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都市小说 > 山村庄园主 >071 野兔炖萝卜
    (感谢好友宝宝猫熊、08a打赏鼓励)

    刘富贵别看睡的时间并不是很长,可是就这三个多小时的睡眠,也足够了。七点左右起床,到外边看了一眼,放心了。

    不知道这个雪是啥时候停的,大棚上的积雪并不是很厚。等一会儿再将上边的雪扫一扫,等太阳出来,就能卷帘子了。

    “富贵哥,这盆子里的是啥啊?”刘平安从门口探出头来喊了一嗓子。

    “昨天晚上捡到的野兔,一会儿你回家告诉我三叔一声,中午一起尝个鲜。”刘富贵回道。

    “我天,这都能捡到?守株待兔是咋的?”刘平安就觉得这个事情好惊奇。

    “我想守株待你,你得往树上撞啊?赶紧的,帮我一起划拉一下雪。”刘富贵没好气的说道。

    不过人家刘平安说得也不算差,他这个还真就是从“别人”手里捡来的。估摸着也是人家的美味大餐啊,却会落到他的肚皮里去。

    这边简单的收拾好,剩下的焖肉也没往家拿,下午过来还能吃一些。

    对于刘富贵弄回来一支野兔,这也是给刘长国开心得不行。人各有一好么,他就爱吃野兔。只不过这些年找不见了,想吃一口还真挺难。

    他算是行家,所以今天炖野兔的活就交给他了。术业有专攻么,炖小鸡刘富贵也能上场,炖野兔手艺稍差。

    泡了一上午的野兔用水紧了一下,将里边的血水紧出去。锅里倒好油,烧热之后葱姜蒜花丢进去,又倒了些酱油炸锅,然后就将这一盆子兔肉全都倒了进去,来一个爆炒。

    这个香味很足,其实也跟平时炖小鸡的工序差不多。只不过这个炖野兔的时候,油好像稍稍多了一些。

    翻炒得差不多了,刘长国就开始往锅里添汤。盖好锅盖,就开始准备辅菜。

    “兔子肉,尤其是这些野兔子,多少有一些土腥子味儿。吃过好多次,还是觉得配着萝卜吃最好。”刘长国一边切萝卜一边说道。

    “萝卜的气味就能够将土腥味儿盖掉,萝卜炖到了火候也好吃。就是得切成大块儿,吃起来过瘾。”

    他这个萝卜可没少放,直接切了两大根。等锅里边烧开以后,这才将这些萝卜快都给倒进去,又往里边稍稍加了些盐。

    “三叔,放那么多油也有讲究?”刘富贵好奇的问道。

    刘长国笑着点了点头,将烟卷儿拿了出来,“野兔不如家兔肥,身上没啥油水,所以就要多放一些,这样炒的时候才好。”

    “别看油放得多,刚刚也炒得差不多了,等炖好了吃的时候,看不到啥油星儿。以后再逮着,你就这么做就成。”

    刘富贵认真的点了点头,刚刚确实是在学艺来着。不能家里边啥菜都让老妈做啊,自己也得努力一下。力所能及的事情,就要帮老妈分担一些。

    “对了,三叔,咱们这个山上,我记得听人讲,好像是有狼吧?也不知道昨天我碰着的是不是狼。”刘富贵又接着说道。

    “这个还真备不住,也不知道你看到的眼睛是啥色的,绿色就没跑了。”刘长国吸了口烟,点了点头。

    “以前这山里边,狼还不少呢,那时候冬天的时候,都敢到个人家里来叼羊走呢。我小时候上山打兔子,碰着一次。玩命的跑啊,回来都吓出病了。还是找后山的一个老太太给收到魂儿,才没啥事。”

    “爸,我咋不知道这个事儿呢?”边上的刘平安很好奇的接了一句。

    “废话,我那时候才半大小子,哪里有你,你知道个屁啊?”刘长国没好气的骂了一句。

    “这些年山上都没啥动物了,以前野鸡、狼、野兔、熊瞎子,反正啥动物都有好多。不比当年了啊,当年才是青山绿水,现在没了。”

    说到这里,刘长国很是感慨。

    虽然说现在的日子过得好了,可是反倒没有了以前的那些小乐趣儿。以前的时候,只要是馋了,到山里转一圈儿,弄个野鸡、野兔,采点儿山珍打打牙祭,这个都是很轻松的事情。

    现在呢?山还是那座山,自己也有了娃,可是那时候的日子,早就已经一去不复返喽。也不知道这几十年这个变化啊,咋就这么大。

    有感慨的可不仅仅是刘长国,大家也都差不多。只不过相较于刘长国和刘长顺小时候玩的那些,刘富贵和刘平安玩的简直弱爆了,根本都不在一个层面上。

    也算是忆往昔峥嵘岁月了,聊得正嗨呢,锅里的香味就开始四处乱蹿。

    有些人讨厌萝卜的气味儿,可是院子里的这些人,就觉得这个味道现在真是香。炖的工夫也差不多了,掀开了锅盖的刘长国又往里边扬了一大把的香菜沫。

    这也是为了提味儿的,有了香菜,汤头味儿更足。

    现在天凉了,没法在外边吃,就将战场设置在屋里边。小乐乐人家抱着小碗,眼睛就紧盯着菜盆里的兔子大腿儿。

    这是刘富贵特别给她留的,是一整条的大腿,她的小碗都有些装不下。

    人家乐乐可不是那怕事儿的人,你兔子腿儿再大,咱也得将你给消灭掉,装到小肚肚里边去。

    “三叔,还别说,这个萝卜,我都觉得比兔子肉吃着还香呢。萝卜里边,好像都吸满了汤汁儿一样。”吃了几口,刘富贵给出了点评。

    味道是真不错,说完之后,刘富贵还给自己的宝贝闺女夹了一块。

    萝卜的个头有些大,小乐乐用自己的勺子舀了两下没舀起来。然后就拿起边上的筷子,直接扎到了萝卜块儿里,就这么插着吃。

    “有人爱吃熏兔,我就觉得这个炖萝卜的味儿是最正的。”刘长国笑着说道。

    “等以后有时间了,我也养几只兔子,啥时候想吃了就宰一只。就是这东西太操心,没法散养,要不然连院墙都能给你挖倒了。”

    今天中午,可就是这一个菜了。不过量很大,大家伙都很努力的吃,还剩下了小半盆。开始的时候都是对着兔子肉下手,中期开始就奔着萝卜努力。

    给刘富贵的感觉,这个萝卜,真的是比兔子肉都要香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