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都市小说 > 文娱之绝代宗师 >第四十七章 疑惑
    林成志是被赶出来的。

    他悻悻的揉着鼻子:什么人吗,一提以前的事就发火?

    算了,不问就不问,我还乐的装不知道呢……

    林成志一脸郁闷的下了楼,跑到了食堂:“刘姨,待会记得送点吃的上去……”

    “又惹他生气了?”大妈恨铁不成钢的说道,“你就不能懂点事?”

    跟妈似的?

    还别说,真要成了,还真跟妈没区别。

    “知道了!”他不耐烦的挥了挥手。

    原身到底干什么了?

    老院长这里是别想了,一提就翻脸。

    但除了他,别人知道的肯定有限。

    比如刘姨。

    还得从老院长身上想办法。

    说不问是不可能的,只能慢慢找机会了……

    看着林成志上了出租车,老院长深深的叹了一口气。

    看这架势,是瞒不了几天了。

    告诉他,或是有选择性的跟他说一些?

    万一再受了刺激怎么办?

    算了,能瞒一天是一天……

    ……

    林成志准备回公司,刚到半路上,陈燕秋的电话就来了。

    事态的发展,有些出乎林成志的预料:不但火鸟音乐,短视频网站等自发要求要为小叶做专方,就连音乐协会这边也有这个意向。

    这当然是好事。

    但不知是什么原因,政大的态度有些不清不楚,既没答应,也没拒绝,说是要开会研究一下。

    没办法,这些媒体又找到陈燕秋这里来了,可能是想试一下,能不能不通过政大,直接联系到小叶。

    陈燕秋哪里敢做主?

    她有些招架不住了,只能联系林成志。

    林成志有些想不通,这是好事呀,政大为什么不答应?

    这些媒体能主动采访,肯定是抱着报道的目的来的,到时候,政大的招生季宣传的热度也会更高……出于这个目的,政大也不会推诿才对?

    反正政大肯定不会答应小叶以个人名义接受采访,那这个机会,不就白白错过了?

    不行,自己就算要配合,也不是这么个配合法……

    小叶看似是突然火起来的,但运气的成份只占很小的一部分。

    没好的作品,你火一个试试?

    所以林成志理所应当的认为,自己的功劳要占一多半。

    从政大的声誉,从小叶的个人规划考虑,让林成志舍弃一部分利益,他还是能接受的。

    但不代表他会一昧的退让。

    当合同是白签的?

    实在谈不拢,那只能另做打算了……

    林成志掏出手机,准备给何秀田打电话,何秀田的电话倒先一步打了进来。

    方校长想见他,要和他亲自谈一谈?

    应该就和采访的事情有关。

    抛开这一点不谈,也是好事。

    林成志早就想过,最好和能直接做主的人沟通一下,至少也要确定好小叶一两年内的发展方向……

    他给司机说了一声,出租车拐了个弯,往政大的方向驶去。

    ……

    “林老师,久仰大名……来来来,请坐……”

    和林成志想的不一样,没有剑拔弩张,方吾才非常的客气,也不是一般的直接。

    “请你来,主要是商量一下,如果媒体提出一些问题,我们应该如何回答……”

    林成志的屁股都还没坐稳,方吾才就说出了自己的目的。

    原来担心的是这个?

    林成志猛松了一口气。

    学校不是不接受采访,而是拿不准,有些问题该怎么回答。

    比如,小叶为什么放着看似更有钱途的明星不当,而是选择留校?

    当然,这样的问题,完全可以用“情怀”“操守”更或是用小叶的昨晚的校园广播中,提到的“感恩”的借口来回答。

    那如果再问起“以后”之类的话题,又怎么应付?

    以后是一直当老师,或是从事法律研究。

    还唱不唱歌,出不出专辑?

    唱的话,会唱什么类型的歌曲?

    会不会像正常的明星一样,出通告,接商演,代言?

    会不会和主业有冲突?

    等等等等,都是需要提前考虑好,和记者商定好采访稿,才能接受采访的。

    毕竟从某种程度上,小叶代表的,就是政大的部分形像,不单单是如何应对媒体,而且小叶日后的行为,必须要和宣传内容达到一致……

    林成志心里一乐:这和自己想一块去了?

    正好可以一次性的和学校商量好,小叶以后的发展方向。

    双方一拍即合……

    方吾才也没想到,自己提到的这些问题,林成志竟然都有全盘的考虑,而且好像事事处处,都在为学校和小叶考虑?

    暂时想不明白其中的原因,但不妨碍方吾才一鼓作气:先落到纸面上再说。

    没用到一个小时,方校长和林成志就达成了一致,中间基本没有小叶和何秀田插话的余地。

    等看到林成志在新合同上签了字,按了指印,方吾才才问出了心中的疑惑:“没想到林老师这么痛快?”

    林成志咂摸了一下,才明白方吾才问的是什么意思:小叶应该算是火了,要换成娱乐公司,肯定会趁热打铁,把小叶当成摇钱树,大肆包装,大力推广,接广告,接商演,接代言,怎么赚钱怎么来。

    林成志竟然能舍得放弃这么大一块垂手可得的利益?

    文化人说话都这么拐变抹角的么?

    林成志腹诽了一句,又叹了一口气:亏刚才谈话的时候,自己还觉得这位方校长竟是如此的真诚,如此的平易近人,原来全是装出来的?

    合同上写的那么清楚,没看到么?

    小叶不是不能接广告代言,不是不能接商演,而是不能与她“青春”“励志”“正能量”的人设相冲突。

    不论是代言的商品,而是演出时的作品。

    当然,林成志也能猜到方校长在想什么:这么限定,和不接有什么区别?

    广告代言就不说了,与这几样相关的,实在是少的可怜,而且大多都比较犯忌讳。

    小叶总不能给“校外培训机构”代言吧?

    政大第一个不答应。

    励志正能量的代言?

    只要和钱挂钩,就别提什么励志正能量……

    那就只剩商演了。

    但作品限制是个大问题。

    小叶不可能一直唱这几首校园歌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