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玄幻小说 > 召唤物超进化 >第六十一章 大收获
    得到这份召唤能力已经将近两个月,不知不觉中,他已经知晓了许多其中的细节与法则。

    召唤物的属性反馈,进化,属性成长,获得其他召唤图标的方法等等,都在他一一挖掘中揭晓。

    说来虽然不清楚金毛浣熊作为召唤物有多给力,但介绍上,召唤所需除了一枚召唤币以外,竟然只要一颗坚果就可以了。

    这倒是比小骷髅的召唤条件简单不少,毕竟他回到小镇后,几枚铜币就能买到一袋坚果了,便宜的很。

    另一边,在见到骷髅战士逐渐追远,莫路当即下令撤回。

    这么短短的一会儿功夫,让它追上干掉了三只金毛浣熊,算是非常不错了。

    这么一来,这场以为凶多吉少的危局,竟然还让他赚了不少。

    不说那头浣熊王,就是其他小浣熊也让他一共收到了四只,这就相当于得到了数十枚银币。

    在加上那五十株意外之财蓝心草,又是一笔大收获。

    哪怕是那些十几二十人所组成的冒险者团队,出一趟野外也未必能够得到如此分量的收获。

    现在却被他一个高中都还没毕业的毛头小子,在一天内取得,这说出去都没人会信。

    有运气成分,当然最大的功劳自然是刚刚获得进化的骷髅战士。

    看着从远处走来的白色身影,缺了一臂,身上多处铠甲均已经开裂,每走一步都会掉落下一些骨头渣子。

    这一战,结束的不易。

    见识到那头浣熊王的狂暴特性,转眼再看自己骷髅战士身上的元素亲和特性,总是有些别扭。

    如果是进化成骷髅魔法师,那还好说,但偏偏是进化成了骷髅战士,所以元素亲和这个特性貌似一点都没有增幅它的战斗力。

    得出的结论是召唤物的进化方向似乎是固定的,亦或者诞生的特性是随机出现的,两者没有丝毫关联牵扯。

    另外从几次召唤骷髅经验中,他发现种族特性,类似不死族的意志出现的频率比其他特性高的多,这也说明召唤物的特性并非完全的随机,是有倾向性的。

    而且同样是不死族意志特性,有加成攻击属性的,也有加成护甲属性的,效果不一。

    总之在特性一栏上,貌似有许多偶然性,且繁杂许多。

    直到现在,莫路也没有很好的弄明白这些,只能留到以后再研究。

    眼下,他要考虑怎么处理这头浣熊王的尸体了。

    其余几只小浣熊还好说些,就算值钱,但也不会在小镇上引起什么轰动。

    但这头浣熊王就不一样了,根本不是寻常生物,一旦被莫路带回小镇里,绝对会惊动所有人。

    而当他们得知是一个学校里的高中生从野外带回小镇的,这势必要让莫路出名啊。

    不仅要出名,更是会牵连许多的麻烦。

    毕竟在不能说出骷髅战士的情况下,他根本没法证明自己是怎么猎杀的。

    就以他自身的属性与实力,别说是浣熊王了,就连一头豺犬都未必能够对付的了。

    难道说是自己在野外闲逛,无意间捡到这么一头浣熊王的尸体?

    这话也就只有骗骗小孩子,但凡是成年人基本上都不可能会信。

    所以,无论怎样,这具浣熊尸体都不能带回小镇,哪怕它能卖出天价也不行。

    现在的他可不想被人惦记上。

    既然不能带回去,那么剩下的也只有一个办法了。

    直接兑换成召唤币,毁尸灭迹,也算是这具浣熊王尸体对他最后的贡献了。

    这具浣熊王价值完整的一个召唤币,并没有他预想中的那么高。

    毕竟就连之前那头花斑麋鹿都价值0.7个召唤币,若单论战斗力的话,就是十头花斑麋鹿也不是它的对手,但召唤币价值却比花斑麋鹿高不了多少。

    说来这个召唤币价值也是他没有搞懂的一个地方,有的物品莫路以为能够价值很高,但实际上只有零点零几个召唤币价值。

    也有的物品,价值却出乎意料的高,就好似那头花斑麋鹿的尸体。

    “算了,一个召唤币就一个吧。”莫路从马上下来,看着浣熊王的尸体自语道。

    这头浣熊王已经带给他很多了,做人还是要知足才好。

    当下也不犹豫,将这具浣熊王尸体给兑换了,一枚召唤币入账。

    虽然想立马召唤个金毛浣熊看看,但由于没有坚果带在身上,所以也只能回镇后再说了。

    将其余几只小浣熊尸体放入袋子里,随后就带着骷髅战士,朝着小镇的方向而去。

    ......

    午后,莫路赶在太阳落山前,回到了小镇。

    那几名守门的士兵,在对莫路的马袋子检查时,都是露出了吃惊的眼神。

    “呵呵,今天队伍里的大哥们给力,终于能吃顿好的了。”莫路擦了把脏兮兮的脸,咧开嘴露出了爽朗的笑容,满足的表情非常真实。

    两名士兵互相看了一眼,也没有多说什么,就让莫路过去了。

    几只浣熊尸体虽然值钱,但也不至于令他们失态。

    毕竟守门这么多年,就算魔兽尸体他们也不是没有看到过,该有的眼界还是有的。

    骑在小镇街道上,身下的马打了几个响鼻,微微张着嘴,像是很疲惫了。

    毕竟是承载着几具野兽尸体和莫路几乎奔行了一整天,不累才是奇怪了。

    “辛苦了。”莫路轻拍了两下马脖子,随后从马背上下来,就这么牵着马匹来到一家野兽商店外。

    “客人有什么需要帮您么?”机灵的店员,在见到牵着马的莫路后,顿时明白生意来了,当即凑了上去询问。

    目光看似随意的瞥向马匹上绑着的几个袋子。

    第一个袋子,“嗯,一只地刺鼠,一般般。”

    店员看到地刺鼠尸体后,心中顿时有些失望,再看向第二个袋子。

    “哦?竟然是豺犬,这倒是个凶家伙,不过也不怎么值钱呢。”

    身为野兽商店里的店员,对于每个野兽尸体的价格自然了熟于胸。

    再看向其余几个袋子,他的表情顿时变了,不由得失声道:“竟然是金毛浣熊,而且还不止一只!”

    “嗯,跟我说说金毛浣熊现在的行情怎么样。”莫路早就察觉到这名店员的神情转变,知道他正在悄悄的盘点自己所得的野兽尸体。

    “额,客人如果是想出售这些金毛浣熊,那么您选择我们这家店真是太明智了,要说在冒险者中,谁不知道我们店的金字招牌呢,收购的价格绝对让您血赚呢!”

    店员在听到莫路的问话,瞬间就切换成了热情的推销员,开始激情洋溢的吹嘘起来。

    作为一名店员,他是合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