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穿越小说 > 吾刀即盛唐 >第一百三十二章 赴宴
    石头浑身无力,抬眼看了看营帐外,已经看不到积雪的影子,心中顿时一宽。

    只要出了山脉其他都好说,没耽误行程才是万幸。

    “……麻烦你了。”,石头歉意的朝着钱小六微微颔首,他与此人关系谈不上多亲密,对方的救命之恩,实在难以偿还。

    “自家兄弟别说那样的话,你在北庭城,还不是救了大伙儿。”

    钱小六无所谓的挥了挥手,顿了顿,犹豫道,“我看得出你心结未解,是不是还在想杀了胡成一行的事?”

    石头沉默了几秒钟,轻轻点头。

    杀贼人,他觉得天经地义,然而胡成……虽然是站在对立面,却算不上严格意义的贼人。

    “嘿,你不杀他,他到头来找你的麻烦,这个世道,烂好人可做不得。”

    钱小六满不在乎的劝了一句,又轻笑道,“你可别不相信,就拿五哥来说,他那么正直的人,遇到这种事情,所作所为肯定和你一样……他的手段,比你想象的还要厉害。”

    石头继续沉默着,他知道钱小六没道理骗自己,然而这种形象与他心中的张力完全不同。

    再正直的人,都有狠辣的一面……这个道理,他试着说服自己去接受,或许这便是首领让钱小六跟着自己的目的。

    “……我生病的时候,你来指挥队伍吧,拜托了。”

    石头深吸一口气,决定慢慢想明白,他才刚刚十六岁,有大把的时间去琢磨人生中的难题。

    “嘿,你不说我也得这么干,五哥的威名,可不能让你小子坠落了。”

    钱小六白了他一眼,转身离开。

    石头安心的闭上了眼睛,他知道,去龟兹的路上,没有难题了。

    队伍休息了两个时辰才重新出发,石头依旧躺在货车上,但这并不妨碍他指挥队伍……论起地形和地理判断,他比钱小六更强一些。

    两人将地图的纸面数据和经验结合起来,很快便确定了正确的行进方向,随着下山完毕,一路上的游牧人便越来越多。

    从他们的口中确认了龟兹的位置,离此地还有四五天的路程。

    石头终于长长松了一口气,心中最后一块大石头放下,他心情转好后,身体恢复得也更加迅速。

    来到龟兹地域时,整个人已经完好如初。

    唯一值得警惕的,是李度……这纨绔子弟自从见识了石头的血腥一面后,再也不敢趾高气扬的说三道四,甚至连必要的交谈都省掉。

    仿佛刀客护卫和商队是两只独立的队伍。

    对于这种隔阂,石头没有什么好办法消除,毕竟双方本来也是两个世界的人。

    总之,再次跟首领汇合,他会解决难题的。

    石头不想将责任推到别人身上,但他知道,以自己的资本和实力,总有一些没法应对的事。

    好在到了龟兹城后,众人的吸引力都到了买卖中来。

    这里比霍城更大更繁荣,不但城池面积宽广了好几倍,连人口都熙熙攘攘得多。

    甚至,还有一条专门的交易集市。

    从各地赶来的商贾们将此地映衬得热闹非常,琳琅满目的商品竟然丝毫不亚于凉州大城的种类。

    对于在荒野中赶路了十几天的石头来说,仿佛间,从深山老林到了文明社会。

    李度指挥伙计将定额的商品拿了出来,由于北庭城一事,他们是少数几只抢先到达城中的大商队,立刻抢占了先机,在本地商贾翘首以盼下,带来的丰富货物令人非常满意。

    一时间,李度成了城中的红人,龟兹的那些有名望的胡人纷纷找他进行攀谈。

    这个纨绔子弟忙得分不开身,成就感异常爆满。

    也正因为此,他总算想起了这些荣誉中有石头的汗马功劳,排斥和畏惧心理少了大半,甚至主动邀请石头跟他一起去城中贵族家里赴宴做客。

    石头有些意外,他安顿好刀客队伍后,便专心的跟在商队伙计后面学习怎么做买卖,正有所心得呢,李度忽然提出要求,让他有些两难。

    从心眼里说,他对充斥着满嘴谎言的酒宴毫无兴趣,但思付片刻后,决定不扫了李度的兴致。

    这是一个缓和双方关系的机会……毕竟,在返回凉州前,他们都是一条船上的蚂蚱。

    吉联克尔,城中垄断着茶叶生意的大商家。

    他的家在贵族区占据了一条街的位置,单从此点就能判断出这人的背景雄厚。

    石头跟在李度身后,骑马跨刀,倒像是个保镖。

    他不在意别人的目光,仅仅因为,这么做更有安全保障……虽然这个叫吉联克尔的龟兹豪商不大像安排了鸿门宴的样子,但防人之心不可无,尤其是在异国他乡。

    所以宁可做个小人。

    到了目的地,两人的目光均有些怔住。

    石头不是没想过对方的奢华程度,但他还是被眼前这富丽堂皇的景色震撼得无以复加。

    可以说,哪怕是李良在凉州的气度,都远远比不上这位大胡商。

    入目是一尊红铜狮子……虽然是仿制长安城中那些大贵族的门前造型,在这西域之地有些违和,但恢弘大气的层次感却异常吸引足够。

    与城中土堡建筑不同,这栋宅院是典型的砖木结构,也不知道对方从哪里弄到这么多的材料。

    门口已有迎接的接引仆人,专业得堪比世家培养出的小厮。

    一时间,还算见过世面的李度都有些局促起来,更不用说放羊出身的石头。

    两人下马,任由对方带入宅院中,这内部也别有洞天,竟然引入一条活水从庭院中穿过,这可是在极度缺水的大漠之中!

    无时无刻不彰显富贵二字。

    这是石头的唯一评价,相信,也是最正确的。

    到了内堂后,一位穿着丝绸的胡人含笑而来,约莫四五十岁,看得出保养得极好,但常年在沙漠中生活,眉尾和鬓角依旧有着被风沙侵蚀的痕迹。

    石头迅速打量着对方,这人看上去气度不错,应该是养尊处优惯了,举手投足间带着礼仪,但手指关节处却有着疤节,可以想象,年轻时应该吃过苦头。

    几乎顺理成章的,他推断出了对方的背景。

    年轻时和这里其他商贾一样,历经风沙积累本钱,然后发家致富,成为了龟兹城的豪商。

    这种人足够精明和审时度势,且功利性极强,所以他请李度来赴宴,绝非简单的结交,应该还有其他的目的。

    他打量对方的同时,吉联克尔也在打量他。

    作为一只活了大半辈子的老狐狸,很快将目光锁定在了石头身上。

    那种野狼一样的气质……与之比起来,李度完全就是个雏儿。

    当然,吉联克尔却笑着朝李度先开了口。

    他明白,要想取得斩获,一定得从软柿子找寻突破口。

    “诸位,久仰大名,今日一见,果然年少有为,我与你爹李良有些交情,他有你这种儿子,真是后继有人。”

    吉联克尔先开口,用的蹩脚的中原官话,听上去有些滑稽,但李度却不敢怠慢,连忙回礼。

    两人同时商道出身,彼此间并不缺乏共同语言,几番交谈下来,气氛基本变得融洽起来。

    石头一直默默的聆听着,尽管能察觉到吉联克尔时不时抛过来的目光,但他并不打算参与到交谈中去,更像是个带着耳朵来的看客。

    “这位小兄弟倒是面生得紧,看你一身劲装,武艺肯定不错!”

    当然,他不搭话,吉联克尔却主动找上门来,含笑看了几眼道,“可否告知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