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都市小说 > 我是文娱之王 >第40章 喜欢喷香水的女人都是怪物(2更)
    客套之后,直奔主题。

    梁飞既然是带着任务来的,自不会一直扯闲篇:“孟同学,我这里需要先跟您确认一下,火红的萨日朗那首歌是你独自创作的吗?”

    火红的萨日朗?

    孟轲一愣,他还以为是自己在《潮流音乐大赛》上的《少年》惹来了星探呢,原来是郑小鱼表姐在的那家公司。

    “当然是我独自创作的,不过歌曲的所有版权我已经全部送给我的同学郑小鱼,至于她要怎样处理这首歌,我不会再过问。”

    梁飞静静的听完孟轲的介绍,整件事情的前因后果就搞清楚了:沈薇薇通过网络直播发现了一首好听的歌,从国外千里寻歌找到自己小表妹,然后郑小鱼跟孟轲要了那首歌的版权,打包送给了表姐沈薇薇。

    真是幸运的沈薇薇。

    真是善良的郑小鱼。

    真是可爱单纯不通世故艰险的少年。

    一首神曲竟然说送人就送人,按照这个操作,梁飞觉得应该无需0.8%的原始股份就能完成任务。

    或许。

    给孟轲开出一份略高于普通大学生的工资?

    用尽可能少的代价完成老板张月茹布置的任务,定能得到嘉奖。在银月唱片,梁飞一直都是以专辑制片为主攻方向,其实谈判或者市场推广开发,他自认为也是可以胜任的。

    那就从孟轲这个少年开始吧。

    多为公司做出一些不一样的贡献,专辑制片人的头衔才有望换成副总,梁飞内心深处其实是有野望的。那就是,做银月唱片最靓的崽,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最好能借此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

    “孟同学,我现在刚好在南川,如果你有时间的话,能否见一面,有些事情希望可以和你沟通一下。”梁飞很淡然的说道。

    “不好意思,没有时间。”孟轲边敲字边拒绝,声音自然能传到梁飞的耳朵里。

    “你是在码字吗?听说你还是个网络作家呢。”梁飞随口说道,语气不能说是轻蔑,但绝对算不上尊重,那个年代出生的人,脑子里固有的思想就是,稳定的工作才是基础,有单位,有五险一金才算体面。

    在网络上写小说?

    完完全全就是个不务正业的行当。

    没什么好留恋的,只要我给出一个更合适的工作岗位,相信孟轲一定会感恩戴德。

    梁飞这般想着,说出口的话就更随意了:“不用着急码字了,出来和我见一面,说不定以后都不用码字了。”

    孟轲心想:“不码字喝西北风啊?”

    “这人是不是傻?”

    “脑子有泡?”

    不对。

    难道要找自己买歌?

    买卖还是可以谈一谈的,郑小鱼找自己要歌肯定是白送,别人找过来,那肯定是要收费的。

    看在钱的份儿上,孟轲就勉为其难,出去见一面吧。

    “好的,去什么地方?”孟轲问道。

    “地方你来定,我还是第一次来南川呢。”梁飞笑呵呵的说道。

    “那这样,刚好中午我要请同学吃西餐,一起吧,也算节省时间,你应该认识我同学,火红的萨日朗就是送给她的。”

    “郑小鱼吗?”

    “对。”

    “那刚好,我代薇薇谢谢她。”

    ……

    挂掉梁飞的电话,孟轲直接就在手机上搜索起南川的美食,只挑最贵的西餐。没办法,有人请客,他怎么好意思客气呢。

    再说了。

    求自己写歌,起码的诚意还是要的吧。

    就算求不成功,那自己之前白送的歌,难道还不值一顿大餐?

    怎么算对方都不亏,孟轲这小心眼还能真大方起来,吃他,吃他,午餐的标准,直接从一千起步,跨越到五千打底,争取吃过五位数。

    哎。

    早知道会有这么一档子烦心事,孟轲肯定就不抢郑小鱼做的早餐了,吃的这么饱,中午不就亏了?

    很忧伤。

    只好化忧伤为动力,继续抄书吧,还有好几万的任务没有完成呢,多码字多更新,争取两个月之内将庆余年完结。

    如果40天能完结就更好了。

    直接开新书。

    一年码他3000万字,坐收订阅美滋滋。

    任务很艰巨,时时刻刻都不能放松,不行,要抽时间找一家手部按摩店,不然肯定吃不消。

    抄书将手指抄残废,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快到11点的时候孟轲果断暂停码字,敲开郑小鱼的房门:“小鱼儿,哥哥中午带你吃大餐,南川帝国大厦,顶层sunlight restaurant。”

    “去哪儿?好好说话!”郑小鱼最烦英文了,根本听不懂。

    “日光餐厅。”

    “诚意十足啊,那你等我几分钟,我换件衣服。”

    孟轲打算一顿餐办两件事情,郑小鱼何尝不是一身衣服赴两次约,她都想好了。打扮整齐,中午先跟孟轲吃西餐,吃完之后让大傻子陪自己逛街,晚饭请学长卫思哲烛光晚宴,充实,靠谱!

    二十分钟之后。

    一身耀眼装扮的郑小鱼就从屋子里出来了。

    孟轲瞅了一眼......因为郑小鱼穿的实在是太……太妩媚了。

    上半身是松松垮垮的白色衬衫,可下半身却是一条黑色的超短裙,如果有阳光的照射,那条笔直的大长腿袒露出来,能炫死路人的狗眼。再看那双可爱的小脚丫,没有穿特别正式的高跟鞋,只是一双半透明底色的凉拖,这样就将脚趾头彻底释放出来,每一根指头上都精心涂抹了一层指甲油,亮晶晶的,好像能反射阳光。

    一整身。

    看着似乎露出来很多的肌肤和小嫩肉,其实啊,最关键的部位全都被郑小鱼给藏了起来,不过这样反而更能勾魂夺魄,让男人的眼珠子盯住就扯不开,心里还痒痒的。

    孟轲凑近一步,稍稍吸了一口气,满满都是香水味:“喂,你这也太那啥了吧,咱俩吃个便饭,不至于,不至于。”

    “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知错能改,还能想到用大餐来弥补自己早晨的罪孽。孟轲同学,我觉得你今天的表现很不错,我很欣慰。”郑小鱼的语气很奇怪,姿态端得很高,甚至少有的露出姨母般的亲近。

    咦?

    不对!

    郑小妞儿这是几个意思?

    温柔的陷阱还是妖精的诱惑?这是想吃了自己?

    孟轲瞅着郑小鱼,后背直发凉,警惕,必须警惕,今天的郑小鱼很危险,喜欢发骚并且喷香水的女人都是怪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