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科幻小说 > 人在港综漂到失联 >第四十五章 开夜总会
    “这家餐厅你们打算怎么处理?就这么一直荒着?”常欢问道。

    “当然不是,白老大生前的时候就已经在想着转型,现在你坐了他的位置,自然是你说怎样就怎样,我想只要能赚钱的话,下面的人都不会反对。”海叔道。

    “既然这样的话,那就弄个夜总会吧!”常欢道,这是他一早就计划好的。

    “夜总会?”

    “对,最近魔都那边已经逐渐兴起,一些手里有闲钱的,晚上都喜欢到夜总会消遣,不过我们要做的夜总会跟那些不大一样。”

    常欢原本想跟海叔描述一下自己对未来的宏大计划,但看到海叔那一脸懵懂的模样,就知道自己说了也是白说。

    “算了,跟你说了也不懂,现在帮会里还有多少钱?”

    一提到钱,海叔立马露出了警惕的神色,问道:“你想做什么?”

    常欢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道:“想要把这家餐厅改装为夜总会,那不得花钱啊?放心,我不会乱花的。”

    “这样啊!”海叔摸了摸下巴,道:“几万大洋应该没问题。”

    常欢闻言诧异的看了海叔一眼,道:“不会吧?那么大的帮派,就只有几万?”

    “开销大啊,下面的人也是要吃饭的!”

    “古惑仔还需要发工资?”

    “难道不需要吗?”

    “需要么?”

    “不需要吗?”

    “……算了,你把把这些钱都准备好,我接下来要用,另外再找几个装修师傅过来,这事不能耽搁,必须立马执行。”

    “那我一副就吩咐阿唐去办!”

    海叔话音刚落,他提到的阿唐就突然冒出了头。

    “大哥,海叔,有人找你们!”

    “谁啊?”海叔皱着眉问道。

    “她说是杨老板的女儿!”阿唐回道。

    常欢一听,就知道是杨露明到了,这下好了,唱歌的人也有了,只要再挖几个伴舞,等装修好,立马就能开始营业。

    “让她进来吧!”常欢对阿唐说道。

    阿唐转身出去后,没过多久就带了一个容貌秀丽,看着有些怕生的女孩走了进来。

    从姿色上来看,要比何敏,十三姨要略逊一筹,但常欢知道,杨露明的优点在于能唱会跳,在唱歌一项上,十三姨那些是拍马也赶不上。

    “杨小姐,这是我们的大哥常先生,和你要找的海叔。”

    杨露明看着常欢跟海叔,小心翼翼的说道:“两位好,我叫杨露明,我爸以前是这餐厅的一半老板。”

    “杨小姐?我记得你父亲似乎在个月前在魔都去世了?”

    “是啊!他临终前吩咐我一定要把钱还给你们,所以我想跟两位商量一下,看看怎么还法,我现在身上还有几十块钱,要不我先还你们一点吧!”杨露明说着就打开了自己的手提包。

    常欢跟海叔相视一笑,道:“钱的事迟点再还也没关系,那几十块你还是自己留着先吧,毕竟你爸签了我们几千块,就那么点,利息都不够。”

    “我,我知道的,我,我可以帮你们工作,以工抵债,还给你们。”杨露明试探着说道,这才是她的最初目的。

    一个女孩子家的,大老远从魔都跑到港岛,肯定在那边遇到了事情,不然也不会想到投靠社团,要知道原来的白老大可是吃人不吐骨的,杨露明要是落在他手上,那下场可想而知。

    “你会做些什么?”海叔漫不经心的问道。

    “我以前在魔都的夜总会学过唱歌跳舞!”杨露明道。

    海叔闻言愣了下,这是瞌睡来了有枕头,立马转头看向常欢。

    常欢笑道:“你看我干嘛,我们不是正要转型吗?把她留下试试,行的话直接让她上就行了!”

    “好!”

    海叔也不是个喜欢拖沓的,既然答应了要支持常欢,自然不会食言。

    挖人的事,常欢也一并交给了海叔,作为地头蛇,他对港岛可比常欢熟悉多了。

    将该交代的事交代完后,常欢叫上阿唐,便准备离开了,但走到门口的时候,又倒了回来,对正在办公室里与杨露明商量事情的海叔说道:“海叔,帮会名下是不是有一家绳厂?”

    “是啊,有什么问题?”

    “我听说厂里有个工头的身手还不错,你改天安排一下,让他来见我!”

    海叔不知道常欢这是从哪听来的消息,但还是点了点头,反正绳厂那边是李志飞在管的,从他手下挖人的话,海叔可以说是毫无内疚感,甚至还喜闻乐见。

    见海叔答应后,常欢这才离开,并没有再回头。

    他不可能被帮会里的事情一直牵扯着,还有许多事情等着他去办,就像花露水的工厂,目前工人是招够了,但厂房和设备还没着落。

    现在常欢手下的那些人基本都是刚到港岛的,对于港岛这边根本不熟悉,除非去找伢行,不让也就只能让帮会里的人帮忙了。

    常欢看着坐在驾驶位上的阿唐,忽然觉得或许可以让他去帮忙办这事,便对阿唐问道:“阿唐啊,你知不知道这附近有什么地方在出售,比较宽阔,适合建工厂的?”

    开着车的阿唐听到这话笑了,道:“大哥,你这算是问对人了,论消息灵通,整个帮会里没人比的上我,你说的这地方,我还真知道一个!”

    “哦?那我们先不回酒店了,到你说的地方看看去!”

    “好咧!”

    阿唐一拉方向盘,掉转头往他所说的地方而去,一直走了办小时才到地。

    看着这块草长得比人还高的荒地,常欢不由皱了皱眉,这里还没有铺路,到时候想将货物运出去的话,估计会有些麻烦,尤其是遇到下雨天。

    但转念一想,这种零基础的地方,反而更适合日后的发展,而且位置广阔,将来想要扩建也容易点。

    下定决心后,常欢便向阿唐问道:“阿唐,这块地是谁的?”

    “哦,是一个叫周永龄的富商所有,不止是我们站得这个地方,相邻的那几块也是他的!”

    “周永龄?”

    “对啊,大哥你听说过他?听说他最近正在竞选太平绅士,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