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其他小说 > 我当大王的日子 >第6章 一步跨越亿万里!
    叶歌最后没有留下来吃晚饭。

    他担心自己会控制不住情绪,再次爆发出来。

    任谁面对一个情深义重的人,哪怕他已经死去,都会受到影响。

    临别之际。

    叶歌拿出一枚淡青色玉佩给小女孩戴上,又拿出一枚黄色灵符,交给常玉娇。

    “以后我要找你,该怎么联系你?”

    常玉娇不舍得就这样离别,拿着灵符问道。

    人生总是聚少离多,这个道理她当然懂。

    但就算懂得再多的道理,也无力改变,只能默默接受。

    “这枚灵符你贴身保管,要是想联系我,撕开灵符就行。”

    叶歌蹲下身子,抱了一下小女孩,再站起身,看着常玉娇,说起一些事情。

    “娇姐,这五年来我去了一趟国外,很对不起胖子还有你……”

    “别说这种傻话,能够看到你回来,我比什么都开心,胖子他在天之灵得知,也会安息的……”

    常玉娇连连摇头,眼里噙着泪水。

    “我已经去过他的坟前,和他说了很多事情。我也带了一份礼物给他,杀死他的那些人,一个都没有逃掉……”

    叶歌这话说得风轻云淡。

    常玉娇却听得娇躯一震,面露震撼,呆呆地看着叶歌,“难道,难道他们都已经被你……”

    叶歌轻轻点头,承认这件事。

    常玉娇瞬间泪流满面,失声痛哭。

    但没有一丁点的声音发出。

    她捂住嘴巴,泪水模糊视线,分不清是悲哀还是高兴。

    片刻后。

    “杀得好,哈哈,杀得好啊……”

    “胖子,你看见了吗?你的兄弟已经帮你报仇了!”

    常玉娇抹去眼角泪水,喃喃呓语,既开心又难过。

    她这一年除了抚养女儿,心里想的更多的,是替胖子报仇。

    奈何她一个妇道人家,没有实力,也没有靠山,想要和一斧帮的那些恶人扳手腕,根本不够资格。

    但常玉娇没有打算放弃,想着总有一天,要帮胖子报仇。

    没想到天道轮回,报应不爽,那些人这么快就下了地狱。

    大快人心啊!

    “娇姐,以后有我在,谁也别想欺负你们。”

    叶歌最后摸了摸小女孩的脑袋,许下这个承诺,就此转身离开。

    夕阳西下。

    把叶歌的身影拉得很长。

    最后彻底融入黑暗。

    ……

    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

    暮色四合,仿似被苍穹笼盖,吞没整个世间。

    叶歌也终于回到家乡。

    宇宙过去五百年。

    地球过去五年。

    叶歌再一次回到江南市明月镇,走在繁华热闹的街上,心情复杂。

    这世间万家灯火,可有一盏是为自己点亮?

    父母身体可好?

    大姐是否已经嫁人?

    还有那个调皮顽劣的弟弟,长得多高了?

    叶歌此刻恨不得插上一双翅膀,回到家人身边,见一见自己惦记了整整五百年的那几张容颜!

    我浴血厮杀五百年,不为成仙,只为在红尘中归来,佑你们一世平安喜乐!

    而在叶歌的记忆中,走过这条和平街,再踏过一座明月桥,穿过两条小巷,就到达清泉小区。

    “5栋520……”

    叶歌也许会忘记自己杀过的敌人,会忘记在宇宙中闯荡的一切,但绝不会忘记这个数字。

    因为这个数字,代表的是一个家!

    他叶歌的家!

    想到这里,叶歌记忆飘远,回到小时候。

    自己和大姐在互相追逐打闹,小弟弟躺在摇篮中哭声震天;

    老妈在厨房里炒菜被油烟熏得睁不开眼,老爸一手拿着奶瓶一手拿着遥控器,在看足球比赛……

    所有的画面都透露着温馨和幸福。

    尽管这些记忆已经泛黄,依然是叶歌心中最珍贵的回忆!

    回家。

    平凡朴实的两个字,却让叶歌魂牵梦绕五百年,支撑着他在一场又一场的厮杀中存活下来。

    如今终于回到地球,回到家乡,回到记忆中的那个家。

    “爸,妈,大姐,三弟,我回来了,你们还好吗?”

    这是叶歌早就想好的对白。

    不知道他们见到自己,又会是一副怎么样的表情。

    幻想着和家人们重逢的场景,叶歌嘴角上扬,步伐轻盈,像是要飞起来一样。

    哪怕是路人们对自己的指指点点,叶歌也毫不在乎。

    他现在只想快点回到家里,和家人们团聚。

    再吃一口老妈做的饭菜。

    和老爸干杯。

    和大姐三弟他们嬉笑打闹。

    宇宙中称王称霸,又如何比得上和家人们的团聚?

    “快到了……”

    叶歌踏上明月桥的时候,目光似已穿过两条小巷,遥遥望见小区的楼层。

    现在正是晚饭时间。

    小区的楼层,家家户户都亮着灯光。

    不管这世间的万家灯火,有没有一盏是为叶歌而亮,只需要记得,那万家灯火,总有一家是属于叶歌的,就已足够。

    有家的人,不管在外漂泊多久,都会有一个信念支撑着。

    这样的人才是最伟大,也是最无敌的!

    只是当叶歌走到桥中心时,脸色忽变,竟闻到一阵阵浓厚的血腥味,几欲呕吐。

    同时叶歌心里升起一种怪异的感觉。

    刚才他一路走来,发现周围行人甚少,尤其是上桥的时候,已经没有其他的路人。

    想必是被这阵血腥味赶走。

    叶歌忍住呕吐的冲动,快步走到桥栏,往下一看,眉头立即一皱。

    整条河流泛着黑色的光泽,仿似凝固,死去的鱼虾尽皆浮面,散发出阵阵恶臭味。

    好像河中有无数的冤魂存在,杀死一切鱼虾。

    “有人在肆意施法……”

    叶歌虽然失去修为,只有炼气三转。

    但五百年的浴血厮杀,造就他一双火眼金睛,细看之下,立即发现端倪。

    这个小镇,有人在修炼邪恶的功法,还杀死不少人!

    那些死去的人,无法投胎转世,冤魂凝聚在这条河中,这才出现眼前的一幕!

    叶歌并不想多管闲事,但此事发生在他的家乡,说什么也要留个心眼。

    暗暗记下这件事情后,叶歌没有逗留,向前迈步,刹那飘去五六米远。

    就像昨天叶歌在下雨中行走的身影一样,飘忽不定,却又潇洒从容,如同谪仙人临尘!

    《天涯咫尺》!

    这是叶歌修炼的速度身法,也是宇宙中无数大能和修仙者都眼红妒忌的功法!

    练至大成,一步可去亿万里,比传说中的大挪移还要厉害万倍!

    如今叶歌只是稍微施展,就像一道闪电划过,很快穿过两条小巷,来到清泉小区的门口!

    叶歌身形突然一顿,看到小区门口竟围着一群人,正在嚷嚷大叫,不知道争吵些什么。

    就在人群中间,有一道身影,让叶歌眼睛一亮。

    “老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