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其他小说 > 奇闻见习录 >第三篇《罪 》
    十年前,江湖上有着这样的三个人:

    冷漠杀手,罗宾。

    惊天神盗,李五。

    无情诈骗,王老三。

    三人的名声都不小。

    然而,三人都是单干,三人之间只闻其名,不识其人。

    对于黑白两道来说,

    黑道想拉近他们。

    白道想干掉他们。

    ...

    ...

    “收人钱财,取你狗命。”

    罗宾手握一柄亮晃晃的钢刀,一梭子取下了眼前那带着金丝眼镜的中年男人的头颅。

    而后,罗宾潇洒的提着头颅,用红布包好,放进事先准备好的特制盒子里,最后再放进自己的双肩包里,随即扬长而去。

    他很胆大,或是心大。

    不多久,罗宾走进一家小餐馆里,整了瓶冰啤酒,再让老板炒了盘花生米,便是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

    而他的双肩包,则是被他取下放在了一旁的凳子上。

    “嗯~这包看起来挺鼓的,或许有货。”

    一个身高不足一米六,年纪约莫二十五岁的矮小青年站在餐馆外眯着眼看着罗宾的包。

    矮小青年看了看正在吃着油酥花生喝着冰啤酒的罗宾,然后也点了一份蛋炒饭,便坐在了罗宾的邻桌。

    而罗宾的包,就放在邻桌的凳子上。

    他瞥了一眼这矮小青年,便是继续照顾着自己的嘴巴去了。

    矮小青年的蛋炒饭好了,他开始缓缓的吃了起来。

    而眼睛的余光,则是不停的在罗宾的包上掠过。

    蛋炒饭还剩下一半的时候,矮小青年动了。

    “老哥,只吃一碟花生米,能吃得饱吗?”

    矮小青年一副老气横秋的样子。

    “吃东西,不一定是为了吃饱。”

    罗宾拿起啤酒瓶吹了一口,“单纯的过过嘴瘾而已,何况,我还有啤酒。”

    “我这蛋炒饭可是用上好的土鸡蛋通过精准的火候而炒出来的,不想尝尝?”

    眼里闪过一抹无奈,罗宾有些不耐烦道:“阁下是有精神方面的问题?还是生理上面的缺陷?”

    “不不,我很健康,只是想出门在外,多交个朋友。”

    而后,矮小青年丢下十元钱,便是在罗宾莫名其妙的眼神中走出了这餐馆。

    摇了摇头,罗宾继续享受那还剩一半的花生米。

    ...

    ...

    一条偏僻的巷子里。

    矮小青年手里拽着一个双肩包,脸上带着就像是彩票要开奖的神情,一把拉开了双肩包的拉链。

    他从包里取出一个盒子。

    盒子没有锁,他继续打开盒子。

    他闻到了一股血腥味。

    皱着眉头掀开红布,一颗血淋淋的人头,滚了下来...

    ...

    ...

    “阁下,现在还想和我交朋友吗?”

    罗宾不知何时已经出现在了这巷子里,眼神淡淡的看着矮小青年。

    矮小青年并没有罗宾想象中的慌张。

    他眼神反而是带着火热。

    “莫非这位朋友就是传言里的冷漠杀手——罗宾?”

    “唔,看来你也认得我,难道...”

    罗宾不确定的问道:“阁下就是惊天神盗——李五?”

    “正是在下!”

    矮小青年露出一抹迷之微笑,“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我就是李五!”

    “原来如此。”

    罗宾露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怪不得阁下的盗技如此精湛,连我都没有在第一时间发现背包失窃!”

    “哪里哪里,据闻您罗杀手向来是只杀狗官黑富,并且罗杀手的杀人手法也是巧妙无比,伤口上平整无比,如镜面般光滑...”

    ...

    就这样,冷漠杀手与惊天神盗,就此认识,开始了畅聊。

    两人志同道合,自然而然的组起了队,杀手与神盗的联手,更是让不少人闻风丧胆。

    不过,他们还不满足。

    那是一个月黑风高夜。

    ...

    ...

    “阁下,你休想骗我,就算你住我隔壁,你也不可能是我孩子的亲生父亲!”

    惨白的路灯下,罗宾手里把玩着刀子,“因为我,根本就没有老婆!”

    “你...”

    王老三重重一叹,“看来你是无法被绿了。”

    “你若是绿得了罗兄弟,那就奇了怪了。”

    身材矮小的李五在一旁得意道。

    罗宾笑了笑,收好刀子,眼里闪过一道光:

    “我观阁下能言善辩,不像世俗之人,还不知阁下名讳?”

    “家住你隔壁,人送外号老王,真名王老三。”

    王老三叉着腰道。

    “看来,阁下果然就是我俩一直要找的人,无情诈骗王老三!”

    “这...难道说...”

    黑夜里,王老三睁大了眼,一副不可思议的神情。

    而后,月黑风高的夜里,三人不约而同的笑了。

    ...

    ...

    接下来的日子里,那是狗官的末日,是黑心商人的地狱。

    一把刀,抹掉无数肮脏的脖子。

    一双手,偷掉无数黑色的钱财。

    一张嘴,骗尽无数颗黑掉的心。

    ...

    ...

    十年后。

    江湖上渐渐淡去了这三人的传说。

    因为,他们早就已经入狱了。

    没有被黑道拉拢,反而被白道干掉。

    法制的社会里,犯罪终究是犯罪。

    无论对方是谁,杀了人,终究是杀了人。因为你是个冷漠的杀手。

    无论对方是谁,偷了钱,终究是偷了钱。因为你是个冰冷的小偷。

    无论对方是谁,行了骗,终究是行了骗。因为你是个无情的骗子。

    可社会终究是有人情味的。

    法律或许也会有人情味。

    三人虽然是犯罪,但作案的对象都是贪官污吏,黑心商人。

    因此,三人中哪怕罪孽最重的罗宾,也没有被判死刑。

    ....

    若干年后,他们出狱了。

    但由于他们的“通天手段”,哪怕经过了改造生活后,组织上依然密切的关注着他们。

    害怕他们再次搅出一番“腥风血雨”。

    就这样,三人在组织的密切关注下,看似简单的生活着。

    ...

    3078年,8月7日,天气,阴。

    无业游民罗某,与务工人员李某,以及本地时代广场公厕管理员王某聚集在了一起。

    组织上立刻加大了关注度。

    3078年,8月8日晚,罗某约李某以及王某到自己的出租屋内喝酒。

    期间罗某感叹有钱人太多,李某随即表示“不如出去搞点钱”,王某随即响应。

    于是,三人来到了罗某的出租屋准备工具。

    而组织上则是已经派出了精英人手,随时待命。

    3078年,8月9日凌晨五点一十九分,根据时代广场的监控摄像头显示,他们的早餐摊终于支了起来。

    (本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