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穿越小说 > 忆昔大唐贞观世 >第三百八十章 蝼蚁之说,百家之城!
    秦王庄,李方晨还不知道十七被人用刑的消息。

    行孝在长孙无垢身边,每日都在变着花样让长孙无垢展露笑颜。

    长孙无垢心中很是甜蜜,有子如此,实乃天大之幸。

    两人搭伴,在鸡舍中收拾遍地“鸡黄金”,那味道,格外酸爽。

    本该凤舞九天的皇后娘娘,却不见任何嫌弃之色。

    身旁候着几位侍女,挎着篮子,不断从皇后娘娘手中接过鸡蛋。

    “钰儿,多拿一些,今日庄子孩子下课后,本宫要去做好给他们送过去。”

    庄子里的蒙学之所重开,小方庄的孩子,全部转移到了秦王庄中。

    让他们读书明理,因为李方晨对于这些年轻的“下一代”极为看重。

    之前带长孙无垢去看望过一次,手中都是李方晨安排秦王府准备的糕点。

    孩子们吃的很开心,一个个见到长孙无垢时,极为恭敬。

    憨态可掬,活泼机灵,每一个孩子,都代表着一种对于未来的希望。

    长孙无垢看的心喜,便打算自己也亲手做些甜食,送给这些可爱的孩子们。

    对此,李方晨除了支持外,并无任何反对。

    可长孙无垢并不会做饭菜,更不懂烹饪之术,如何让她亲手做点好吃的呢?

    猛然间想起,当初自己在宫中品尝过的一道美味。

    此美味还与李方晨密切相关,毕竟这道菜的名字叫做“水蒸蛋”。

    简单易懂,而且入口即化,丝滑享受很是让人喜欢。

    长孙无垢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派人做上一些品尝,久而久之,对水蒸蛋也就有了更多的了解。

    庄中共有孩童两百七十余位,长孙无垢便按人头拾鸡蛋,每人三人,一个做水蒸蛋,另外两个当做礼物,让他们带回家,给亲人品尝。

    凭着一份心意足矣,鸡蛋算不得什么稀罕物。

    可对于庄户来说,并不是每天都能品味。

    他们不是原先的白狼军,李方晨给他们分配的工作是务农,而不是养鸡。

    除了原先那一千多名白狼军汉子外,大部分庄户,三五天才能吃上一颗鸡蛋。

    大部分人更是将鸡蛋留存,打算孵出来养鸡,并不满足此刻的口腹之欲。

    全体秦王府的下人因此变得手忙脚乱,长孙无垢只负责下令,实际操作她并不会去做。

    如此一来水蒸蛋也算是在她的安排下做好,名义上皇后亲手所做,并不算过分。

    李方晨则蹲在地上,被一旁的蚂蚁所吸引。

    许久不见自家钰儿说话,长孙无垢四处观望,好不容易才看到这个臭小子。

    “钰儿,你这是在看什么?”

    “蝼蚁!”

    “蝼蚁?”

    “母后可知道,蝼蚁虽小,其心甚大!”

    长孙无垢顿时来了兴趣,“讲来听听。”

    李方晨看着地上蚂蚁,排成一条长线行动,用石子堵住它们的去路,顿时使路线发生了偏移。

    但这种偏移只是片刻,前方蚂蚁迅速返回,指引其他蚂蚁重新划出一条长“线”。

    “内藏乾坤,翻云覆雨。这便是蝼蚁!”

    “内藏乾坤,翻云覆雨?再说清楚些!”

    这臭小子明显还有隐藏,长孙无垢忍不住瞪了他一眼。

    李方晨起身,面带笑容,就好像是一个普通的邻家小伙子。

    “千里之堤,以缕螘之穴漏。若我李唐比作山中虎王,百官视作林中鸟兽,那么天下百姓,便是世间最为强大的蝼蚁!”

    长孙无垢翻了个白眼,“蝼蚁何曾被称之为最强?”

    “成群结队相互依存,不惧生死不畏严寒。为了生存,他们可食百兽,吞山林。为了族群的安全,他们可以和自己的‘天敌’搏命厮杀,如此还不能被称之为最强吗?”

    长孙无垢收起了嬉笑之色,“钰儿,与本宫你还要打哑谜不成?”

    李方晨苦笑摇头,“一时之言,当不得真。曾几何时,我也曾是一只蝼蚁,窥望天地之大,羞恼自身之小。本以为我会大鹏展翅,千里飞驰。没想到走到如今,我还是当初那只蝼蚁,未曾有半点变化。”

    “钰儿?”

    “母后安心便是,年纪大了,总有些不该有的冲动。”

    “臭小子!”

    长孙无垢嗔怒般拍了一下李方晨的脑袋,“若你是年纪大了,那本宫呢?”

    李方晨哈哈一笑,“母后今年二八之龄,哪个敢不信,我就去撕了他的嘴!”

    “休要废话,快帮本宫准备,今日还有要事呢!”长孙无垢心中很是高兴,这才放过李方晨之前口误之事。

    “是,孩儿这就来帮忙!”

    庄中的忙碌始终未曾停歇,李方晨之所以会发出这一番感言,或许是因为,他本以为自己可以化作鹏鸟,助大唐扶摇直上。却忘记了,自己这只鹏鸟,实在太弱,弱的被人一推就倒。

    而大唐,太沉了,沉到让他无法承载。

    或许此刻他心中最大的变化,并非是埋怨自己当初的所作所为,而是叹息世事难料。

    等到十七从长安归来,将一切查明真相,杜家兄弟的死活就与李方晨无关了。

    正好借此机会,离开长安,随便寻一处城镇,荒度余生。

    秦王庄,为何不能舍去?对他而言,这一切都是过眼烟云,做不到让他停滞不前的吸引力。

    等离开了长安之后,挑一处人烟稀少的城镇,建一座自己想要的人间乐土。

    或许,这将会是他用尽一生为之奋斗的存在,更会是千年后,大唐名传万古的强大助力。

    就在秦王庄别院的书房中,有一张被李方晨积压了许久的镇纸,纸上水印明显保留下来了四个大字。

    “百家之城!”

    他不喜欢长安的朝堂,可他喜欢大唐的质朴和纯真。

    他不喜欢古人的固执,可他欣赏他们坚强不屈的品质。

    他希望,这个时代,或是以后的千秋万代,保我华夏传承,永世不朽!

    华夏之火,生生不息!

    华夏一脉,傲然于世!

    华夏之名,天下敬服!

    这并不是他一开始的打算,本来回返秦王庄,他是想借此钓出幕后黑手,以雷霆之势,让恶人伏诛!

    可当他真正静下心来,又觉得一切十分可笑。

    他争来争去,究竟为了什么?

    当初的心愿,不就是让大唐越来越好吗?

    白狼军本就是随手而为,替大唐征伐四方的存在,如今没了用处,也该让它变成“传说”才是。

    佛曰悟禅,道曰明心。

    如今的李方晨,已经完全摒弃了之前的可笑想法。

    去六部,又有何不妥?

    最后的结果,大不了就是被重新贬为庶民,依旧保持着如今的生活吗?

    再坏,又能坏到哪里去?

    再好,又能好过几层高楼?

    看到长孙无垢的笑容,他开心。

    看到庄中百姓的笑容,他更开心。

    蝼蚁之说,何尝不是他李方晨的自白。

    他想让大唐根基深厚,打下一片沃土供后代生存繁衍。

    他更想免去日后可能会出现的诸般忧愁,使得史书一帆风顺。

    可他突然明悟,自己之前做的事情,实在太小了。

    何不聚少成多,立兴学之圣地,记以明志,供后世效仿?

    当然,还有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身边人的安好无恙。

    如果李方晨知道十七被人搞成了废人,怕不得一切都会变成空谈。

    唯有一个“杀”字,方可泄去心中暴怒之火。

    毕竟他已经承认,自己一直都是一直蝼蚁,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