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玄幻小说 > 召唤物超进化 >第六十二章 金币
    “少废话,我要知道的是金毛浣熊现在的行情。”莫路见店员吹嘘了一分钟还不打算进入正题,当即不耐烦的问道。

    店员见莫路不想听了,当即解答道:“是这样的,作为冒险者,您想必也知晓金毛浣熊在镇上的价值,我也不瞒您,市场上绝对是供不应求,我们店给出的价格,我敢保证是镇上最好的。”

    “一只至少二十银币以上!”

    莫路听完店员所说,笑了笑道:“哦是么,价格是镇上最好的?那我可要好好比对一下才行。”

    说着,莫路就牵着马,似乎想要去其他野兽商店瞧瞧。

    店员一愣,他没想到莫路就连讨价还价的程序都不走,直接要去其他野兽商店,顿时有些急了。

    他给出的价格确实不低了,但也只是市面上的常规价格,作为店员,他必然会留有一点客人还价的余地。

    其他的野兽商店同样会给出这个价,甚至还会高上一些。

    金毛浣熊在野外并不容易遇见,也很难狩猎到,若能够帮助自家商店拿下这几只金毛浣熊资源,完全可以在近期策划一场关于金毛浣熊的销售活动,以此提高商店在镇上的知名度以及品牌。

    不能让这小子走,若是被其他野兽商店得到这几只金毛浣熊,对方肯定也会大张旗鼓的宣传做策划,这对他们必然会非常不利。

    “客人请留步!”

    莫路只见那名店员突然满头大汗的跑到他身前拦住了他。

    “我觉得这个价格,我们还能再谈一谈......”

    “呵呵。”莫路面上笑意不变,道:“如果你能给出让我满意的价格,那么我也懒得再去一家家野兽商店询问了。”

    “是是是,一定让您满意。”店员放低姿态忙点头,也没有之前的从容样子了。

    一些进出店门的冒险者,在见到这一幕后,也都是好奇的侧目。

    稍微动脑子想想就能够知道,能够让店员如此挽留,这个牵马的小伙子手里必然有稀有的野兽尸体。

    “呦,生面孔啊,这趟收获不错吧。”一个糙大汉路过时,十分自然熟的对着莫路打了个招呼。

    “还可以吧,运气好呢。”莫路点点头,笑着做出回应。

    这些人都以为莫路是镇上的一名年轻冒险者,谁有能想到他过两天就要回学校上课了。

    就这样,莫路被迎进了野兽商店,见到了店长。

    经过一番洽谈,得到了一份不错的收购价格。

    地刺鼠三个银币,两只豺犬尸体一共八个银币,最后是四只金毛浣熊尸体,价格都不一。

    一只是二十三银币,一只是二十六银币,剩下两只体型稍大些的均是一口价三十银币。

    卖出这批野兽尸体后,他得到的价值总和是一百二十个银币。

    可以说,这辈子莫路都没有见到过如此巨额的一笔金钱。

    哪怕他父母尚在,也从没有过上百银币的积蓄。

    怪不得冒险者这个职业尽快大家都知道非常危险,一不小心就会死在野外。

    但每年依然会有大量的人成为冒险者,外出狩猎野兽。

    毕竟高风险的职业,也带来了高回报。

    像莫路这样,一旦狩猎到珍稀的野兽,瞬间暴富就不仅仅只是梦想而已了。

    另外,金毛浣熊果然非常值钱,在得到这份价格表时,莫路心中的第一反应就是再去一趟逆风平原,找找到那窝浣熊群。

    反正那头浣熊王已经被他给干掉了,剩下的浣熊对于他的骷髅战士来说,并不能构成怎样的威胁。

    要不是他的召唤物在死后,尸体会自行消散,他甚至可以丧心病狂的通过召唤浣熊,然后自己宰了拿去卖钱。

    一只至少价值二十银币以上,而成本则是一个召唤币和一颗坚果,怎么算都是划算的。

    但可惜,这个方法行不通,他的那只小骷髅阵亡后,那些被浣熊王分解的骨头都在之后被自动收回了,完全的消失匿迹。

    “那么合作愉快,今后你有什么猎物收获都可以来找我们,绝对都是市场以上的价格。”店长笑着和莫路握了握手,说道。

    莫路随口应下,如果价格合理,他确实如他之前所说,懒得再一家家野兽商店比对过去了。

    婉拒了店长的之后想要笼络他的饭局,离开了这家商店。

    将马寄放回马场,当然需要支付一点管理费。

    “辛苦了。”安抚了一会儿马后,莫路就回到了坛子小屋。

    洗去一身的风尘与疲惫,慵懒的上到了楼顶吹风。

    回顾今天的狩猎,在遭遇到金毛浣熊群时,确实非常危险。

    如果那时骷髅战士没能击杀掉那头浣熊王,他可能就要交代在那里了。

    “真是不容易呢。”莫路喃喃自语道。

    抛了抛手中的钱袋子,钱币在其中发出清脆的响声,甚至悦耳。

    这就是他一天狩猎的回报。

    打开钱袋,在二十来个银光闪闪的银币中,一抹金光分外惹眼。

    这是一枚金币,价值一百枚银币。

    作为价值更高的一种货币,莫路也是第一次得到,之前甚至就连见都没有见到过。

    “如今,我应该算是有钱人了吧。”莫路自语道。

    在镇上,拥有金币就是有钱人的象征,哪怕只有一枚,但却相当于拥有了一百枚银币。

    足够普通的一家三口在镇上什么都不干生活几年了。

    莫路并没有忘记这笔钱财是靠自己的召唤物得来的,所以他并不打算守着这笔钱,而是想要靠这笔钱召唤第二只属性不错且有成长潜力的金毛浣熊。

    不像是骷髅战士,金毛浣熊他完全可以平时就带在身边,警戒于可能会出现的危险,类似于保镖一般。

    当然,这也有一定的问题,比如金毛浣熊本身的价值外人都知道,难保莫路在镇上养着这么一只宠物不会被人看上。

    不过比较违禁品骷髅战士而言,金毛浣熊作为宠物这一身份至少只是被人惦记,而不是会为他招来祸事。

    就算当下担心惹麻烦,今后也可以尝试召唤,反正现在作为在校的学生而言,也很少会招惹到什么麻烦事。

    “今天的夜景也依然美丽呢。”莫路放松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