑起来,其余几人也颇为捧场。

    赶车的回头冲车里那位说道:“少爷,这回可不是我们管闲事,是闲事找上我们了。”

    里边那位,眼都没睁,轻飘飘的说了句:“还不是因为你,去吧,莫要伤人性命。”

    赶车的一听,开心大笑,满口答应。

    自从决定要去京都,就一直在赶路,都没机会休息,更别说练练拳脚了,这回可算逮到机会,可以松松筋骨,怎能不笑。

    他这一笑不要紧,可却惹毛了为首的,气急败坏的朝马车走了过来,边走边骂:“我看你们是敬酒不吃吃罚酒,爷爷今天心情好,本想留你们一命,现在看来,还是撕碎了喂狼更合爷爷的心意。”

    说着就冲将过来,赶车的从马车上跳下,不紧不慢的也朝他走去,见为首的大胡子靠近,一个马鞭甩过去,正好抽到他耳朵上的汗毛。

    这一鞭子的抽的猝不及防,不仅为首的大胡子没想到,就连其余几个在旁边看着热闹的人都吓的目瞪口呆。

    他以为见了血,用手一摸,除了汗和泥,什么都没有,这让他觉得刚丢脸,自己怎么能在一个小毛孩子面前如此失态?

    他暗地里向后面几个人招了招手,几人会意,交流了一下眼神,然后一拥而上。

    别看赶车的孩子只有十几岁的模样,力气不大,可滑溜得很,几个人欲将其抓住,来个五马分尸,可抓来抓去,扑了几个空,连毛都没摸到。

    不过赶车的也就只能用轻功躲避,想以一敌五,以他现在的实力,还不允许。

    “妈的,这小子,滑不溜手,像条泥鳅!”其中一个独眼龙,累的气喘吁吁,叉着腰骂道。

    没想到他见捉赶车的无望,眼珠一转,脸上露出一丝奸诈的笑容,朝着马车的方向走去。赶车的看见独眼龙过去,自己却被其他几人缠住,无法脱身,十分焦急,大喊道:“不要靠近马车,有本事冲着我来!”

    独眼龙偷偷溜到马车侧面,听见赶车的这样喊,暗喜,心想自己果然没有猜错,没准这车里是他的老妈,我还可以趁机爽一把。

    劫财外加劫色,岂不快哉。

    想到这儿他的脸上的猥琐更甚,哈喇子都要掉出来了。

    仅剩的那一只眼里,露出让人极其厌恶的神情。

    他满脸堆笑,搓着双手,放缓了语调道,“美人,不要怕,让大爷来陪陪你。”

    说完欲掀开帘子,进去看个清楚明白,没想到还没看清里面几人,是男是女,就被一脚踹在了仅剩的那只眼上,掉下马车,痛的他发出连连惨叫。

    其他几人的缠斗被惨叫声打断,向马车边看去,手里的动作自然迟钝了几分,赶车的趁机摆脱他们,回到了马车边。

    为首的大胡子问:“老五,你他娘的干什么呢?车里坐的是什么人?”

    独眼龙捂着自己的另一个眼睛,跟瞎子一样,看不清东西,嘴里呜呜的说也不清楚,只能连连摇头。

    另一个脸上长着大痦子,痦子上还有一撮毛的大肚子骂道:“我说老五,你摇头是什么意思啊?我看你小子是老毛病又范了,小心另一只眼睛也不保。”

    独眼龙又气又疼,松开捂眼的手,一个又大又圆的乌青印在眼眶上,半边脸都在抽搐着。

    终于能看清些东西,他踉踉跄跄的回到几人身边,对着大痦子道:“二哥,你五弟被人打成这样,你不帮我报仇,居然还说风凉话。”

    “哼!你是个什么坯子,我还能不知道?管不住自己的裤裆,再丢一只眼也是活该!”

    “好啦,好啦!大敌当前,还有心思搞什么内讧,老五的事儿,回去再说,现在先解决眼前的是麻烦!”

    几人围在一圈,你一句我一句,只有一人还算明白,“我看呀,这马车就不是一般人家能用的,说不准正是京都的哪位大人物,我们连赶车的都打不过,车里的人只怕更厉害,我们打不过,更惹不起,不如我们趁里面的人没有发怒,快些溜了的好。”

    “是啊,是啊。”

    “说的有道理。”

    “大哥,我们快溜吧。”

    “……”

    大胡子道:“上一票得手的东西已经够我们用些日子了,再和他们耗下去,怕官府的人就该追上来了,我们见好就收,分了赃,各自逃,家里汇合。”

    几人对了眼神,想拿上东西逃走,没想到马车上扔出一块石头,打在了一个贼人的手上,裂开一个大口,血都出来了。

    看着那人的惨象,几人忙缩回了手,跪地求饶,什么爷爷奶奶的,恨不得连自己的祖宗十八代都搬出来了。

    赶车的见状问道:“少爷,现在怎么办?”

    “人可以走,东西留下!”

    赶车人答应了一声,对那几人喊道:“算你们几个走运,我家少爷心情好,今日不杀生,还不把东西留下,快滚!”

    听说要把东西留下,几人很是不情愿,面面相觑,为首的大胡子求道:“大爷,这些东西怎么说也是我们冒着生命危险得的,我这兄弟还险些瞎了另一只眼,如今您高抬贵手好歹也给我们留些吧,家里还有老父老母,黄口小儿等着吃饭呐。”

    其余几人也有样学样,开始卖惨求饶。

    马车上的人用玉骨扇将帘子挑起一个缝隙,向外看了看,没有说话,赶车的到是心领神会说道:“我家少爷心善,你们就将金银带走,其余的全部留下。”

    听见赶车的这样说,几人将包袱袋子里的黄白之物全部塞进自己的怀里,装不下的都塞进了裤子里,然后一溜烟儿的跑了。

    见他们走远,赶车的将马车赶到他们留下的物品跟前。

    下车看了看,包袱里几乎空了,想来那些劫匪也只知道金银的价值,偷不出什么真的好玩意。

    “少爷,剩下的东西怎么处理?几块玉佩,几个瓶瓶罐罐,几把扇子,还有一个大袋子,里面软软的,像是猪肉。你说着些贼人,真是没有见识,连猪肉都偷。”

    “捡你喜欢的带走。”马车里的人说,“剩下的就扔在这儿把。”

    “扔在这?少爷您是认真的吗?这些东西都是他们从大户里偷出来的,没准能值不少钱呢。”

    赶车的心想:这少爷真是败家,这么多好东西居然要扔掉,我偏不,等进了城,找个地方把东西卖了,肯定能赚不少银子。

    想着他将地上所有的东西都收了起来,放进马车里,就连那袋子猪肉都没放过。

    “鸣珂!”马车上的人大喊一声!他很少直呼其名,这回是真的有些生气了。

    “怎么了,少爷?你不是说我可以捡喜欢的带走嘛,这些,我都喜欢呀!”

    不想和鸣珂争论,他只能尽量缩在马车的一侧,远离那袋猪肉。

    和那伙劫匪纠缠了半天,再次赶路的时候,已经是傍晚,行了一个多时辰,山里的天色就漆黑无比,伸手不见五指了。

    鸣珂找了个背风的地方,将马车停好,又找了些草料喂马。

    一切安置好,又在不远处的树下生起一堆柴火。

    因不想与猪肉同在一辆马车,那人才难得的走下车来。

    一身月白色的长衫,手持一柄玉骨扇,一只古朴的发簪随意的在头上插着,一副贵公子的模样,腰间却没有任何配饰。

    本是偏偏公子却生得肤如凝脂,唇红齿白,一双凤眼更是勾人的紧,只看上一眼就再难忘记,因此鸣珂还常常打趣,说他是白狐仙转世的男狐狸精,摄人心魄,为此他也没少挨打。

    天色渐晚,肚子开始咕咕的叫了起来,鸣珂笑道:“少爷,还是我机灵吧,多亏我带上了猪肉,不然今晚恐怕要饿肚子了,你还嫌弃那猪肉,现在派上用场了吧,等着我去割些来,在这火上烤一烤,再放点儿我的独家蜜汁酱料,那滋味,简直可以用人间极品来形容,光是想着我就流口水了。”然后三步并作两步的赶去马车上那里。

    “啊……!”一声尖叫从马车上传来。“少爷,少爷,少爷……”鸣珂连滚带爬的从马车上跑下来,吓得惊魂未定,面色惨白。

    “难道还有贼人?”那人心想,加快了脚步快速到马车上查看。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原来,那袋子里装的根本不是什么猪肉,而是一个人,一个孩子。

    想是被人下了迷药,虏到这里,正巧被鸣珂捡上了车。刚才一路颠簸,迷药的劲儿已经散的差不多了,再加上刚才被鸣珂的叫声所惊,这才醒了过来。

    他迷迷糊糊睁开眼还没看清周围,就被鸣珂手里明晃晃的刀,吓得又晕死过去。

    “你还举着刀做什么?”那人瞪了一眼鸣珂。

    鸣珂这才意识到,刚才太紧张,手里一直使着劲儿,刀还牢牢得握在手里,现在终于清醒过来,才把刀丢到一边。

    “少爷,他是死了吗?”鸣珂有些担心。

    “车上不便,你把他抱到柴火旁。”那人吩咐完,自己也赶到柴火旁。

    借着火光,才看清楚,这个孩子只有十二三岁的模样,脸上都是泥脏兮兮的,五官也看不清楚,只穿着一身中衣,连外衣都没有,鸣珂将他放在一块平整的大石头上,“少爷,这孩子不会真有什么事儿吧,要是死了我可就惨了,不然你留在身边做个小书童,这样就不用天天把我拴在身边研墨了。”

    那人懒得理他,上前搭了搭脉,脉象虽有些微弱,但还算平稳,估计是被掳时受了惊吓,再加上没有进食,导致体力耗尽,身体虚弱。

    没有了猪肉,也不能饿肚子有啊,鸣珂只能在附近找些小野味,架在火上勉强充饥。

    “少爷,你说,好端端的猪肉,变成了活人,害的我们只能吃这些,还真是倒霉。”鸣珂抱怨着。

    “还不是怪你,多管闲事!”

    “安卓希,你又骂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