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玄幻小说 > 金刚骷髅 >第九章 愣小子温柔镇上遭贼,老骑士见义勇为相助
    温柔镇,这是一个地处极地大陆西方的小镇,与那名字完全不搭调的,这里让人一点也感觉不到温柔,而是一个地势险恶,气候寒冷,终年吹着刺骨海风的地方。

    当然,在极地大陆,几乎所有的地方环境都很恶劣,放眼望去除了冰就是雪,相比之下,能在茫茫的冰天雪地中看到一个有人居住的小镇,任何人都会觉得好像看到了母亲温柔的怀抱一样吧。

    不要奇怪终年气温零下的极地大陆也会有人类居住,寒冷就是这里最大的财富!

    首先,这里是世界上最适合修炼寒冰魔法的地方,每年都会吸引不少的水系法师前来;同时这里的低温冰层下,也封存了很多千万年前的古生物遗骸,虽然在普通人眼中那不过是一堆冻肉,但是在很多学者眼中,那可是非常宝贵的财富。

    当然,如果只有法师和学者对这里感兴趣的话,这点消费能力是绝对无法支撑城镇的运作的。在这里建立城镇,并且常年活动的,99%还是猎人!

    极地大陆也有生物,而且这里的生物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耐寒!

    这也就意味着,这里的皮草是世界上最保暖的!再加上冰雪远比泥土来得洁净光滑,这里的动物仿佛天生一尘不染,洁白的毛色,让无数贵妇少女为之疯狂。也正是这些女人们,养活了数以千计的猎人和皮草商人,终年奔波在这寒冷的极地世界。

    不过今天,温柔镇迎来了一批不太一样的客人,不同于满街上穿着厚厚的皮衣,背着长弓,腰上插着剥皮刀,领着北方猎狗的猎人,这群人竟然身穿着华丽闪亮的金属铠甲,连棉手套都没有就抓着金属的武器,脚上也穿着金属靴!

    在极地大陆穿着金属铠甲,这基本就是做死的行为,又重又冷,有这个体力,不如多带些食物,多穿一层棉衣了。

    这群华丽丽的战士一上岸,就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甚至有人暗暗盘算着,怎么从这些不知哪里来的贵族骑士们身上卡点油水。但是当看请这些人身上的纹章时,那些宵小之徒立刻打消了邪念,更没人怀疑他们的生存能力了!

    圣骑士,整个大陆的顶尖武者,每个人都经历过非人的严苛训练,再凛冽的寒风也挡不住他们的脚步!

    应该是这样……

    “呼,这里还真冷啊……”金发的美男子卡梅伦抱着膀子发着抖,一旁的贞德哼了一声:“我们盔甲下面也有棉衬的吧,如果你平时别那么沉迷酒色,好好锻炼身体,就不会觉得冷了!”

    卡梅伦摸着肩膀:“别把我和你这种怪力女相提并论,我可是技巧形的!”说着,他做出握剑的姿式虚刺了几下:“以迅捷的速度和灵活的技巧,轻松飘逸的击败敌人,这才是我的风格!技巧这东西是靠悟性的,锻炼也不会有什么提升!”

    经过了四天多的航行,圣骑士们终于在温柔镇的港口登陆。不过在讨伐巨龙之前,他们还需要采购一些物资,特别是北地的特产雪橇犬和皮草,毕竟不是每个战士都是圣骑士,为了保暖和保持体力,需要做好充足的准备。

    而圣骑士们也各有任务,分头行动。老骑士奥德古斯,女骑士贞德,还有花剑王子卡梅伦三人搭伴,正走在温柔镇的大街上,要去见一个重要人物。

    “嗯?”突然,队伍打头的老骑士奥德古斯停下了脚步,注视着前方。

    那里有一个年轻的猎人,刚刚从一家商铺走出来,看他肩上的空空如也的担子,显然刚刚完成了交易,应该小赚了一笔吧。

    不过奥德古斯注意的却不是这个猎人,而是一个双手叉进兜里,衣着略显单薄,留着小胡子的男人,这男人走到那年轻猎人身旁,好像故意的一样,用肩膀撞了过去。

    “果然!”奥德古斯眯了眯眼睛,一步踏了出去,可是有些出乎意料的是,那个年轻的猎人被撞了没什么反应,而那个撞人的好像撞在了墙上,竟然弹了回来,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你没事吧……”年轻人心眼还不错,伸手去拉那个小胡子,小胡子点头赔笑:“没事没事……”自己爬起来,挠着头,笑着打算离开。

    “等一等!”这个时候,奥德古斯一个箭步窜上来,抓住了那个小胡子的手腕:“既然没事,就把东西还给这位小兄弟吧!”

    “什么东西?”小胡子死不认账,那个年轻的猎人听闻一愣,立刻伸手摸向腰间:“哎呀,我的钱袋不见了!”

    小胡子脸上的汗下来了,奥德古斯微微一笑,指了指他的袖口:“抖一抖看看!”

    小胡子没动,奥德古斯抓住他的袖子一晃,啪啦一声,掉出了一个沉甸甸的钱袋,奥德古斯一把接住晃了晃,年轻的猎人一看:“这就是我的!”

    若是平时,小胡子肯定要辩解一下,可是现在,看着抓着自己的威严老者,再看看他身后那些穿着华丽铠甲的圣骑士们,就算不认识,也知道这些人不好惹了!

    “滚蛋吧!”奥德古斯一甩手,放走了那个毛贼,把钱袋递给了那猎人:“小伙子,这里面少说有二十个金币,能赚这么多,说明你的本事很出众。但是在这鱼龙混杂的地方,万事还要小心,否则辛苦赚来的血汗钱,就要便宜别人了!”

    年轻的猎人急忙道谢,接过钱袋打开,从中取出了两枚:“大叔,谢谢您,这算是我的一点心意,您老买点酒喝!”

    奥德古斯一愣,哈哈一笑:“不必了,老夫从不饮酒,这钱你还是拿回去供养家小吧!”

    年轻人又道了声谢,转身就要离去,这时候,卡梅伦突然闪身拦在了他面前,带着有些玩味的笑容:“小兄弟,你是练了什么特殊的武技么?”

    那年轻的猎人微微一愣,摇头道:“没有啊,为什么这么说?”

    卡梅伦摩挲着下巴:“我看你走路的姿式和一般人有些区别呢?说不上是哪里,就是感觉有些别扭,简直好像是……一个套着人皮的骷髅一样!”

    听到这话,那年轻的猎人哈哈一笑:“这是新流行的笑话么?”

    奥德古斯也微微一笑:“卡梅伦,严格来说,我们每个人都是套着人皮的骷髅啊,好啦,别为难这个小伙子了,我们办正事要紧!”说着,他便领着两个人和猎人道了别,继续向前走去。

    走出十几米后,贞德也皱着眉头低声道:“老师,我也觉得那个人的姿式有些古怪,而且,虽然不想承认,卡梅伦的形容确实很贴切!”

    奥德古斯笑了笑:“那你们从他身上嗅到任何死灵魔法的味道了么?”

    “这个……”贞德和卡梅伦摇了摇头

    “凡事不能只看表面!”奥德古斯笑道:“无论他的姿式多古怪,也无论那古怪的原因是什么,只要他不是死灵生物,不会危害他人,那就不必去管他!”

    “何况,我们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

    转过一个街角,那个年轻的猎人背靠着墙壁,擦了擦头上的冷汗。

    “真敏锐啊,差点就露陷了!”

    没错,这个年轻的猎人,正是赵乾坤!

    重新整理了行装,离开了城堡,他靠着金刚骷髅的过人行动力,很快就找到了温柔镇。简单地打探了一下消息,得知在这里皮草可以换钱后,他就义无反顾的一头扎回了大陆深处。

    虽然上辈子只有打兔子的经验,凭借着过人的身体能力,赵乾坤还是猎到了两只雪熊。这种野兽是极地大陆最常见的大型食肉动物,长相和地球上的北极熊类似,但是体型要更大,直立起来超过五米,体重超过两吨,熊掌的力量可以轻松砸碎野牛的脑袋,人类的盔甲和盾牌在它们面前好像纸糊的一样,寻常的弓箭甚至很难射穿他们厚厚的皮毛!所以对于大多数猎人来说,他们更愿意去捕猎雪狐雪狼雪貂一类好对付的动物,轻易不敢招惹雪熊。

    而这,也让雪熊的皮成为了最名贵,最稀有的皮草。一张普通的雪熊皮都可以卖到三个金币以上,如果是没有破洞和损伤,完整的成年雪熊的皮,足足价值十个金币!

    而这正是赵乾坤的特长,因为他打猎根本用不着刀剑和弓,那些只是让他看起来更像猎人的装饰而已。这两只雪熊,全都是被他活活掐死的……

    开玩笑,连太古龙的菊花都敢爆,区区两只雪熊,何足挂齿!

    当赵乾坤把两张上等成色的雪熊皮放在皮草行的老板面前时,这个戴着眼镜的小老头足足端详了有二十分钟,已经多久没见过这么好成色的皮草了!

    “十个金币!”老板看赵乾坤是个年轻的小伙子,咽着口水给开了个价。

    “什么?”赵乾坤显得十分震惊,他并不知道皮草的行价,只是听说这里皮草能换钱,就跑回去就近找了两个见了他不跑的生物掐死剥皮了,没想到竟然这么值钱!

    可是老板却以为遇到了老手,怕对方改主意,急忙改口道:“我是说一张十个金币!”

    就这样,赵乾坤抱着二十个金币走出了皮草行,遇到了小偷和圣骑士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