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都市小说 > 我真没想红啊 >第2366章 凶神恶煞
    布里克街的怀特!



    这个名字就像是突然爆炸的炸弹,一下在几人心里爆炸开来,炸的血管里的恐惧四处标飞,让人无法自已。



    与其碰到这家伙,不如碰到复活的怪物。



    怀特比都市怪谈更令人恐惧不安。



    曾经单枪匹马在敌对帮派的大本营中杀了个来回,满身伤害而退的传说,已经很能说明问题。



    自己命都不在乎的家伙,还有什么好怕?



    而在地下世界里,怀特的传说更是五花八门,数不胜数。



    跟人在街上冲杀,一马当先,以一当十,并不算什么新闻。



    让人恐惧的是他对付敌人的手段。



    作为混混,大家彼此不买账,是一件很平常的事。



    怀特成名的时候也有多人不服气。



    说到底,大家觉得他那些光辉战绩,除了本身比较能打之外,大多来自运气。



    如果我有这么好的运气也能跟他一样扬名立万。



    毒蛇就是这么想。



    每当小弟谈论起怀疑,一脸崇拜的样子,就让他非常不爽。



    “怀特当时的样子帅极了,一把枪,对着对手连开三枪,枪枪不致命,每一下又打在要害,我想老安迪一定是废了。”



    “尤其是他说出‘我是怀特’的时候,整个场子十几个人吓得一动不敢动,尽管有十几条枪,依然放他大摇大摆离开!”小弟眉飞色舞的吹嘘怀特战绩。



    毒蛇仔细擦拭胳膊半条蛇的纹身,嗤之以鼻,“那有什么好吹嘘,我也可以。”



    我也可以!



    这句话可不是说说而已。



    毒蛇在手臂上的纹身只有半条。



    确切的说是一个蛇的形状,每次打败一个对手,他都会让人在上面增加一枚鳞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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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毒蛇是他的标志也是他的战绩。



    现在他这条蛇的鳞片已经来到身体中央。



    但因为这几年,合适的对手越来越少,虽然他依然打败不少人,可是很多人根本不值得成为他胳膊上的鳞片。



    只有怀特这样的家伙才配做自己的对手。



    虽然他已经年过三十五,体力和反应都不是当年大杀四方的巅峰期,可胳膊上的毒蛇必须要完成。



    哪有人纹着半条蛇退出江湖的对不对。



    而名声鹊起,战绩彪炳的怀特就是最好的对象。



    这家伙至少值得纹上三片,不!至少五片……



    这几年像他这么嚣张战绩的家伙可不多。



    当天晚上,毒蛇单人一刀一枪,去找怀特。



    第二天一大早,毒蛇的尸体被人丢在布里克大街的垃圾堆里。



    全身上下多处刀伤,额头上还挨了一枪。



    而他的刀上一点血迹都没有。



    枪也是一枪未发,甚至连拔出来的机会都没有。



    他的右臂被砍下来,丢在一边,上面未曾完成的毒蛇影影倬倬的透着一股混混迟暮的悲哀感。



    有人说毒蛇进入布里克街,就要求和怀特一对一单挑。



    在众目睽睽之下,怀特连中毒蛇十五刀,刀刀不致命。



    毒蛇想要拔枪进行最后反抗的时候,怀特已经一枪击中他的脑门。



    半条毒蛇的毒蛇,终于成了传说。



    只不过是别人的传说,是他来成就而已。



    这是怀特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成为传说的开始。



    之后,他跟第十八大街的艾文,两人在雨夜里互相追杀。



    枪战到大半夜。



    在双方子弹射空后,进行惊心动魄的刀战。



    最终怀特拖着十几条伤口回到布里克大街,足足躺了一个多月。



    而艾文却死在大雨中。



    浑身除了一处被子弹高温灼烧后的擦伤,只有脖子上有一道致命伤口。



    在之后,怀特的大名开始变得越来越大。



    半个扭约的地下世界都听过他的大名。



    而他对付敌人的手段也越来越凶残。



    想要背后偷袭他的混混,被当场打死,尸体丢在垃圾堆里,任野狗啃食。



    触犯他的小弟,被砍掉手脚,任其自生自灭。



    至于敌对帮派的人,碰到他没一个有好下场。



    好点的自己死的惨不堪言,差点的全家死光光,从这个世界直接集体消失。



    几年后,怀特成为传说,而敢于挑战他的人在没有一个。



    怀特和加纳兄弟镇压整个布里克大街。



    也第一次让布里克大街变成清一色。



    碰到这样的家伙,金元林宁愿碰到那些诡异的人偶都市怪谈,至少那还有逃命的机会。



    现在在七个大汉的环伺下,逃生几率为零。



    更何况冷嗖嗖的枪口笼罩,根本就生不起任何反抗的心思。



    “怀特先生,我想我们之间一定有什么误会!”金元林可不认为这群家伙,能拍什么电影。



    看他们藏头露尾的样子,恐怕目的跟他们是一样的,要不然不至于将自己藏在布底下吓人。



    无论如何都说不过去。



    “如果怀特先生,你们看上了这批货,我们可以收手,这里就让给你们如何?”金元林拿出一个盗贼该有的风度,见势不妙,立刻见风使舵。



    任务成功和脑子相比,简直不用思考。



    “误会?”怀特重重赏了他一枪托。



    金属枪柄无情的击打,让金元林额头鲜血飚出。



    果然不愧是布里克街金牌打手,手上力道一流。



    “怀特先生……”



    “笨蛋,别把我们当成不入流的小毛贼!”怀特乌黑的枪口顶在金元林下巴上。



    浓重的硝烟味,让金元林知道,对方绝不是吓唬人,是真的会随时要他狗命。



    “怀特先生,有什么话好说,我们只是来发笔小财,不管怎样,我们之间不会有冲突,如果你喜欢,这里可以全交给你,我们选择退出。”



    金元林努力表现的大气,我们可不是什么小毛贼,而是以后能和天命比肩的惊天大贼,注定要在黑暗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盗贼。



    “交给我?”怀特脸上嗲着好笑,大拇指轻轻扳动保险,“你觉得你做的很大气?做的很有风度?不知道我的子弹会不会原谅你!”



    尽管双腿已经开始不由自主的颤抖,但金元林脸上仍然保留平静,强压心中恐惧。



    “怀特先生……”



    “说,白天从天而降的大便,是不是你们的手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