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科幻小说 > 大文学家 >第104章 项链
    凌静苏说起来好像还是王德孚的女上司、金主,实际上却也算是最为崇拜他的女粉丝之一,她甚至到现在都没有落下过他的任何作品。

    她一直觉得王德孚在文学领域的天赋、对于文字的掌控力简直无人可比,最能证明她这个观点的,当然就是那些充满文字美感的散文、诗歌了。

    正因为她持续关注着王德孚在文坛上的动向,所以她知道王德孚自身的名气增加得非常迅速,只要是稍稍懂得文艺创作的圈内人,都不得不服王德孚这家伙在他创作的美文中展现出来的文学天赋。

    因此凌静苏当然希望王德孚用他自身的名气,再来推一把《红蔷薇》,起码让《红蔷薇》在苏州这个并不算大的杂志界,成为独一档的存在吧。

    现在凌静苏听到王德孚新作的消息,顿时就忍不住产生强烈的好奇之心,如果可以的话,她当然希望对方的长篇新作,可以在她的杂志上进行连载!

    至于短篇,她其实有点看不上,总觉得短篇肯定不会有长篇那样受欢迎,也没法造成什么巨大的影响力。

    “新的长篇是什么,和你之前的那部风格相同吗?”凌静苏也不避讳什么,她觉得以她现在和王德孚的亲密关系,问他关于新作的消息,一点也不唐突。

    “风格肯定是不一样的,它会是一部通俗,内容也会是别的作家从来没写过的,它将开启一个新流派。”王德孚淡笑道。

    “既然是通俗,那它放在《红蔷薇》上连载,岂不是最合适的,你难道不希望《红蔷薇》的销量更高、影响力更大吗?”凌静苏此时好像又成了那位一心为杂志着想的总编大人,为杂志的发展殚精竭虑。

    王德孚并不觉得他下一部开启黑道流的《龙头》,适合在《红蔷薇》上连载,只因《红蔷薇》的影响力,还局限在苏州,而他的这部新,其天然的读者群,就是在魔都。

    这毕竟是以魔都xia城区的背景写出来的非常有魔都市井气息的作品,对魔都的读者来说,天然就有一种代入感。

    《龙头》发表在《红蔷薇》上,要冒的风险实在太大,说不定还会让他那个新笔名“墨忖”折戟沉沙。

    而且这一次他既然决定写完了直接出实体书,那就不会更改这样的决定,这本书也确实适合一口气看完,而不是一期一期地在杂志上连载。

    因此,即便是凌静苏非常希望他的长篇新作,可以发表在《红蔷薇》上,他也不会同意的。

    王德孚便对凌静苏坦诚了自己的想法,他相信对方不会蛮不讲理。

    凌静苏确实没有让王德孚失望,她没有再去纠结王德孚的长篇新作,实际上她刚刚听到王德孚要挑战黑道题材后,她就在心里有些不看好。

    只因这确实是其他作者从未涉及过的题材,而黑道这种一听就不是什么好东西的社会毒瘤,真的会有读者愿意去看这个题材的作品?

    凌静苏总觉得王德孚这家伙就是仗着自己有才,所以才敢这样作死,写什么不好,居然写黑道,还不如写渣男主角怎么泡妞呢!

    凌静苏只能退而求其次,又询问道:“好吧,那我也不指望你的长篇了,短篇的话,能不能就在下期的《红蔷薇》上市之前给我?”

    凌静苏的语气充满怀疑,因为她越来越觉得,王德孚这货有成为拖稿狂魔的潜质,倒不是因为他写作速度不快,而是他在写作上有强迫症,写完了之后,总要将文章修改到完美的地步,这就使得他交稿的速度特别慢。

    王德孚这一次并没有让凌静苏失望,他好像早就已经对这篇短篇胸有成竹,这样说道:“三天后我就交稿,总来得及在下一期的《红蔷薇》上刊载吧?”

    “只要你说到做到,那就一定可以。不过我明天就得吩咐下去,既然下一期的《红蔷薇》,有你这样的文坛新锐的短篇处女作出现,那肯定要给你做个专题,为你好好宣传一波的。而我给你的稿酬,将会是千字10银元,这个价格是不是很有诚意,配得上你的名声?”

    不得不说凌静苏确实很有魄力,她也非常信任王德孚的实力,而王德孚短篇处女作的噱头,肯定是非常吸引那些关注着他的忠实读者的。

    这些忠实读者,可能有不少都是校园学子,说不定《红蔷薇》可以通过这一波操作,极大地扩展它在学生群体中的市场。

    “静苏你还是太客气了啊,不过既然你这么信任我,我的短篇也不会让你失望的,它大概六千多字,倒是没想到又可以带来一笔外快,你这里可比那些散文杂志给力多了。”

    “你知道就好……那么,你准备什么时候开始写,我觉得我得好好监督你,否则你肯定要拖拖拖。”

    “今天不早了,先休息了,明天我就开写。”

    ……

    王德孚要写的这部短篇,其灵感来源于他之前参加的那位黑道千金黄嫆的生日晚宴,其中一位华丽出场的贵妇人,吸引了他的目光,尤其是她脖颈上那一条非常闪亮昂贵的钻石项链,这不由也让他想起了一篇来自他那个世界著名短篇家莫泊桑的短篇。

    这篇短篇的名字,就叫做《项链》,故事讲述了小公务员的妻子玛蒂尔德为参加一次晚会,向朋友借了一串钻石项链,来炫耀自己的美丽。不料,项链在回家途中不慎丢失。她只得借钱买了新项链还给朋友。为了偿还债务,她节衣缩食,为别人打短工,整整劳苦了十年。最后,得知所借的项链原是一串假钻石项链。

    王德孚决定写的短篇,那就是华夏版的《项链》,因为他觉得这个故事非常有意思,同样也可以借这篇,来讽刺一些东西,颇有深度,很能引发读者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