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其他小说 > 缘起古墓 >53.全力以赴找线索(补更)
    根据北沙河村民和小河边捕鱼者的反映:北沙河村闹鬼,小河边发现一具尸体。

    罕山市公安局张局长,感到这两件事情看似毫不相干,实际上是有着内在的联系。

    当张局长调来之际,他和前任局长曾在一起交谈过,就罕山市面临的综合治理情况进行过交流。

    罕山市面临的情况很复杂,但最重要的是毒品泛滥和文物走私,只要卡住文物走私和贩卖毒品这两条路子,罕山市的社会治安就会有明显的好转。

    前任局长对张局长说:“这就像打渔的网子,拉渔网的绳子叫纲,渔网叫目。文物、毒品是社会治安的纲,只要抓住了这个纲,其他的目也就好说了。”

    张局长觉得这话很在理,也就牢记心上。他把北沙河村的闹鬼和小河边的尸体连为一体,希望找到有利于破案的线索。为此,他派出了路振一警官、刘警官等三人成立了侦破小组。

    警察标志车行驶在北沙河村的路上,警车来到举报人的家门口,他们在举报人的带领下,来到了那天晚上看到闹鬼的位置,举报人向东面的平台地指了指,心有余悸地说:“就在那个地方!”

    他们所在的位置是村东面的山梁上,四周的一切尽收眼底。他们发动了车,带上了举报人向那块平台地而来,在平台地的下方下了车,爬上了平台地。

    他们在平台地上,看到了到处布满了洛阳铲打的探洞,远远的望去,就像蜜蜂窝。在这片地的东面,有一个新土堆,土堆旁是个新打的洞,洞口比厕所的茅坑稍大些,但形状是一致的。很显然是一伙盗墓贼所为。

    路振一队长看着这些,马上掏出了手机向张局长作了汇报,并向张局长提议由市文物局来处理此事。

    路振一队长刚汇报完,去沟里搜索的刘警官跑上了平台地,气喘吁吁地说:“队长,沟里面发现了一个被埋的筐子。”

    “哦,走,看看去!”路振一队长和举报人随着刘警官下了沟。就见不远处的悬崖下,那个警察正拿着照相机在拍摄现场。

    他们赶到后,那个警察已把现场拍摄完毕。

    在他们的拉扯下,那个筐子从土里被彻底的暴露了出来。那个警察的照相机,又“卡卡”的拍了几张,他又向后退了几步,把路振一队长和刘警官打开筐子的场面也留了下来。

    一个黑色的筐子出现在大家的面前。

    路振一队长告诉举报人:“这回你相信了吧,这世界上就没有鬼,你们看到的是盗墓贼搞的鬼。”

    “哦,真的,原来是这么回事!”举报人看着,面色好了起来,再不是原来的那张阴沉的面孔了,高兴地笑了起来。边笑边说:

    “哈哈,你们不知道,前几天我老害怕,总以为我见了鬼活不长了,无非是一出盗墓贼的闹剧。好了,你们忙吧,我回去了。”举报人高兴的走了。

    但他们三个却高兴不起来,马队长的话是善意的谎言。

    其实明眼人一看就知道,真正的事实还没有闹清楚,这个框子用来干什么的还没有闹清楚。

    为何在半夜里,盗墓贼把一个黑色筐子埋在悬崖下其目的何在……

    一个又一个的问题出现在这三个刑警的面前,他们感到无能为力,眼下只能先把黑色筐子放到警车的后备箱里。再去下一个出事地点——小河边。

    小河旁,那个捕鱼者正在那里捕鱼,抡着手中的长杆不时地将撒出去的渔网,用长杆子搭过来,把鱼网里的鱼倒在了鱼篓里。

    路振一队长他们来到,连忙停住了手中的活,向他们讲述了发现尸体的经过。

    路振一他们听后,顺着河流向上游走来,寻了一路,也没有找到有用的线索。路振一看了看天色不早了,所有的人已饿的前胸贴了后背,看来再找下去也无所收获,赶忙召集人马回市里去了。

    路振一他们两点多钟刚吃过午饭,就接到张局长的指示,叫三点钟回局里召开紧急会议。

    他们赶回局里张局长已在会议室里等他们了。

    路队长他们看了一下,前来开会的人员除了办公室的小黄之外,就是他们三个,加上张局长本人才总共五个人。

    人们不知道张局长卖的什么药,呼前喊后就是他们几个人,难免心中有些不高兴。

    就在这时,张局长发了话:“各位,今天召集大家来,是有一个重要的事情需要大家去做。”张局长说到这里环视了一下在座的各位一下,然后加重了语气。

    “最近几天,市东郊一带的居民,经常受到小偷的骚扰,市政府决定由我们刑警队配合派出所搞一次夜间行动,抓捕这些盗窃分子,他们的作案手法是骑着电动三轮车,遇啥偷啥,有时,冰箱、彩电;有时电脑、电风扇。严重干扰了居民们的正常生活。时间定在今晚九点开始,到第二天的八点结束。”

    大家一听小偷如此猖獗,所有的埋怨也都抛到了脑后。

    刘警官已是第二个夜晚守候在这条十字路口了。根据他和刑警队同事们的分析,这一带是本区管辖范围内单位最多、平房宿舍较集中的地区之一,因而“夜狼”的魔爪还没有涉足过,因此很可能成为“夜狼”的下一个猎袭目标。

    盛夏之夜,星空显得格外明净。白天的那种烦燥闷热,随着夜风一扫而去。圆盘似的明月将她的光辉洒向大地,增添了夜景的美丽。

    刘警官守得这个位置,可以同时监视附近三四个道口来往的车辆和行人。

    此时,刘警官看了看手机上的钟表,已是凌晨2点。现在正是人们熟睡的时候,也是“夜狼”出来觅食的时机。

    他瞥了一眼路北200米处的一片树荫,看不清那边的景物,但他深信他的队友就在那里,警惕地注视着着周边的动静。如果发现情况他们会相互支援、策应。

    迎面吹来一股轻轻的凉风,使他觉得全身凉爽,不由地把天蓝色的体恤衫也撩了起来,借着凉风,将身上的臭汗也吹的一干二净;又从衣兜里取出一盒烟,拆掉烟盒上的封条,抽出一根叼在了嘴里,靠在了公交车的站牌杆上慢慢地抽起来。

    苦辣的烟雾随着双腮的不断地鼓动,进入到了口腔,又从口中到了肚子里,然后返回到了口中吐了出来,所有这些过程在循环往复,时间就这样在不知不觉中耗去。这也算是一种享受,一种抽烟的感受。

    他打了几个哈欠,眼角流出了疲困的泪花。许多蚊子向他围来,在他的头顶形成了一团,乱哄哄地飞舞着,他又从衣兜里取出一瓶风油精,将风油精抹在外露的皮肤上。从衣兜里摸出一块糖来,剥了糖纸扔进了嘴里抿了抿。

    他有了一种新的感受:糖是甜的,这份工作却是苦的。

    在他们刑警队里,不抽烟的很少。倒不是他们特别钟爱这种熏人喉肺的“慢性”自杀嗜好,而是在实际工作中形成的一种习惯。

    在执行任务时,有时在某个地方一蹲就是五六个小时,十几个钟头,甚至是几天几夜,虽然视觉、听觉高度警觉。但总不能两手空悬,无所事事。抽一两根烟,可以刺激感官,提神解闷,驱乏消困。而到了赵志明这里就转变成了烟加糖块,而且还有很好的解释。

    先抽烟后吃糖块,提神时是吃泡泡糖,在口中嚼嚼再费劲地吹泡泡,而且还有巧克力,这是又能补充能量,又能提神的东西。这三种糖在刘警官的衣兜里随翻随有,绝不可能断顿。

    平时在家里,他母亲常说:“儿子,你也老大不小了,怎么像个孩子,爱吃个糖块,还爱抽烟。”

    刘警官听后付之一笑,“妈,我再大在您面前也是个小孩子。就是成了家,也是您的儿子吗!”“那你就快成家吧,让你媳妇管你吧。”

    “媳妇?哈哈,我的媳妇还在丈母娘的肚子里呢……”刘警官忍不住乐了起来。母亲听罢不但没笑,反而叹了口气:“还笑?你都二十四、五了,还是一个老小孩,你看对门,比你小两岁,孩子都能喊爸爸了。”

    一想起母亲的叹息,赵志明心里也不由一阵不安。

    说实在的,自己二十大几的人了,还让母亲为自己的婚事操心,真是自己不孝啊。可是搞不上对象,也不能全怪自己,在刑警队比他大的还有好几个,都是光棍爷们,这种职业有时可以整天整夜地守在马路上、胡同里,混在人群里。

    然而,却不能抽出时间同自己的女友到公园里谈情说爱。在谈情说爱的时间面前,他们永远是落伍的。正是这个原因,他曾失去了三次交女友的机会,每次都因为自己失约,而使女方产生了误会,他心里怪憋气的。

    还算不错,刘警官心里已有了自己的心上人张梅,眼下只是没时间和张梅交谈,没有挑明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