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穿越小说 > 南宋异闻录 >第377章 声东击西
    要奋勇杀敌,要向大王证明自己的忠诚!

    唯其如此,方可保得一族安全!

    胡可儿几乎是刹那之间,就已想通了这其中关键,原本总是一副娇娇怯怯、盛放羞花的样儿,这时全然顾不得了,俨然就是一头凶猛的母老虎,正在护犊的那种。

    胡可儿武功当然不弱,南疆三大势力中,唯有孟国地域得天独厚,既没有天灾,也没有猛兽为祸,僻居南海,堪称天府,所以文恬武嬉,文风大盛。

    秦人牧牛羊,逐水草,与天地斗,与其他部落斗,所以养成了彪悍勇猛的劲头儿,而且更擅长群体战斗,因为在草原上不管与其他族群部落争夺水草丰美之地,还是与狼群战斗,都不是一个人的事。

    宋人则不同,他们居住的环境,沼泽居多,瘴疫、蛇虫、水生猛兽是他们生存的最大威胁。而这种环境,也不需要族群集体战斗来进行捕猎生产,所以,集群做战,他们就是一群渣渣,个人武力却不弱。

    胡家做为当地大族,早就不必由核心人员亲历这些凶险,但是他们能成为大族,何尝不是因为在漫长的岁月中,他们家族祖先的强大,所以才脱颖而出?

    而这些大族后人,能传承至今的,几乎没有一家耽于享乐,失去了本领。其后人都很注意培养,这其中就包括武技的锤炼,有名师教习、长辈指点,专攻搏杀之技,纵然经验阅历少了些,但技巧技能却绝对非比一般。

    尤其是此刻,胡可儿是在搏命。

    一声厉吼,胡可儿的手中的剑看似凶猛,却在与一个刺客兵刃相交的刹那,贴着他的锋刃滑了下去,胡可儿整个人也撞向对方怀里。

    “啊!”那刺客惨叫,刀虽有护锷,但胡可儿的剑掌握在她手中,那这剑便是活的,所以那刺客四根手指齐刷刷被削断。

    他的惨呼声未了,那剑一挺,已经刺进他的心口。

    在胡可儿身后,众侍卫也疯狂地迎了上来,一时刀光剑影,一场殊死的搏斗,一场血腥的厮杀,已然是不可避免了!

    王超在利箭射来的刹那,就已蹲身避了开去,然后拔刀冲回来,加入了搏斗的现场。

    杨瀚从被射死的侍卫手中拿过一把刀,却并没有冲上前去。

    他并非没有一搏之力,说起来,他武功虽然学得杂七杂八,但实战效果还挺发的。像他精通的寝技,虽然动作难看,但实战时候,很有战斗力。

    不过,今非昔比,他的身份不同,此时自有侍卫头前战斗,他不上前,才是对大家负责任,如今他的安全,可不仅仅是他个人的事儿。

    前边混战的人群中,他最关注的当然是胡可儿,无他,就这么一个女人在前,男人的保护欲总是更强一些。

    不过……看了片刻,杨瀚就觉得,似乎……正在混战的这些人中,最不必担心的就是她。

    这女人,走起路来步态袅娜,柔若无骨。想不到动起手来,竟然这么狠辣?

    如果我跟她正面交手……

    杨瀚看着胡可儿杀人的身手,评估了一下彼此的战斗力,淡定地表示:好男不跟女斗!

    赵恒和另两个心腹,贴着泥水,在芦苇丛相对的另一侧缓缓地向前爬行着。

    双方人数势均力敌,远处的烟火还在向这边燃烧,还有一定的时间,必须耐心又耐心,务求一击必中。

    动手地点是崔家选的,赵恒虽有更好的行动地点,但他没得选择。

    崔家在芦苇丛中还做了番手脚,确保大火之后,也能发现灶坑、睡觉的铺位等杂物。

    诸般安排,最可疑的就是胡家,可是崔鹂虽也牵涉其中,但是……及时救驾的若是崔家呢?

    没错!崔文根本没想投靠赵恒!

    失势的赵恒和得势的杨瀚相比较,他为什么非要去抱那个失了势的大腿?

    杨瀚重用当地大族,稳定南疆民心的举动,他已经看在眼里了。

    只可惜这个大族不是他崔家,而是胡家。

    洪家和赵家过于敏感,不可扶持,那么如果胡家再倒了呢?

    崔文打的主意就是,杀赵恒、赵胡可儿,救下杨瀚,如果有必要,连他女儿崔鹂也一并杀了就是。

    当然,如果杨瀚没有天子气运,人家甫一动手他就被宰了,那么崔家也不妨将计就计,便从赵恒这边领了大功!

    大火燎天,浓烟滚滚,正在远处假意狩猎,不时观望着这厢动静的崔虎等人大喜,立即返身冲了过来。

    他们一共十五六人,俱都脚下套着两头翘起的滑板,前方有绳索,系于五七头猎犬身上,靠着指挥这训练有素的猎犬行走,所以根本不必在沼泽地中绕行,猎犬飞驰如电,滑板可以承载着他们不致陷进泥地,往回一奔,风驰电掣。

    此时,他们还没决定,究竟站在哪一边。

    他们要冲近了来才决定,杨瀚若是活着,那便立刻加入剿杀刺客的队伍,若是杨瀚已死,那便帮着赵恒,铲除杨瀚的余党!

    赵恒在距杨瀚半箭之地处停下了,慢慢爬起,半跪于地,身后,一张粘了点点泥巴的弓递了过来,然后是一支淬了毒的利箭。

    毒是采自箭毒木的毒汁。这种树又叫见血封喉木,割开树皮,乳白色的树汁就是剧毒。

    毒箭之所以不能大量流行,是因为威力巨大的毒药难觅,毕竟箭簇上所能沾的毒药量有限,而如此微量的毒素能毒死人的毒药,都是价比黄金的。

    但是,只要能杀死杨瀚,便是十倍于黄金,那也值得。

    所以,赵恒所携这一壶箭,共九枝,全部都是淬了见血封喉木树汁的箭。

    赵恒箭术不错,他喜静而不喜动,武事上,唯只一个弓字造诣不浅。

    赵恒抽出箭,认扣搭弦,弓拉满月,摒住了呼吸,瞄准了杨瀚。

    这个距离,不存在平射的可能,要抛射,而能计算出准确的落点,这个就绝不仅仅是准头的事儿了,必须要有丰富的射箭经验。

    弓箭是怕潮怕水的武器,一旦泛潮,弓臂和弓弦就容易软化,杀伤力会大幅降低,赵恒也清楚这一点,所以选择了爬至半箭之地,这才准备动手。

    杨瀚的人都在与芦苇丛中冲出来的刺客鏖战着,杨瀚则拄着刀,正关神贯注于交战的双方,背对着他,这是绝好的机会!

    赵恒目中寒芒一闪,“嗖“地一下,箭,破空而去!

    赵恒的脑海中,已经刻画出了一条完美的抛物线,那箭,将循着这条线,透射进杨瀚的后心!

    不必等到那见血封喉的毒药发挥作用,就只这箭矢本身,就可以洞穿杨瀚的心脏,令他当场毙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