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穿越小说 > 民国大间谍 >第二十四章 抵达奉天
    “是的,是我杀死了苏斯洛夫。”

    耿朝忠龇牙咧嘴的躺在周丙为他找的临时居所,抱着肩膀不停的抽着凉气。旁边则是正在将绷带放入药箱的周丙。

    运气不错,火车上被击中的臂膀没有打到重要的神经,还是一处近乎穿透的擦伤,总的来说,不影响身体机能。

    “其实你没必要杀他的。杀了他,你就埋下了一个巨大的地雷,苏联人一旦知道真实情况,一定不会放过你。如果被老家知道了,你同样不会好过。”

    周丙搬了张椅子过来,坐在床边,忧心忡忡的看着耿朝忠——耿朝忠居然把这么隐秘的事情告诉他,那是相当于把命交给了自己,这份信任,太沉重了。

    要知道,自己只要把这件事情告诉苏联和中共,那耿朝忠就是一个现成的叛徒,绝对是要被当场击毙的!

    “不杀他不行了,我当时可没法断定自己是否被控制,只能行险。再说了,你也知道,那家伙没安好心,当时本来就想把我们两个都干掉的——不过我搞不懂,特高课到底是怎么盯上我们的。”

    耿朝忠说道。

    “不清楚,”周丙摇摇头,“应该不是通过我,我只是东北军一个小小的军需官。时至今日,我没有跟南京方面,瑞金方面有过任何联系,他们不可能怀疑我,更不可能跟踪我。”

    耿朝忠默默的点了点头,闭上了眼睛。

    看样子,是有点困了。

    这也难怪,拖着受伤的身体,两天两夜没合眼,一路上风餐露宿,还得时时担心被日本人抓获,这次的逃亡,可真是逼真到无以复加了。

    “好了,你睡觉吧!这地方是我家的老宅,很久没有人过来了,你安心养伤,等伤好了我们再另寻办法。“

    周丙看耿朝忠犯困,也不纠结此事,站起身告辞。

    耿朝忠并没有睡着。

    按道理,度过了危险期,他的精神应该松弛下来。但是,耿朝忠的心却无法宁静。

    这回犯险加入特高课,自己的身份已经变得极为复杂。

    中共,契卡,特高课,党调科。

    这四重身份,只要任何一重被另一方知晓,那就是死无葬身之地的下场!

    并且,每一个角色的信息,都不能搞混,如果一旦露出了马脚,那可不是一句简简单单的谎言可以遮盖的。

    耿朝忠又仔细的想了一下自己每一个身份应该知道的信息,以及不应该知道的信息,然后是每个身份的神态,语气,努力的回忆着经历过的一切,试图杜绝任何的漏洞。

    但是,漏洞是一定会有的,也是一定会被发现的。

    雁过留声,人过留痕。

    自己走过这么多地方,一定留下了非常多的痕迹,如果落在有心人眼里,那是十分危险的。

    比如,盐田公馆的谷狄华雄!

    耿朝忠从佐藤那里旁敲侧击的得到了真相——虽然佐藤并没有指明具体是谁,只说是岛城的一位老前辈对自己的身份有点好奇,这才阴差阳错的找到了自己。

    但是耿朝忠第一时间就想到了谷狄华雄!

    是的,除了同为情报系统的老狐狸谷狄华雄,岛城不会有人跟特高课有这么密切的联系了。

    虽然看样子,谷狄华雄的怀疑只是一种直觉和好奇,但是谁知道,会不会在某一天,谷狄华雄发现了什么新东西呢?

    要知道,身份越复杂,暴露的概率就越大。

    长期用一个谎言掩盖另一个谎言,就像一个七个茶杯三个茶盖的游戏,随着茶杯数量的增多,总有遮不住的一天。

    所以,自己有必要让某些身份和角色消失,让茶杯的数量不至于太多,以免茶盖遮掩不住。

    这样,才能摆脱某些人,比如说谷狄华雄一类人的关注。

    慢慢的思考着,慢慢的进入了梦乡。

    这一觉,耿朝忠足足睡了一天一夜,直到肚子饿的咕咕叫,嗓子也干渴的冒烟的时候,才被尿憋醒。

    爬起来,简单收拾了一下,耿朝忠走出去,打算找个地方觅食。

    缠着绷带,戴上狗耳朵帽子,身上再罩上一件薄棉袄,五月份的天气,扣子却不必系了,就这么敞着怀,耿朝忠走到了大街上。

    一朝发祥地,两代帝王都。

    春天的奉天格外热闹,车水马龙,人流如织,四处都是往来的客商和赶集的路人,一派繁荣景象。

    看上去,比后世的街面上人口密度要大多了。

    然而并不是,其实现在的奉天城并不大,与后世相比,只是一个人口大约40万的中等城市,甚至都远远比不上青岛的人口数量。

    但是,此时的奉天,却是一座极为重要的工业重镇,是中东铁路与关内外铁路、安奉铁路、奉海铁路4路会合的交通枢纽,控扼整个东北的局势。

    加上其作为省会城市的政治优势,奉天城成为奉天省(辽宁省)的最大经贸城市、经济中心和交通中心。工业企业的设立,使得大批农村人口及移民人口涌入奉天——几乎每一年,都有近万的人流涌入奉天。

    耿朝忠像一个刚刚进城的东北老农民一样,抄着袖筒,弓着背,慢吞吞的来到了一处路边摊,略显生疏的要了一碗混沌,一边细嚼慢咽,一边留意着身边的动静,观察着周围的各种细节,以期能尽快融入。

    旁边有一间马家烧麦馆,几个戴着白色瓜皮帽的精壮汉子从烧麦馆里走出来,腰间鼓鼓囊囊,明显揣着家伙,看样子,并不像是想要避讳别人眼光。

    相反,他们还偶尔假装无意的撩撩衫子,故意露出腰间的家伙什,显然,这是在故意耀武扬威了。

    看来,这几个人应该是当地的回民武装。

    这所老宅位于奉天的东郊,附近有一所回民巷,住着大约两千多人的回民,回民民风彪悍,又极为抱团,一般少有人惹。再加上对方又有武器,那就更加肆无忌惮了。

    果然,周围的民众纷纷加快了脚步,四散远避,看样子已经是久受其害了。

    那几个人哈哈一笑,迈开步子直直的冲着馄沌摊走过来,那摊主是个老头,见势不妙,早早就躲了开去。

    其中一人啐了一口痰,不偏不倚的正好落在一个食客的碗里,那食客是个十八九岁的青年汉子,登时大怒,刚刚站起来,旁边早有人一把拉住,说道:

    “回民,惹不起,小伙子别置气,赶紧走!”

    那小伙子也是一时气血上涌,被人一劝,顿时反应过来,一声不吭的转身就走,那几个精壮回民不屑的哈哈一笑,站在那里,不走也不说话,其余的人一看,这明显是踢场子来的了。

    转眼之间,本来有七八个人的馄沌摊子,顿时走的一干二净。

    不对,也不算一干二净,至少还有一个老农民蹲在那里,端着一个大碗,安静的吸溜着仅剩的混沌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