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都市小说 > 篮下我为王 >第一百九十四章 站着说话不腰疼
    如果你是个NBA球迷,你必须要知道几件事。

    乔丹是无可争议的历史第一人。

    比尔·拉塞尔带领凯尔特人在远古时期一度创下八连冠的盖世伟业。

    只是,你可能不知道,他们差一点就完成了十连冠,就差了一点。

    谁阻止了他们?

    老鹰队。

    鲍勃·佩蒂特,这是一个久远的名字,这是最初的鹰王,当我们讨论谁是史上最佳大前锋的时候,总是会提起邓肯、马龙、诺维茨基、巴克利等人,却总是习惯性地忽略了这位远古大神。

    邓肯无疑是史上最佳,但佩蒂特属于“可以拿出来和邓肯比较一下,但后者最终还是会压倒性地胜出”的球员。

    除了邓肯,在大前锋这个位置上,论硬荣誉,佩蒂特不怕任何一个人。

    佩蒂特在1957-1958赛季带领老鹰打进总决赛,并在决赛上和卫冕冠军凯尔特人大战六场,最终将其劈落马下。

    这就是故事的全部。

    如果老鹰队没有在那一年阻止凯尔特人,那我们就将见证比八连冠更加可怕的十连冠。

    在这个连三连冠都是凤毛麟角的联盟,十连冠,那是啥概念?

    佩蒂特和老鹰是英雄,他们阻止了一个神话。

    在那个竞争力偏弱的时代,有恐怖的数据,有史诗级的常胜之师,有各式各样的猛人,随着NBA蓬勃发展,球队越来越多,天赋池越来越厚,绿军的八连冠神话注定成为后无来者的传说。

    也许是连上帝都为他们没有达成十连冠而感到遗憾,抹杀了神话的老鹰队,从此之后再与冠军无缘。

    1958年到现在,他们再没碰过奥布莱恩杯。

    这是一支拥有辉煌队史的球队,他们一共换了四座城市,从西部到东部,每个时代都能出产巨星。

    佩蒂特夺冠之后便遭到凯尔特人的压制,到了七十年代,皮特·马拉维奇也未能带领他们复兴。

    直到八十年代,他们终于迎来了一个像模像样的新鹰王——多尼尼克·威尔金斯。

    然而,彼时的凯尔特人也在巅峰,拉里·伯德正带领着绿军完成第二次复兴。

    鹰队再次被压制。

    从佩蒂特到威尔金斯,鹰队总是作为传奇的注脚。

    佩蒂特好歹夺冠了,了无遗憾,威尔金斯就惨了一点,季后赛被绿军压制,得分榜被乔丹压制,参加个扣篮大赛陶冶情操还是被乔丹压制。

    这是一支处于巨人阴影下的球队。

    经过八年的重建,他们再次崛起,算得上是东部的一方豪强。

    今晚,他们将在航线中心挑战猛龙。

    和人家比起来,猛龙队那凑起来不到三百字的垃圾历史也就不消多说了。

    虽然老鹰被誉为东部巨人的背景板,但人家祖上也阔过,也出产过名动一时的巨星,底蕴完全不是猛龙能比的。

    李幸的存在让猛龙近来声势高涨,关注度超过了湖人和绿凯,每当有他们的比赛,必然伴随着全美直播。

    这样的待遇,老鹰队可是许久没遇到过了。

    他们的核心,有当代乔丹之称的乔·约翰逊在赛前召集了队友,说道:“听我说,多伦多只是软柿子,拉奇没那么可怕,比起他打炮的技术,他的球技一无是处!”

    “你确定?”霍福德笑问。

    霍福德这么一笑一问,愣是让约翰逊尴尬的紧:“好吧,他很强,我知道这场比赛对你们来说是考验,但是,我们是来赢球的!”

    “没有错,我们一定要,赢!”约什·史密斯朗声叫道。

    他们一个个这么有志气,倒是苦了霍福德。

    你们这帮混蛋不和他对位当然可以站着说话不腰疼了,到时候被摁在地上来回摩擦的人可是我啊!

    “哇哦,魔女团又多出了一个人!”

    巴克利今晚的搭档却不是肯尼·史密斯。据说,史密斯因胃肠炎向TNT请了一周的假。

    所以,今晚和巴克利搭档的人,换成了雷吉·米勒。

    航线中心的现场解说员则是万年不变的昆西·安格斯。

    米勒笑道:“可怜的罗伯特,克里斯汀看起来很快就接受了自己的新身份,以她的秉性,把她纳入魔女团可不是什么好决定啊。”

    巴克利笑嘻嘻地说:“你这是在质疑拉奇的能力吗?”米勒肩膀一抖:“他的能力再强,一口气要搞定八个女人也有点困难吧?”

    “哈哈,雷吉,你刚才淫/荡了一下下。”

    “嗯,我承认我刚才淫/荡了一下下。”

    安格斯就没这俩货那么轻松了,虽然李幸场外各种脑残的举动给他们这群粉丝添了不少麻烦,但他还是无脑护犊子:“只要拉奇喜欢就好了呀。”

    “我靠,我还是第一次见到魔女团全员。”史蒂芬森和庞德塞特这两个电灯泡望着前排中央的靓丽风景线。

    一旦到了场上,李幸就和场下不一样了,他和魔女团的各位打了个招呼,而后站到场地中央。

    “拉奇,好久不见。”霍福德笑道。

    李幸板着脸,表现出很冷酷的模样。

    “我就是搞不懂,为什么像你这样的鸟人都有女人倒贴?她们值得更好的男人啊!”约什嘲讽道。

    李幸扫了他一下:“也许是因为她们对丑逼没兴趣吧。”

    “你他妈说谁丑呢!”约什怒问。

    霍福德不希望约什点燃的怒火由他来承受。

    他回头对约什说:“JS,如果你这么想和拉奇对位的话,我可以和你换位置!”

    “好啊!我跟你换!”

    “你他妈别动!”

    老鹰的主帅拉里·德鲁在场下大吼一声。

    约什胆战心惊,还真没动。

    霍福德暗叹一声失策,要是可以换就好了,他是真不想和李幸打比赛。

    李幸太高了,各方面都很克他,两人每次交手,都能让他想起某年某日的NCAA比赛上,他和诺阿被奥登用一只手打爆。

    可是,李幸带来的强度却比那时的奥登还要可怕。

    事已至此,再难,霍福德也要硬着头皮上,谁叫他只有208公分,谁叫他要打中锋呢?

    裁判走到中间,看了看两人,把球托起,往上一抛。

    李幸的速度却是很快,球抛起的刹那,他也跳起了。当球飞到最高点,他的手指随即一点,便把球点给了卡尔德隆。

    猛龙的起手式举世皆知——让李幸先打。

    对手是两米零八的霍福德,李幸完全没有留手的必要,这种小矬子就得狠狠地捏爆他,让他知道尺寸对中锋来说有多重要。

    也就是这个时代了,换到九十年代,霍福德这样的不打大前锋生存不下去的。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大家都喜欢打中锋呢?

    因为中锋有数据。

    李幸的身体靠住霍福德,不做其他的假把式,他真的不把对方的防守放心里,他这种身高臂展,除非垂直弹跳可以达到120公分,否则还是扑街去吧。

    李幸对着霍福德的身体发力一撞,找到对抗后,节奏就来了,转身,左腿发力,右腿弯曲,送出一发诺维茨基式的金鸡独立翻身跳投。

    “唰!”

    “太轻松了!拉奇给人一种没人在防他的感觉!”

    巴克利则在解说西上直接炮轰霍福德:“我不知道阿尔在想什么,如果他不能从一开始就给拉奇压力的话,拉奇能在他的头顶拿下50分!”

    霍福德十分想把身上的球衣脱下来挂到巴克利的身上,请他亲自示范一下如何用两米出头的身高给李幸压力。

    就你他妈这身高,全力跳起来都不一定够得到李幸的脸,还他妈压力?

    “来,给我,球~~~~”约什靠着巴尼亚尼大吼道。

    史蒂芬森问道:“这人脑子进水了吗?为什么每次说话都要拉尾音?他以为自己的声线很迷人吗?”

    “兰斯,不要试图理解蠢猪,否则你就是蠢猪了。”埃文斯教育道。

    约什是个拥有很多可能性的球员,他已经展现出了成为最佳防守球员的潜力,身高臂展弹速和防守嗅觉,这是他的先天天赋,可他对于投篮特别上心。

    问题的核心恰恰在于,他的投篮不可靠,一点都不。

    让约什投三分,还是让霍福德强打李幸?

    如果真要在这两个选项里面做出选择的话,鹰队上下,加上所有的老鹰球迷都会一致选择让霍福德进行以卵击石的进攻。

    哪怕约什把巴尼亚尼卡得动弹不得,哪怕他要到了一个很深的位置,他也要用投篮证明自己。

    我是可以投篮的!

    我的投篮棒棒的!

    他总是这么催眠自己,然后打出一块块坏铁。(美如画的打铁才是好铁)

    当他今晚代表球队投出第一球时,每个队友都不抱希望。

    “砰!”

    “哈!就你这个进攻也想打我?你不知道我的防守是世界最好的吗?”

    巴尼亚尼猖狂地抓到篮板球,仰天大笑,仿佛防住了迈克尔·乔丹的最后一攻似的。

    “谁能告诉约什,请他不要投篮了!”

    巴克利搞笑地说:“老鹰队应该在约什的续约合同上加上一条“在场上瞎基霸投一次球罚款一万”的条款!”

    “没毛病,查克,这个条款真的有存在的必要。”米勒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