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都市小说 > 回乡做食神 >第二百二十五章,卓尔不群的泥土香
    本来林扬是要睡懒觉的,看书有些晚,那作者实在不勤快,一天就二千字儿,还动不动就断更,就冲这一点,也好不到哪儿去。

    电话吵醒了他。

    是唐梓琪打来的。

    还有几天就要笔试了,学霸妹纸也算久经沙场了,今儿不知道为啥,竟然紧张了,给林扬打电话,纯找个人说话放松。

    必须得说点好听的,林扬胡说八道的本事在恢复中,拣着顺溜话说,他还是可以的。

    别说还有胖子在操办这个事情,就算没有,林扬也认为凭自己媳妇能耐,根本不在话下,不说唐梓琪是不是能考过,林扬脸皮是够厚的。

    上次唐梓琪到了家里后,老头子当时没说,可姐姐后来悄悄告诉林扬,老爷子说了,哪怕考不上,也会安排唐梓琪的工作。

    林扬信老头子有这个本事。

    自打唐梓琪踏进林家门儿那天,她说话就跟以前不大一样了,颇有点自家人的意思。

    安抚完准媳妇,林扬也彻底醒了,爬出被窝,搓了搓脸,终归还是不如城里暖气舒服,没人添木头,壁炉火熄了,屋里顿时就冷了下来。

    老人总是说道法自然,其实也有道理,该冷的时候就该冻一冻,那叫顺应天时。

    家里有馒头,还有咸菜跟咸鸡蛋,不过他有些不大想吃,想起青萝卜来,他打算换个口味儿,做萝卜粉丝汤。

    最美的景象就是在十六岁的早晨醒来,无忧无虑的一跃而起,跨进生活中畅游。

    林扬没那么文艺范儿,他就想吃点顺心顺口的。

    萝卜粉丝汤,难度极低,谁都可以做出来,区别只是味道和卖相。

    辅料随意,没有特别的要求,随自己喜欢。

    林扬是个从不委屈自己的吃货,他用了海米,干贝。

    萝卜切成适中细丝,一定要在冷水盆里泡一会儿,确保它特有品质不会随空气流失。

    锅中放少许油,这时最好使用猪油,放入海米煸炒,火不要大,慢慢激发海米蕴藏的鲜味,而不是将海米炸成索然无味的小虾干。

    林扬在最恰当的时候加入萝卜丝翻炒,两种截然不同的味道融合到了一起。

    萝卜本身的水分正在渗出,林扬赶紧把泡好的干贝撒在锅中。

    是时候请出早就存着的高汤,再加够热水,放些胡椒粉。

    大概差不多了,只需过会儿将温水浸泡的粉丝加进来,略加点盐,齐活!

    如果要是再烙几张饼,啧啧,绝配啊!

    林扬必须考虑一下时间,他还打算到集上去,乡间的大集,想要好东西,得趁早。

    就着馒头、咸菜疙瘩,还有热乎够味儿的萝卜丝汤,尤其是汤里散发出卓尔不群的泥土香味儿,不能要求更好了。

    两个大馒头,半锅汤,林扬满足的摸了摸肚子,这小日子不错啊!

    美中不足的是自己有充裕的基础可以更爽,又总跟缺心眼儿似地慢条斯理。

    也许那才是最自然的自己。

    ……

    赶集去,要买的东西预计不少,手提是不行的,白瞎了那么牛逼的空间,不好拿来显摆,林扬怕自己被人家弄去嘚瑟。

    林三伯家有辆三轮,载货量相当给力,是老式那种,又自己焊了钢管改造,用起来很痛快。

    借车时,三婶塞给他的零钱,让带几斤鸡蛋回来,为了保持清洁,她家已经没养鸡了。

    林扬猜错了,勤快人永远都不会少,集上不至于熙熙攘攘,如他想象的那样稀松也不可能。

    趁着还能骑的动,林扬忙把三婶交代的鸡蛋买了,自己也要了点,多预备着些,没坏处。

    刀是管制刀具,拿在外边都要没收并送十五日拘留生活体验,但在集上就是个工具,比如菜刀、柴刀这类的。

    林扬原本没打算要买,他新鲜着要一把功能不错且模样炫酷的小刀,莫芽说他给,但他又从那堆刀里看到一把朴实无华的柴刀,也有叫砍刀的,这就是眼缘,有一种喜欢叫没道理。

    问了下价,倒是够便宜,百十块钱,林扬毫不犹豫的掏钱拿下,那老板也算实在,提醒林扬,“没开刃,找个老师傅,别糟蹋了好材料。”

    这是必须的,三伯就是老师傅,交给他一准儿错不了。

    在集的角落,有卖杂物的区域,各种各样的东西非常齐全,非要归类的话,都算生产工具或者材料。

    那里有林扬想要的,比如炉子,储水罐,斧子,钢架子等等,非常齐全。

    谁看见林扬拉这么一车都要问问,“你这是干啥?”

    林扬都不知道怎么回答,横是不能告诉人家说,“我真不知道啊!”

    就连三婶瞧见,也皱眉说,“扬子,你咋净买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这仔细想想也是,比逃难的没强多少。

    林扬只能瞎话连篇,“除了这鸡蛋跟这腊肉是我的,剩下全是别人让买的,这两天就拉走。”

    “那人脑子不好使吧,都是些啥啊。”,三婶还是嘟囔着不依不饶,老辈人,最讨厌败家子。

    林扬是冒着冷汗跑的,估计再等等,其他人也少说不了,无言以对的尴尬他可不想要。

    ……

    晚上,林扬想吃点素的,弄个萝卜蘸酱,熬点粥就可以了。

    老许偏这个时候送过来两条鲜带鱼,银光闪闪的,就冲这点准是好鱼。

    “老许你行啊,这时候可以弄到这玩意儿,不简单。”

    许大厨当然得意,平时或许不当回事,可眼下,在滨城吃到鲜带鱼,不易。

    “我有个徒弟,他们顺便弄来的。”

    说是顺便,其实就是不方便说具体情况,林扬才没兴趣打听,只要自己吃到嘴里,比啥都强。

    老许走了,本来林扬邀请他两口子的,人家说了,一会儿子过来。

    他儿子林扬见过,性格不是很开朗,太内向,三脚踢不出个屁来,林扬不喜跟这样的人打交道,所以,不凑合就是。

    怎么吃?

    必须清蒸,剪掉头,掏空肚子,撕掉黑膜,剪成段,撒上点黄酒,加上葱姜略腌一会儿。

    不吃点米饭对不起这鱼,林扬晚餐简单的想法是不成了,这个老许害人不浅哟!

    动手,林扬每次做饭其实都难为难的,身为一个吃货给自己干活儿没毛病,另一个层面,他又希望亲人与他一起分享这幸福。

    P:跟大家说,因为换新药的缘故,咱已经离家过年兼疗养,收拾行李,电脑被勒令不许带,只能爪机写点,更新会时有时无,各位多从自身找原因,共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