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都市小说 > 翊神相 >第七十七章 点睛
    沈翊说道:“如果你想清楚了,那就签订合同吧。”

    “好。”胖子没有犹豫就答应下来。

    两人签订了合同,等沈翊付了钱,雕像的所有权,就是沈翊的了。

    这只雕像看起来有些奇怪,它着牛首、鹿角、蟾蜍身,生三足,作匍匐状伏于地。其宽吻、凸鼻、高额,额生双角,尖耳,壮颈,胸腹如鼓,两前肢支撑于地,独体后肢作伸蹬状,健壮有力。

    整个器物形象生动有趣,其背部另伏一螭龙,其身躯蛇迤,紧贴在三足瑞兽的背上,作观望状。

    “这个雕像怎么雕成这个样子,四不像吗?”沈加财看到雕像的样子,很是诧异。

    “这种雕像,其实是有其特殊的背景。”

    沈翊侃侃而谈:“早在秦始皇的时候,就曾派遣特使远赴蓬莱求取长生不老仙方,至汉晋尤甚,两宋未绝,各种玄学思想充斥在皇廷百姓之间。两宋时期,道教盛行,其间自然不乏有各种宗教色彩的器物产生。”

    “就像这件玉兽似蟾非蟾,形象恐怖狰狞,充满了神秘感,当为宋代宗教色彩的某种反映。但你别看它这个样子,其实它应该是一种瑞兽。”

    沈加财讶然道:“啊,就这个样子,还是瑞兽?”

    沈翊笑了笑:“当然了,你不会以为道教故意创造出一种恶兽吧?”

    说到这里,他见胖子欲言又止,说道:“你是不是想知道它是不是法器?我很明确的告诉你,它不是法器,只是一个法器胚子。”

    看着胖子惊讶的样子,沈翊说道:“你是不是觉得我傻了,花二十万买一件法器胚子?”

    沈翊呵呵一笑,让沈加财去把门关上,接下来的事情,他可不想搞得路人皆知。

    虽然这个世界,风水被人普遍接受,但到底还是一种玄学,有些事情,并不适合摆在台面上说,更别说,他接下来要做的事情了。

    也就是他答应了胖子,否则肯定不可能让胖子在场的。

    片刻后,沈翊准备好了工具,工具比较简单,只需要一把刻刀就行了。

    动手之前,沈翊先问了个问题:“我先问你们一件事情,你们觉得这件雕像,奇怪在什么地方?”

    “当然是外形比较奇怪了。”沈加财先回答道。

    沈翊不置可否,看向了胖子:“你觉得呢?”

    胖子犹豫了片刻,有些不确定地说道:“你是指它没有眼睛吗?”

    沈加财叫道:“啊!我还以为它本来就是这个样子的。”

    沈翊点头道:“对了,它既然是瑞兽,没有眼睛,不是一件很奇怪的事吗?我不知道当初的制作者是怎么考虑的,不过我要改变这个情况,给它点睛!”

    “你是说,它点睛之后,就能成为一件真正的法器了?”胖子恍然大悟。

    “你看下去就知道了。”

    沈翊卖了个关子,他拿起一张符箓,把它包裹在刻刀上,嘴里用一种低沉的声音,念诵着咒语,当他念完最后一个字时,他右手轻抚刀身。

    接下来的场景吓了沈加财和胖子一跳,刀身之上,居然燃起了淡蓝色的幽幽火焰。

    正在这个时候,沈翊好似不受火焰影响般的拿起了刻刀,火焰在他的指尖穿梭,吓得沈加财和胖子差点叫出声来。

    之后,沈翊表情凝重地看着拿在手中的雕像,目光落在雕像气场的一道间隙上,也正是由于这道间隙,才令雕像不能成为法器。

    沈翊稳定了心神,小心又仔细地,把刻刀从间隙间穿过,直到刻刀触及瑞兽的眼睛部位。

    沈翊猛然挥动带着火焰的刻刀,一只活灵活现的眼睛,瞬间出现在大家的面前。

    不过这个时候,瑞兽并没有什么反应,只是看起来更加厚重了。

    这时,刻刀上的火焰渐渐淡去,沈翊从新给刻刀包上符箓,两人惊讶地发现,沈翊手上根本没有受到火焰的一丁点影响。

    “真是厉害!”胖子再次看向沈翊的目光中,充满了敬佩,也难怪金宇朗对沈翊会这么推崇。他此刻有些后悔了,早知道这样,刚才应该控制一些自己的情绪。

    这时,沈翊还是按照刚才的步骤,不过,气场的间隙已经比刚才小很多了,他的操作也更加的小心谨慎。

    在观气术的帮助下,沈翊把刻刀探入气场的缝隙之中,然而,这次可就没有之前轻松了,沈翊只觉得手上的阻力越来越大,最后甚至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刻刀上,甚至出现了电火花。

    胖子感觉自己今天受到的惊吓,比之前二十几年的人生中,都要多的多,接下来,更是吓得他连连后退了几步。

    只见沈翊双目猛然一睁,手上运起真气,刻刀突破层层阻碍,落到了瑞兽右眼的位置,而后举重若轻般的轻轻一转,右眼完工。、

    紧接着,在沈加财和胖子的眼中,这只瑞兽好似活了一般,张嘴深吸了一口气。

    刹那间,瑞兽四周的空气开始扭曲,就好像一个小型的龙卷风,把周围的灵气,都吸到了它的肚子里。

    胖子吓得后退了几步,这才发现并不是自己一个人后退,心里稍稍松了口气,再向雕像看去。

    此刻的雕像已经完全变了模样,浑身散发着质朴而又醒目的光芒,就算普通人都能看出它不是一件凡物。

    胖子张了张嘴,此时他已经不知道用什么言语来形容自己的心情了,更多的则是后悔。早知道这样,他应该出一笔钱,让沈翊帮忙点睛,也不至于把它卖掉了。

    只是他现在后悔也没用了,谁叫他不相信沈翊的实力呢?

    反观沈翊,他并不觉得自己是占了便宜,事实上,如果不是他,除非大相师亲自出手,否则根本不可能给法器点睛。

    胖子犹豫了一下,马上就下定了决心,向沈翊行了一礼道:“沈师,我个不情之请,我能否把它请回家。”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沈加财颇有些幸灾乐祸,同时为沈翊感到骄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