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网游小说 > 我的妹妹叫露娜 >第三十章戏精
    小女仆跳上墙头,装模作样向下面挥挥手,实际上颤颤巍巍,胆战心惊,担心王恺顺口来一句“你已经没有利用价值了”,然后一口把她吃掉。

    结果......

    em......恶魔大佬好像很喜欢我的样子!

    小人鱼摸了摸自己白嫩的小脸,果然小娅的魅力是无穷的。

    她感觉自己对恶魔先生的恐惧在直线下降,她现在甚至已经开始想象,恶魔大佬回头把她的塑料姐妹吃干抹净后,会不会赏赐她点残羹剩饭。

    小红帽全名叫作爱斯佩兰莎,是狼人cullen家族现任族长唯一的女儿,血统高贵,据说源自于神明创造出的第一只狼人亚历山大。

    狼族虽然在类人魔种中属于比较穷苦的那种,但架不住他们寿命悠长,一个长生种族可能无法积攒下来庞大的产业,但要说攒下来一堆宝贝古董之类的,那是绝对没问题的。

    比如那件能使得狼人伪装成普通人类的大红袍或者千年前,自己老祖宗用过的陶罐马桶。

    王恺望着卡西奥佩娅离去的背影,神情莫名透露出些许欣赏。

    他感觉自己有点喜欢上自己新收的这个女仆了,倒不是因为她能变出一双雪白的大长腿,也不是因为她长得好看。

    而是这货识时务,知进退,而且善于溜须拍马,任何一个上司都很难不喜欢这种人。

    只是也别指望这货能有多大的忠诚,她会因为王恺的强大而臣服,但有朝一日,若她发现王恺不过是外强中干时,她一定比谁背叛的都快。

    他转身回到餐桌前,继续和亚瑟推杯换盏。

    两人意外的投缘,亚瑟是感觉自己终于遇见了那种一位不以他人贫贱而轻视他人的贵族少爷。

    王恺则纯粹是觉得,和一个好人做朋友,远比和恶棍打交道可靠多了。

    只是既然今晚已经确定狼人会来,那么当务之急,便是提前做好准备。

    那个名叫亚瑟的落魄骑士虽然感觉还是很有两把刷子的,但骑士没有战马,没有铠甲,只凭它那把骑士剑,要想对付一只有着贵族血统的狼人,难度实在是有些大。

    将所有筹码放在别人的盘子里,无疑是最愚蠢不过的行为,所以无论是他还是露娜,都需要再作准备,只是他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和露娜说起这件事。

    事实上露娜作为他这座庄园里的最强战力,王恺应该多多倚重自己这个看似娇小,实际上能把全副武装的罐头骑士拎起来当风车的妹子。

    但不知为何,王恺就是不希望露娜出手,仿佛真无形之中,他就把自己妹妹当成需要自己去守护的人。

    他偏过头,看了一眼正小口小口撕扯着面包就着小龙虾酱汁吃的露娜,暗暗叹气,她才七岁,用童工犯法的啊,而且对手可是狼人,万一伤到了怎么办?

    至于那些普通卫兵,他们能对狼人造成的伤害十分有限,因为绝大多数魔种的恢复能力都非常强悍,狼人作为其中的佼佼者,自然更加强大。

    不过就是不知道这个世界的狼人受不受什么银器大蒜的影响。

    这个问题应该问亚瑟,他是专家。

    “亚瑟骑士,狼人这种黑暗属性的魔种性情暴戾,力大无穷,你说就没有什么克制他们的武器吗,比如说教会供奉的十字架,或者圣水?”

    提到黑暗生物,亚瑟的神情也郑重了起来:“黑暗属性的魔种的确会受到圣水和十字架的克制,但是并没有传说中的那么大,普通人想拿圣水与十字架对抗狼人,只会更加激怒他们。只有修行圣光的骑士还有地区的主教,枢机主教才有能力发挥出其中的力量来对付狼人。”

    “我必须要警告阁下的是,不要把狼人当做是无脑愚蠢的野兽,他们是智慧魔种,同样属于一种长生种。”

    王恺点了点头:“可惜了我要早知道十字架和圣水能够对付狼人,肯定要去一趟城里的教堂。”

    亚瑟摇了摇头:“普通圣水和十字架对它们的效果有限,幸好我身上携带了一罐由我导师亲手制作的圣水,我们涂抹在武器上,就能抑制狼人的恢复能力。”

    “哥哥,好端端地为什么要提狼人啊?”露娜小声问道。

    王恺微怔,笑道:“今晚家里可能会有危险,敌人是可怕的狼人,露娜你要小心些,到了深夜,就同我们一起呆着吧。”

    “我会保护哥哥的!”露娜攥紧了拳头,她没有问王恺为什么不寻求父亲的帮助,无论原因如何,她都会站在自己哥哥这一边。

    她的确希望得到父亲的认同,但哥哥才是最重要的人啊。

    王恺吩咐下去卫兵和奴仆们今夜打起十二分的小心,随后领着露娜和亚瑟来到了他的卧房。

    他指着墙上挂着的那副铠甲:“亚瑟骑士,你认为这副铠甲怎么样?”

    亚瑟伸手抚摸着精致的全身铠甲表层的纹路:“非常不错,似乎是圣地亚哥骑士团的制式装备,还附加了铭文组合【坚韧】,能够大幅增加防御力,恐怕连魔火枪都打不穿。”

    亚瑟的神情中闪过了一丝羡慕之色,对于一名骑士而言,只有装甲齐备,跨上战马,他们才是最强的战争机械。

    一件镶刻铭文的板甲甚至能赋予他们的血肉之躯堪比蒸汽坦克的防御力。

    王恺轻轻敲打着桌面,他在思考要不要把这件骑士甲送给亚瑟。

    其一,自己不是骑士,像这样甲胄齐全地去战斗,只会使自己变得更加笨重,而全身板甲虽然连头盔面罩都齐备,但腿部的胫甲和颈部的护颈终究还是薄弱点,顶多能防御流矢。

    而且他的恶魔之手本就是类似于铠甲的东西,而且更轻便灵活。

    其二,亚瑟的装备太烂,王恺既然想要他当坦克给他们扛伤害,不舍得投入可不行。

    只是还是有点舍不得啊,要不还是只借给他用用?

    “我把它送给阁下怎样?”王恺故意问道。

    “请恕我无法接受。”亚瑟惊讶地摇了摇头,“东方人有句格言,叫做无功不受禄,我没有为阁下做出任何贡献,也无法接受这么贵重的礼物。”

    王恺正色道:“我岂能看你穿着如此残破的锁链甲来对付凶残的狼人?请阁下务必接受我的赠予!”

    心中暗想“奥斯卡欠我一个小金人啊”!

    旁边全程观看王恺表演的露娜默默地咽了一口面包,她对自己哥哥的性格再了解不过了,男人果然都是鳝变的,大皮眼子!

    亚瑟连连摇头,面红耳赤,感动得不行:“可是这身铠甲实在是太珍贵了,就算这场除魔只是交易,我也无法接受如此昂贵的馈赠。”

    王恺一脸失望:“亚瑟,我的朋友,我敬佩你的高风亮节,但我希望你至少能够在对抗狼人的过程中穿上这身铠甲,不然我的良知会让我感到羞愧难当。”

    ......

    西域北地,凛冬海畔。

    这里比邻凛冬之海,是整个东方大陆的最北方,这里无疑比勇士之地最北的黑暗森林还要来得更加寒冷,罕有牧群能够在这里生存下来。

    暴风雪刚刚肆虐过后,整个寒冬世界都是一片静谧。

    一个蓬头垢面的少年突然从雪堆中钻了出来,他吐了一口唾沫,落在地上登时化作冰花。

    “长生天佑我不死,势必要我统领北夷诸部,成为诸部共主,成吉思汗。”他从雪堆里爬了出来,一头巨大的苍狼紧跟着钻了出来。

    他将冻得通红的手塞进苍狼软和的毛发中,瑟瑟发抖道:“北地太冷了,以后要是能到南边去居住该有多好啊。”

    “我听说那些懦弱的南人占据着最肥美的土地,拥有着高楼屋舍,美丽歌姬,遍地都是黄金,而长生天的勇士们却只能在北地喝西北风,这实在太不公平了。”

    少年忿忿不平道。

    他的名字叫做孛儿只斤·铁木真,今年,他刚满十二岁,但对北夷人而言,已经是一个弓马娴熟,能够独立成家的棒小伙了。

    只可惜,他没有自己的部族,他是一名被族人视作不祥的流浪者,常年游走于各个部族之间,一个与狼为伴的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