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科幻小说 > 龙珠演义 >43可带劲了
    杀兔老大那些人,是因为那些人做的事情人神共愤。不杀枉为人。

    而杀这个红缎带军团的人,却仅是因为对方的身份立场……

    “不过,红缎带军团的人虽然未必像那死兔子一样吃人、诱人吃人,但杀过的性命却可能要比死兔子一伙多得多了。既然你认可自己红缎带军团的身份,那红缎带军团造的孽、得的报应,偿还到了你身上,你也怨不了我。”

    王超念道,然后睁开眼,看到长刀刺穿的泥浆包裹的头颅,已经彻底没了声息。

    说来也怪,下手之时,他以为自己会害怕来着。

    杀兔老大时,他热血激愤,根本没有闲暇去害怕。而杀这个人的时候,却是冷静无比,衬上四周阴森诡异的环境……换任何一个普通人,在这种气氛、情境下谋害一条鲜活的性命,的确都应该会觉得害怕。

    但真的下手之后,发现并不会。

    “所以,是我的心变得冷了,还是我变得更坚强了……”

    王超将长刀一转,横着从这人头颅的右耳处斩出,顿时从头颅的裂痕中,流淌出咕噜咕噜的血浆。

    偌大的沼泽地中,大概只有他一个活物。

    他缓缓站起身,手提着滴血长刀,仰头望向皎洁弦月。

    “所以,今后再也不可以用‘我是一个普通人’这种话……当做自己软弱的借口了啊。”

    王超凝望镰月,默默无语。

    眼眶中的温热之意,一丝不减。

    这在寂寞茫然之际,不熄灭的火眼金睛给了王超一种无形的慰藉。这让他知道,至少自己,并未走在错误的道路上。

    王超承认自己是个比较多愁善感的人。但他并不觉得多愁善感是有哪里不好。多愁善感,说明他情感丰富,总归要比冷酷麻木要好些。不过,假如太过多愁善感也不妙,有杂念丛生的隐患,王超考虑到了这一点。这也是王超多愁善感的好处了,经常自我批判,总觉得自己不完美,甚至浑身臭毛病,往往就能找到心灵中潜在的隐患,从而自我调整。

    也或许,火眼金睛,就是他这种人格的具现化,也说不定呢。

    一个属于王超的,在沉沦生活中觉醒的,带有理性、神性的超我,可以时时审视己身。

    虽然王超根据颜色和最初发现的看破虚假的功能,给这双眼睛起名叫做火眼金睛,但从意义上来看,或许称之为“神鞭”更合适。

    既有神,亦有鞭。

    王超手中用力,呛,长刀收回为剑丸,被他塞进包里。

    他收回思绪,用绳子做工具,奋力将泥潭中缓慢下沉的红缎带壮汉拉了出来,拔出来时啵地一声,好像……算了这个比喻有点恶心,就不好像了。

    “啊!应该问清楚的……”王超后知后觉,于是有些懊悔,“这红缎带军团的人,干嘛要跟踪我?而且就仅仅是跟踪我,而不攻击我。这好奇怪。我没有招惹过这恐惧分子吧?就算是之前捣毁了他们的交易对象兔子团的生意,绑了他们几个人……可他们的人,都被德拉特押走了啊,关我什么事?结果却来追踪我,真是奇怪!”

    寻思了片刻,王超开始搜查这家伙身上的东西。

    不过,这家伙刚从沼泽泥潭里拽出来,浑身都是恨不得打上马赛克一样的泥浆,王超犹豫再三,终于还是忍着恶心踅摸起来。

    宽衣,解带……

    翻到一只有夜视功能的望远镜,用水冲洗一下,收了。

    “对呀!”王超忽然想道,“我这火眼金睛,亮晶晶的,好看是好看,但也有点惹人注意,是不是该配副墨镜?大晚上戴墨镜,呵呵……不过以我现在的眼力,只要有些月光、星光,那也不是不行。”

    翻到一盒压缩口粮,噫,想想这人刚刚整个都在堪比屎坑的里头泡过……恶心,扔了。

    王超又把打败的人扒了个精光。

    这让他不禁停下了手中的动作,暗忖道:“……我是不是变态啊?怎么扒衣服扒成习惯了?”

    不过检查战利品的动作却没停下。

    因为他猜测,这种单兵行动的红缎带,身上应该会有一定数量的胶囊才对。

    枪炮飞机什么的,王超用不着,但或许有些红缎带军团专属的工具,像007啊伊森亨特啊之类的黑科技……王超怀着这种不为人知的小期待,果然在这家伙的东西里,翻找出了一个长方盒子,黑色的,印着RR红缎带军团的标志,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是著名恐惧分子似的。

    “不知道是什么胶囊?”王超产生一种逛lol妓院抽皮肤的紧张感。

    可就在他伸手掰开这胶囊盒子的时候,他看到自己按在胶囊盒子表明的手指头下面,盒子外壳表面上亮起对应的指纹光晕,紧接着,胶囊盒子内部响起急促的两声滴滴声。王超眉头一皱,在这一瞬间,他的掌心内侧,感觉到盒子内急剧升高的温度,王超本能地察觉到不妙,甩手一扔,胶囊盒子在夜色里还没甩出去几米,就忽然变成一道巨大的火光——

    “嘭!”

    胶囊盒子直接从内部爆炸了,而且爆炸的动静并不算小。

    腾起、四处弥漫的黑烟,熏了王超一脸,呛得他连连咳嗽,甚至觉得眼睛酸热,流出眼泪来。

    “咳咳,红缎带军团的家伙,这么鸡贼的吗?”王超取出清水洗了洗眼睛,清凉的感觉让眼珠舒适了不少,他恼火道:“不就几颗胶囊吗,小气那样!不过没在漫画里见过有什么指纹技术啊……看来我需要尽快将漫画的刻板印象改掉才行。刚才那一下要是炸结实了,我恐怕连拿出仙豆抢救的机会都很小……这荒郊野外的,那不是冤死?”

    连道了几声倒霉,王超这才重新收拾停当,继续上路。

    没了跟屁虫的干扰,王超心情舒畅,走路都带风,不一会儿离开了沼泽地,沿着既定的路线,一路前行。

    而红缎带军团那边,布鲁却是万般恼火地听着座机电话里的盲音,嘟,嘟,嘟,嘟……无人接听。

    “砰!”

    他一把砸下听筒,恼火道:“废物东西!真是给我丢人!”

    接下来的几天,王超的旅途显得平淡。

    事实上,这才应该是他这漫长路途中的常态。随着前进,王超在野外行进与求存的本领会越来越强,也就越来越不需要其他人的帮助,他可以独自朝着目标前进。路途漫漫,陪伴王超的只有枯燥的寂寞。而奇怪的是,王超发现自己居然享受这种寂寞。

    有时候,他沿着一条无人的公路,一走能走上整整两天的时间。饿了渴了,就直接坐在路边,喝清水、啃干粮,无聊地四处观看,慢慢欣赏起四周荒无人烟的景色,有一种粗犷的美感。盘坐在地时,他总想起少林足球里,大力金刚腿盘坐在空旷的天台上的那个镜头。

    他觉得自己这样,独自一人坐在茫茫旷野中,一眼望不到头的蜿蜒公路边,这肯定帅呆了,而且假如有个镜头,拉个远景,肯定贼有意境,可以入画。想着想着,啃起干粮来,都带劲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