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都市小说 > 农门娘子的经商之路 >第328章 第一名
    

    看到宁俏回来了,吴氏小心翼翼的询问,“阿俏,是不是你娘生气了?我已经批评祥儿了,都怪他乱说话!”

    “没事,反正她早晚要知道的。”

    宁俏淡淡一笑,“我先去学堂和钱先生打个招呼,后天就让他们去学堂。”

    “哎!”吴氏应着,赶紧把提前准备好的银子递给宁俏,“这是祥儿的。”

    这是应该交给先生的,宁俏没有推辞,放在了钱袋里。

    宁远在一旁默默看着大姐一会儿,听到大姐要去学堂,立马扭头往外跑去。

    宁大柱望着远去的那个小身影,长叹了一口气,“大嫂还不同意分家吧。”

    “嗯,她不分家,我是不会送远儿去读书的,到时候就麻烦祥儿你们了,偷偷教他识字,以免往后跟不上你们的进度。”

    这是宁俏思虑再三,想到最完美的办法,打压了杨氏,又让弟弟可以学到知识。

    被娘教育了一顿,宁祥没有了刚才的活力,认认真真的保证,“大姐,你放心,我会好好教远儿的,先生说的我都回来告诉他。”

    沈云飞小脸绷着,神情严肃,“嫂嫂放心,有我们在,宁远不会跟不上进度的。”

    “那我就放心了。”

    宁俏欣慰的摸了摸沈云飞的脑袋。

    因为沈月不想回家,非要跟着穆鸳看她绣花,宁俏只好和沈锦安先去学堂,把沈云飞也留在了宁家。

    刚靠近学堂,就听见里面传来了朗朗读书声,沈锦安到门口给钱先生打了招呼,将他叫出来。

    “女娃也送来读书啊?”

    钱先生一脸惊讶,往学堂里面望了眼,清一色的小子。

    “她年纪小,在家里也帮不上忙,就送来学堂识字,先生放心,该叫的束脩我们一文不会少的。”

    宁俏连忙保证,她一到这里就发现了,里面坐的都是男孩子。

    也对,镇上那些小姐识字的,大部分都是请了教书先生到家里讲课,极少数开明的家庭,会让女子进学堂读书。

    “行吧,如果她自己不爱学习,或者是天生愚笨,我可会把人退回去的。”

    钱先生稍微考虑了一番,应了下来,三个人的束脩可是不少了。

    现在家家户户都不宽裕,今年学堂已经有四个孩子退学了,他们爹娘的意思是,乡下人认识几个字就行了,没必要继续在这里浪费钱,还需要交粮食,又不能帮着下地干活。

    而他也要吃饭,一家老小等着他拿东西回去呢,巴不得多收几个学生,女娃就女娃吧,束脩不少就行。

    “先生放心,我妹妹不愚笨。”

    沈锦安面露不喜,冷冷说道。

    知晓他是对钱先生的话有意见,宁俏笑着圆场,“那就麻烦先生了,明天我们去镇上买纸墨,得后天再送孩子过来。”

    “买纸墨?刚来学堂的孩子,笔都拿不稳呢,不用浪费那些钱,喏,他们都是在地上堆了沙子,拿树枝子练手。”

    钱先生努努嘴,示意他们看过去。

    果然,大树底下,一堆堆的沙子摊成一片,杂乱的摆放了许多小树枝。

    “在地上写字终归不是在纸上写的精准,我们还是准备些吧,买便宜的。”

    宁俏收起打量的目光,清笑道。

    “行吧,我也是好心提醒,纸墨再便宜也很贵的。”钱先生摸摸鼻子,干笑两声,看来这户有点家底,要不然也不会送三个孩子读书,其中还有个是女娃,自己瞎操心啥呢。

    “先生的好意我是明白的,不过再穷不能穷孩子,读书是最重要的教育,省省钱就出来了。”

    虽然只见了一面,但是宁俏已经看出了钱先生这个人十分古板守旧。

    骨子里清高,却又不得不为了生活低头,古板的认为女子不需要识字。

    对于宁俏表现出对读书人的崇敬,钱先生很是享受,双手背后摇头晃脑的笑道,

    “我自幼聪明伶俐,人见人夸,想当初,我差点就考中了秀才,如果考中了秀才,我就会继续往上走,可惜啊可惜……天妒英才!偏偏让我失了意!”

    “先生学问渊博,不管在哪里都会实现抱负的,不必一直纠结以前,你现在可是全村爱戴的好先生。”

    宁俏舔着脸,源源不断的输出彩虹屁,把钱先生捧到了人生巅峰。

    在一旁听着的沈锦安,英俊的五官渐渐扭曲。

    这个女人,嘴也太会骗人了,从哪里学来的这么多哄人的话?以前夸自己的那些话,也是夸张的吹捧吗?

    “哎,不说了不说了。”

    钱先生一脸遗憾的摆摆手,“有个事麻烦你们,明日可否帮我带两本书回来?等我从里正那里支了银子就还给你。”

    说完,钱先生有几分难为情,毕竟刚才还在说自己以前的丰功伟业,现在却要宁俏他们先垫银子给买书,多少有点丢人。

    没办法,硬着头皮也要开口,他实在太爱书了,自从来了元宝岭,之前的那些存货都被他翻了个遍,实在读不出新的东西了。

    “先生放心,明天一定给你带回来。”

    拿着钱先生给写的纸条,上面两本书名,看上去应该是古诗词一类的书。

    宁俏把纸条叠好,塞给沈锦安,“明天千万别忘记了,给他带书,这样他也好记个人情,对云飞他们好点。”

    “你明天和我一起去,我不会选笔墨。”

    沈锦安把纸条放进随身的钱袋里,以防丢失。

    让他买肉买菜还行,挑布选书这样的活他不在行,别到时候买回家了,宁俏再不满意。

    “行吧行吧。”

    正好可以去扯几尺花布,做身新衣服。

    宁俏拿手拽了拽身上的衣裙,这还是原主之前的,她好不容易找到的“能见人”的衣服,虽然没有补丁,但是袖口处洗的没了原来的颜色,布料粗糙,穿在身上又闷又热。

    真是怪了,挣了这么多银子,她都没想到给自己置办身新衣服,就天天穿这身乱逛,怪不得经常看到铺子小二不爱搭理的样子,以貌取人在哪个时代都是不变的真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