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都市小说 > 晓妆初 >携子 弃子
    建西十六年,中秋。

    四岁的安卓希和母亲,在喧闹的夜色中被安庆远从后门赶出了安府,还被威胁不许再踏入京都半步。

    他以为是自己打碎了父亲书房里的花瓶,才惹父亲生了大气,他抱着母亲,连连认错。

    母亲抚着他的头,泪水如泉涌,“这不是你的错,不是你的错……”

    那个男人给的最后的温情,就是一辆送他们离开的破烂马车。

    彼时他还以为,父亲只是一时被气昏了头,叫他们出去避开一段时间,过些时日消了气便可以回家了。

    可万万没想到,这一走,便是十三年。

    离开京都,母亲带着他回了自己的老家,却被村子里的人辱骂,孤立,驱赶,说母亲没羞没臊,当初跟着贼人跑了,如今居然舔着脸,带着野种回来之类的话,连口水都不肯给他们喝。

    彼时他不大懂那些话的含义,只是趴在母亲的背上叫着渴,叫着饿。

    夜宿破庙,他睁大了眼睛问:“母亲?什么是野种?那些人为什么不让我们住在家里?”

    母亲的脸上露出苦涩的笑容,眼泪在眼眶中打转,却咬着牙没让它们流出来,然后强颜欢笑道:“希儿,你记住,你不是野种,你有爹,有娘,你爹是京都的大官,有权有势,你娘虽然没有你爹那样厉害,可是我生下了你啊,你可是这世间最好的男儿,有了你,为娘就成了世上最幸福的娘。”

    “可是母亲,我们为什么不回京都的家?是我打碎了父亲的花瓶,我回去给他道歉,求他原谅,我们出来这么久,我想家了,父亲找不到我们也会着急的,我们快回家吧。”

    家?哪里还有家啊。我的儿啊,你可知道,那里已经不是我们的家了。

    那薄情之人为了他的高官厚禄,锦绣前程,不惜将我们娘俩赶出安府,甚至希望我们从未存在于这个世上。

    如今他已娶了当朝长公主,终于如愿做了皇亲国戚,我们两个的存在,就是他最想抹去的污点。

    可是儿啊,娘不愿你在仇恨中长大,纵有千般怨,万般恨,都让娘独自承受吧。

    我虽是个弃妇,但我绝不会让你成为弃子。

    儿啊,你要快快长大,成为顶天立地,有情有义的好男儿……

    说来也奇怪,自从那天以后,安卓希再没说过要回家,也没提过爹爹。

    她带着他从老家一路西行,终于在一处叫灵泉的地方落了脚,安了家。

    娘俩自食其力,虽然艰苦,可是心里却甜,本以为可以这样相依为命过下去,可没想到老天就是这样不长眼的,好人不长命,祸害活千年。

    安卓希六岁那年,**来村子里抢东西,他小小年纪出来阻挡,哪里会有人将他放在眼里,母亲为了保护他,被人狠狠踢在小腹上。

    本就常年劳累,身体虚弱,这一脚,叫母亲再也没有睁开眼睛。

    他清楚的记着那人可恶的嘴脸,和他腰间挂着的令牌。

    他恨,恨那薄情寡性之人,要不是他,母亲不会就这样死去。

    他恨,恨自己太过弱小,不够强大,没办法保护自己和母亲。

    他恨,恨这世道浑浊,良善之人任人欺凌,只有恶霸活得舒坦。

    其实那夜母亲在他耳边呢喃的话,他都听见了,当时的他年纪尚小,嘴上说不出什么话来,可心里却清明的很。

    原本,他想听母亲的话,就这样一辈子守在母亲身边,过平平淡淡的生活,做安安静静,平平凡凡的普通人,可命运连这样的机会都不给他。

    他知道,那个他曾奉为神明的父亲,其实是个道貌岸然的小人。

    他知道,母亲不告诉自己真相,是不希望自己在仇恨中长大。

    可他更知道,这辈子,他注定不能这样须臾而过了。

    弃子?只要我自己不放弃自己,谁又能当我为弃子!

    他在心底里这样呐喊着。

    纵有千般道理,万般抱负,年仅六岁的他,又能做些什么呢?

    自从母亲去世,他便离开了村子,他不知道自己要去哪儿,但是他知道,他不能继续呆在灵泉了。

    只要不是京都,那里都可以,流浪的时间,大部分是跟乞丐呆在一起的,虽然脏些,可不至于饿死,还能混个睡觉的地方。

    而且他发现,乞丐真的是很神奇的存在,不管是京都哪位大官的风流韵事,还是边境战事,野趣杂文,朝堂消息,就没有乞丐们不知道的。

    消息的传播速度快的惊人,就算相隔十万八千里,不出一天,就能顺着乞丐的嘴传到他的耳朵里。

    时间久了,他上街乞讨的技术,到是娴熟了不少,没有一顿挨过饿,就是不能奢求什么质量,冷饭算是上品,偶尔有块肉就算是过节了,平常大都是馊了的饭和发霉的窝头。

    不过他都挺过来了,这在老乞丐眼中都是不容易的事,所以他经常自嘲,看来自己还真有些当乞丐的潜质。

    在乞丐墩儿中混得风生水起,这也不是长久的办法,他想拜师,想学武,这样才可以保护自己。

    他还要读书,识字,不能这样荒废下去,所以他时常去学堂附近转悠,讨到些吃的就带到学堂的墙根那里,边吃,边听,好像就着文章的馊窝头,比白面馒头都香似的。

    就这样过了半年多,偶然从其他乞丐口中中得知,说现如今江湖上,最传奇,最厉害的门派,就属蓬莱阁了,不仅学识渊博乃天下首屈一指,就连武艺也是在江湖上有叫得上号的,他动了心思,一定要去蓬莱阁看看。

    可是蓬莱阁在哪儿?

    别说他不清楚,世上也少有人知晓,都道蓬莱乃神仙的居所,藏于海上,隐于山中,匿在云端。

    传说越是离奇,他便越是好奇,发誓定要去见识见识。

    他暗下决心,藏于海上,我便找遍所有的海,隐于山中,我便翻过所有的山,匿于云端,我便看遍每一片云。

    说是机缘也好,说是巧合也罢,在找了一年零三个月的时候,竟然真的被他找见了。

    说是他找见的,不如说是他撞见的,寻至一处海湾之处,他实在困倦,就在岸边得礁石上睡着了,可能是太累了,连海水涨潮都没有感觉到,最后被浪冲进海中,险些溺死,幸而被人所救。

    救他之人,便是蓝汝溪,蓬莱阁阁主。

    他此次出门办事,恰巧经过这里,看到安卓希像个死鱼一样飘在海上,本以为是已经溺死的尸体,打捞上来准备找个好地方安葬的,没想到上岸后吐出来几口水,居然活了过来。

    蓝汝溪对他非常感兴趣,问道:“你不是死了吗?”

    安卓希上下打量着眼前这个身着华服之人,看了看四周,才发现自己是在一条大船上,“谁说我死了?”

    “奥?你没死,那为什么不呼救?”

    “呼救?呼救有用吗?只会让自己死的更快而已。”

    蓝汝溪心想,这个娃娃倒有些意思,生死之际,仍能保持冷静吗,思路清晰,想着想着,居然笑了出来。

    他这一笑,安卓希心里有些发毛,他笑什么?难道我说的不对?还是想把我再扔回海里?虽然我刚才没有被淹死,可是漂了那么久,早就虚脱了,现在肚子空空,包袱也被海浪带走了,现下要将我在扔下去,肯定必死无疑的。

    见安卓希有些紧张,蓝汝溪拍了拍他的肩膀,让他不要害怕,又吩咐身边下人,帮他准备洗澡水和换洗衣物。

    听说要给自己准备洗澡水和衣服,安卓希想,既然能为我准备那些,那我要些吃的他应该也不会拒绝,虽然还不知道他有什么坏心思,但也管不了那么多了,先祭祭我这五脏庙才是正经事,便脱口而出:“还有吃的……我饿了!”

    蓝汝溪大笑:“哈哈哈哈,是啊,实在是我糊涂,先上些好菜好饭,让他吃饱了再换洗。”

    做惯了乞丐,吃相自然不好看,连筷子都不用,直接上手去抓,也不嫌烫。蓝汝溪身边站着位随侍的小童子,见他狼吞虎咽的样子,连连摇头,看不下去,“师父,他这是什么风俗?我怎么从未见过?”

    安卓希听了很是不悦,斜了童子一眼,道:“这世间之大,你一个小童能见过几分,我告诉你,我这是丐帮的习俗,怎么样?没听过吧,今天就让你长长见识。”说着,又抄起桌上的一只鸡腿,大快朵颐起来,整只鸡腿进嘴,一只骨头出来。

    小童子瞠目结舌,蓝汝溪却笑而不语,头都没抬,继续看着手中的书。

    “师父?丐帮,是哪里来的番邦?怎生得如此野蛮?”

    蓝汝溪看了看正在啃鸡腿的安卓希,问道:“我这小童自小长在山里,没有见识,孤陋寡闻,却偏偏好奇的很,你就给他讲讲如何?”

    安卓希又拿起一只鸡腿全部塞进嘴里,然后轻轻一拉,骨头就出来了,没带着一丝得肉星。

    他扔掉手里的骨头,将手上的油在自己大腿上蹭了蹭,说道:“丐帮,乃天下第一大帮,无孔不入,无坚不摧,身影随处可见,各个长得一口铜牙铁腮,都是顶天立地的汉子,怎么?你想知道?哪天我带你去见识见识,我们可最喜欢像你这样细皮嫩肉的小童子了。”

    听安卓希说要带自己去见识见识,那童子吓得躲在了蓝汝溪身后。

    蓝汝溪放下手中的书卷道:“既然吃好了,那就去沐浴更衣吧,我们明日一早就到,可你这个样子,实在是……”

    “到?到哪里?你想把我带去哪里?不会是想等我收拾干净,就把我卖了吧,我不!我才不洗!我这样你是卖不上什么钱的。”说着还紧了紧他那已经破烂不堪的衣服,说是衣服,不如说是几个布条挂在身上。

    “你胡说什么?我师父是好人,好心将你救下,想带你回阁里,你居然这样说他。”

    “阁里?什么阁里?”

    “自然是蓬莱阁了。”

    蓬莱阁,他一直寻觅,却遍寻无果的地方,他有些不敢相信,就这样被自己误打误撞的找到了。

    他连忙跪倒在地,激动万分,找到了,终于找到了。

    沐浴更衣,他好久没有享受过这样的日子了,细想想,自从母亲去世,好像除了淋雨、落水,还真没有好好的在澡盆里沐浴过。

    他欣喜,抑制不住的心在砰砰的跳,他不敢相信,狠狠的咬了自己一口,疼,这不是在做梦。

    小童子问蓝汝溪道:“师父,他刚才说的丐帮是什么意思?为何我从未听说过?真的有人长着铜牙铁腮吗?”

    蓝汝溪叹了口气道:“唉,牧川,看来,是该带你多出来见见世面了,不然以后会有人说我蓬莱阁主教出一个傻子来。这丐,即为乞丐,你看他刚才吃饭的样子,明显就是平日里和他人抢食惯了的,哪里有什么铜牙铁腮,不过是苦命人,没有饭,讨到什么便吃什么罢了。”

    “那也就是说,他是个乞丐,每日只能讨饭吃?唉,真是可怜。”牧川说着低下了头,想起了自己,“幸好我自小就被师父捡回了蓬莱,不然,我怕是也要和他一样,去做乞丐才能活下去了。”

    蓝汝溪看了看眼前的这个孩子,感慨着:“是啊,六年了,时间过的真快啊。”

    两人说着,安卓希已经换好衣服走了出来,和刚才全身腥臭,脏兮兮油乎乎的那个人,简直天壤之别。

    现在站在他们面前的人,明眸皓齿,顾盼生辉,青丝垂肩,若事先不知是男子,说是哪个大户人家的小姐都不会有人怀疑。

    就这样,他被带回了蓬莱阁,一呆就是十年。

    蓬莱十年,如梦如仙,白浪滔天,大雨落燕;

    往事如烟,一片汪洋未见,本欲撒手做个逍遥散仙,奈何余恨终难消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