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都市小说 > 农门娘子的经商之路 >第74章 三人吃撑肚皮
    正常的人谁能说出这种话,开门做生意,大钱就靠着二楼的贵宾包间了。

    而且她观察了,二楼总共没有几个包间,所以沈锦逸选的这间应该是最好的了。

    “客气啥,快坐下吃饭吧。”

    沈锦逸没有多想其他的,在上方坐着,不就是一间屋子嘛,犯不上大惊小怪的。

    试着自己没有做几道菜,苏清欢在看到桌子上的时候,还是被吓了一跳,大圆桌子摆的满满的盘子。

    楚烈也挺惊讶,两人默契的对视一眼,是不是太浪费食物了,为了教训沈锦逸,结果人家根本没有在乎,全程就是苏清欢自己在假想。

    蒜蒸茄子、肉末豆腐、红烧排骨还有四喜丸子等等菜品,色香味俱全的摆在沈锦逸面前,勾的他馋意涌上来。

    “不客气了,快点吃。”说完低头吃起饭来。

    苏清欢坐在另一侧,挨着楚烈,本来楚烈和沈锦逸中间隔了一个椅子,这下正好,三人连成一条线。

    “你尝尝今天的茄子,口感正好。”

    尝了一口,确实蒸的时辰对了,要不然蒸的太久,茄子水全部都出来了,苏清欢给楚烈夹了一筷子,让他吃口试试。

    “你也吃。”

    排骨摆在沈锦逸的那边,楚烈站起身夹了一块回来。

    俩人互动,你给我夹我给你夹,弄的沈锦逸捣像是个局外人。

    “清欢,你不是爱吃排骨吗?给你放着,全吃光。”

    沈锦逸端着排骨盘子,换走苏清欢面前的凉菜,得意的扬起下巴看向楚烈,你给一块我给一盘,嘿,看谁的更厉害。

    对于他的挑衅,楚烈理都没理。

    “谢谢。”苏清欢头也不抬的继续啃排骨。

    别说,楚烈真的挺有做饭天份的,排骨不止颜色好看,吃起来的味道和原版没有多大区别。

    也有可能是自己讲的详细,功劳不能只给他,俩人都有份。

    “清欢,你现在每天忙什么?在家里做农活吗?那样很脏吧?”

    沈锦逸边吃边问,说了一堆话也不影响他干饭的速度。

    “还行,不脏。”

    简洁明了,又和他不熟络,怎么听他说话好像自己跟他很熟悉一样,苏清欢暗自翻了个白眼。

    “你做饭这么好吃,在家里待着浪费了,来酒楼做事如何?钱好商量,肯定比其他人多。”

    开出这么优厚的待遇,沈锦逸不相信苏清欢不动心,待在乡下和一群泥腿子打交道,这样的日子谁愿意待着?

    而且他有私心,如果苏清欢来酒楼,以后他就可以天天蹭饭吃了,不用在家里吃不喜欢的菜。

    至于后厨,不会让她去的,还没有酒楼用位女厨子呢,只要让她把菜方子教给郑大厨就行。

    “来酒楼做事?谢谢,不用了,我过段时间就没有时间来酒楼了。”

    怎么这么好心,想着给自己找个活做,怕不是为了新菜品吧,给的工钱再多,苏清欢也没打算答应。

    给别人做事怎么都是看人家脸色的,如果是开自家的铺子,大事小事都不用请求别人,想干嘛干嘛,多自在。

    “不来酒楼了?那你要去哪里?不来做事没关系,教给郑大厨菜品的钱还是会给你的。”

    沈锦逸愣了一会,不来酒楼那就是吃不到她做的饭,楚烈呢?他是不是有机会吃到?一定是的,他还说找清欢的爷爷喝酒呢!

    排骨好吃,苏清欢又啃起来了第三块,“也不去哪里,在那条街上租了个铺子,卖点卤味。”

    “离酒楼这么近,还是能过来的,或者我可以去铺子里,没关系,我不会笑话它小的。”

    前面那趟街的铺子都面积不大,开的各种吃食,像大酒楼是压根看不上那边的,更何况是沈锦逸的身份,去小地方买吃的人家还以为他家道中落了呢。

    不过如果是苏清欢开的卤味铺子,他倒是可以去逛逛,口味定不会差了。

    “清欢,到时候怕是铺子太小,容不下大佛。”

    楚烈把鱼刺拔干净,放到旁边的碗里,等攒到差不多了,苏清欢一口吃掉,不用剔鱼刺吃饭可真香。

    “愿意去就去,不过得买东西哈,占着地方不消费我可不欢迎。”

    苏清欢巴不得他去光顾呢,这位少爷好面子,当着其他人的面,肯定得消费一场,有钱不赚王八蛋。

    说她的铺子小,那就赚他的钱,来扩大她的铺子,让铺子变成比酒楼还大的店。

    一顿饭吃得三人肚皮鼓起,沈锦逸何曾这么不顾形象过,摊在椅子上,太难受了,感觉都要站不起来了。

    “今天的饭菜,让我付一千两我都愿意。”

    每一道菜都是他没有吃过的,同样的食材,同苏清欢的方法烹饪出来就是另一种口味,让人不得不服气。

    苏清欢也好不到哪里去,摸着肚子,感觉这顿饭至少也要胖个三斤,“行啊,一千两,待会我要走的时候,别忘记结账了。”

    “没问题。”

    区区一千两,还不至于让沈锦逸放在心上,吃顿可口的饭最重要。

    “嗝!”楚烈正要说话,打了个嗝,等把嗝打完,才重新说道:“消消食儿,待会去看看陆掌柜把货架打好没有,早点收拾出来。”

    还有很多要收拾的地方,四面墙发黄,得重新弄弄,该挡的挡住,要不太难看了。

    “我也去!”

    楚烈抬眼望着沈锦逸,面露不屑,“你去做什么?帮忙打货架还是帮忙收拾卫生?”

    瞧这个弱不经风的贵公子,堂堂男子汉穿一身大红袍,走起路来也是轻飘飘的,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女鬼现世了呢……

    “我没有事情做,闲着也是闲着,帮你们参考一下嘛!”

    他们一走,在酒楼就无聊了,回家还有爹爹唠叨着,去其他的地方鬼混更没意思。

    “既然要去就去呗,磕了碰了不怨我们。”

    这么大的人,跟在后面,不用伺候吃喝,除了多个人呼吸空气,其他的没有差别。

    “对,看好脚下,别再磕了碰了,还有小心你的衣服,刮个口子就不好了。”

    楚烈一副为他着想的模样,真心实意的叮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