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穿越小说 > 吾刀即盛唐 >第二章 挂在旗杆上的人
    “烽火照西京,心中自不平。牙璋辞凤阙,铁骑绕龙城。

    雪暗凋旗画,风多杂鼓声。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

    杨炯这首从军行描写的是大唐贞观九年的一次战事。

    那一年,吐谷浑寇扰凉州,唐太宗李世民大为震怒,下决心大举征伐吐谷浑,任命名将李靖为西海道行军大总管,指挥侯君集、李道宗、李大亮、李道彦、高甑生等各路人马,于寒冬腊月出发,一路踏着冰雪,风餐露宿,备尝艰辛。翌年闰四月,唐军在库山与吐谷浑交战,首战告捷。接下来,李靖力排众议,将大军分成两路,分进合围,在曼头山、牛心堆、赤水源等地数战数捷,经积石山河源迫至且末,因沙漠无水,将士皆剌马饮血,终于追上贼寇余部,袭击其牙帐,歼数千人,缴获甚众。自此,吐谷浑余部归唐,成为属国。

    这一仗唐军将士转战千里,杀敌数万人,声威一时无两,从那以后,西域诸国看见大唐的旗号,皆畏之。

    得胜堡,顾名思义,这是一个堡垒。

    它坐落在荒漠中的一处视野开阔的高地,四四方方的布局,长宽一里左右。堡的四边都砌了碎石土墙,掺杂着糯米汁,经风沙吹干,又硬又有韧性。

    这是一个军事堡垒,相传是卫国公远征吐谷浑时,麾下一只轻骑的临时驻地。

    只是这时光飞逝,卫国公早就化作了一抔黄土,而曾经的吐谷浑已经臣服多年,这堡垒自然也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官府不愿意在这里驻军。想来也对,如今朝廷的威望如日中天,四海之内皆服,正是大好的太平岁月,谁还愿意在这边塞之地吃沙子?

    于是,得胜堡就这样荒废了下来,直到彻底从官府的视野里消失……

    只不过,有人遗弃了它,有人却把它捡了回来。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得胜堡又有了人烟……从凉州来的过客们纷纷选择在这里歇脚,理由也简单,得胜堡是方圆十数里内,唯一有水源的地方。

    世上总是不缺乏抓住机会的人……

    不知道什么时候,得胜堡开起了第一家客栈,第一家酒馆,第一家赌场,第一个集市……像是拔地而起似的,原本空荡荡的堡内竟然人满为患。

    几年时间下来,由于官府的放任,这里已经不知不觉的发展成一个不小的商贸小镇,西边来的胡椒,珠宝,香料,东边来的丝绸,茶叶,陶瓷,种种货物玲琅满目,整个堡内一大半的土地都被商贩们占据着,从早到晚,都可以听见南腔北调的讨价还价声。

    此时正值日落时分,吵闹了一天的商贩们聚集在行市中,各忙各的活计。有的赚了钱,乐呵得将铜板一个个数来数去,有的没做成买卖,卷缩在角落里直骂娘。当然,更多的人却是收拾起行囊,三五成伙,勾肩搭背的去附近酒馆里小酌一番。

    热辣的青稞酒,醉人的马奶酒,还有那更美妙的葡萄酒,和着干饼子,足以驱赶一天的劳累。喝得晕晕乎乎,回家再痛快的大睡一场,明日才有力气继续在行市里叫卖。

    本地商贩们的生活就是这么简单,有口饭吃,有个暖被窝的婆娘,齐活。

    “叮当……叮当。”

    猛然,堡外传来了清脆金属声,原本乱糟糟的商贩们却像是中了魔法一样,不约而同的停下了手中的活计,大伙儿的眼睛清一色、齐刷刷的望向远处堡口生铁铸成的闸门,有的人甚至忍不住咽了一口吐沫,紧张得额头上泌汗珠子。

    那是马头上系着的铜铃发出的碰撞声,层层叠叠,密不可分……对本地人而言,宛如天堂和地狱的交响曲。

    大漠上,只有两种人拥有如此数量的马匹。

    西行归来的商队……或者成群结队的马贼!

    提了菜刀的青年后生哆嗦着靠近栅栏,一阵颤抖后,猛然瘫坐在地上,激动得热泪盈眶。

    “是商队!我看到了张五爷!”

    几秒钟后,整个堡内爆发出欢呼声,铸铁闸门缓缓放下,在目光可及之处,一列带着骆驼与板车的马队,赫然出现在视野中。

    “叮叮叮……。”

    铜铃声越发靠近,一骑快马奔入堡内,来者扯下面罩,长满络腮胡子的脸颊上露出了友善的笑意。

    然而笑容很快定格住,他扬起了马鞭,指向了堡内集市中高高竖起的旗杆。

    上面,赫然挂着一个人!

    蓬头垢面,衣衫褴褛,身上带着血污,一动不动宛如风干的尸体,唯有胸口那微弱的起伏表明还是个活人。

    “他犯了什么事?”

    张五爷淡淡问道,本地管事的凑上前来,讨好道,“五爷,你来得正好,前些日子有股马贼侵犯堡内,要我们交出一个藏在堡内的叛徒,五爷你是知道的,咱们这地方就一纯粹做生意的,官府又不庇护,这大漠上谁都不敢得罪,马贼要人,咱们哪敢不交,只能任由他们搜寻了一番,没逮着人,他们倒是没有纠缠,很快离开了,但当天晚上,堡里人便在牛圈的草垛里发现了一个陌生的半大孩子,料想便是马贼要找的人,咱们可不敢包庇,便把他挂在旗杆上,那些马贼若是回来,便可以……”

    “老刘,你在这一某三分地上也待了十几年了,明人不说暗话,马贼团伙什么时候会收半大的孩子?这理由,你自己都怕是不信,无非不想得罪马贼罢了。”

    张五爷打断话头,目光一凝道,“况且,这方圆几十里,商队往来频繁,各个都雇佣了刀客队伍护卫,又靠近凉州州府,哪有什么不开眼的马贼敢在这里打秋风。”

    “那挂在旗杆上的孩子不是本地人,衣着打扮也不像是有钱人家子弟,被一伙马贼锲而不舍追到此处,背后一定有什么隐情,你且放他下来,我要问个明白。”

    见对方迟疑不动,张五爷轻哼一声,挥挥手,示意随后入堡的弟兄皆靠上来。

    一行人数约四十有余,皆骑着快马,面上蒙着纱布,裹着包头,将身躯藏在巨大的黄白色粗布披风里。手上带着皮套,脚底蹬着马靴,全身上下,只留着两只眼睛在外面。

    腰间清一色的挂着弯刀,精铁的底料,牛皮质刀鞘,刀把缠着防滑防汗的细布,在阳光下,露在刀鞘外的刀刃反射着阵阵明光。

    每个人身上的衣料已经看不出原来的颜色,破旧且脏,满是尘土和……干枯的血迹!

    一股无言的威压弥漫在空气中,刘姓管事吓得脖子一缩,哪敢再说半个不字,赶紧吩咐旁人解下旗杆,将那半死不活的孩子送到张五爷面前。

    “我去医馆找老杜,你们卸货,咱们在得胜堡歇下。”

    张五爷见这孩子昏迷不醒,一手提起横在马背上,朝着弟兄们微微颔首,扬鞭启程,片刻后便不见踪影。

    看热闹的人群中很快响起了窃窃私语声……人道张五爷古道热肠,果然名不虚传!

    杜老头收拾起药柜里零落的各色药材,打烊收工,正准备扣上医馆最后一块门板时,目光便被门外响起的马蹄声吸引住。

    “哟!是张五爷,快请进!”

    七手八脚的把门板全部卸下,杜老头的身手快了好几倍,不由分说的拉着门外边的来人,按到堂内最好的那张实木椅子上坐定。

    他与张五爷显然相熟,不等对方开口,便亲去药柜前面,从最上面的一个盒子里取出一陶瓷罐,再拿来一海碗,满满的斟上。

    “五爷,新酿的虎骨酒,你且尝尝。”

    琥珀色的酒异香扑鼻,勾引得人食指大动。

    张五爷显然好这杯中物,不待杜老头送来,已经从椅子上站起,伸手取过海碗,咕咚咕咚的一饮而尽。

    “嘶……哈!好酒。”

    将整整一海碗的虎骨酒一滴不剩的倒进肚子里,张五爷这才打了个饱嗝,挥手示意他莫要再盛,指着放在门板处不省人事的孩子道,“看看他什么情况?”

    “唉,五爷,这孩子被吊了整整两天,滴水未进,情况可不大妙。”,杜老头只瞄一眼便摇头道,“五爷,有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这孩子怕是惹了天大的祸事,最好别救……那日发现他时,我便在场,粗略检查了一番,他的伤口可不简单。”

    一边说着,一边撩开衣襟,“五爷你且看,伤口宽约一寸三分,不深且窄,切口极为整齐,这种形状的刀伤,倒像是吐蕃人的窄口战刀而为……”

    “吐蕃人?”,张五爷眉头一皱,起身踱了几步,沉声道,“吐蕃人又如何!他们伤了汉家伢子,我没遇到就罢了,遇到了哪能见死不救。”

    杜老头知他脾气,不敢再劝,赶紧应诺,将人抬到内堂包扎伤口。

    小半个时辰后,终于忙活完毕道,“中了,七天后应该能醒。”

    张五爷有些漠然的点点头,似乎在想着什么要紧事,顿了好半天,才缓缓说道,“那七天后,我再来看他。”

    吩咐了一句,他心事重重的往外面走,行到门口了,突然转过头来,对着杜老头皱眉说道,“这孩子的事……别张扬出去。”

    待对方连连点头后,这才轻轻退出门外。

    此时天色已经擦黑,戈壁滩的气温飞快转冷,张五爷重新戴上毡帽,围着面罩,露在外面的虎目,疑惑中带着鄙视。

    “吐蕃人?哼,这戊边探哨越发没用了,被别人摸到家门口都不知道……不行,此事得告诉凉州城的弟兄。”

    深吸一口气,随即加快了回驻地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