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都市小说 > 从小学音乐老师到巨星 >第16章 能不能换首新的
    “小雪,怎么了?”

    刘晓静到房间时,发现凌雪已经坐在电脑桌前,手放在鼠标上,眼睛盯着电脑屏幕。

    “李科出山第一首作品,是什么你还记得吗?”

    凌雪的眼没有从屏幕挪开,自问自答,“是《女人不哭》,那首歌大家都说是被李欣然在喵曲网上淘到的。”

    “你是说,你要去喵曲网上淘歌?”

    刘晓静此时也走到她的身边,看到凌雪果然打开的是喵曲网的页面。

    她苦笑着道:“小雪,那只是个例好吧,这网站上都是些初学者自娱自乐,除了那次可没出过任何其他精品。”

    “可我也没别的选择了,试试吧。”

    说着,凌雪已经打开一首歌,听了几句摇了摇头,这是首清唱的作品,旋律一般,演唱者的嗓子也很差。

    听起来,确实像是业余人士。

    不过她倒是没有受到影响,接着点开下一首。

    刘晓静趴近点一看,顿时头皮发麻,这网站可能是因为流量下降,运营者已经有点想要放弃,排版做得一塌糊涂。

    屏幕上是密密麻麻的试听歌曲,一首挨一首,没有分类,也没有任何提示,就是那么排在一起。

    粗粗一看,一个页面上少说也有几十首,而页数已经排到几千页了。

    她拍了拍额头,无语地说道:“你就这样一首一首听下去,得听一年才能听完吧?”

    “一周吧,下周三就有商演了,如果一周没有收获,我就……”

    凌雪手上停顿一下,没有继续说下去,片刻后又接着点开下一首。

    如果没有收获,她也只能听从公司安排,也许在合同到期前都没有机会出新歌了。

    而合同到期后,她的处境也不会好到哪里去。

    “算了,我也陪你听吧。”

    刘晓静叹口气,也打开了身边的笔记本电脑。

    ……

    陆新离开音乐教室后,去了二年级1班上课,关于那个歌唱比赛,他不准备过多参与进去。

    他也无法做到更多,那首《最美的光》如果起不到作用,他也没有其他办法。

    有张若惜帮忙练琴也足够了,中午休息时,陆新看到她带着张佳琪去了音乐教室,傍晚放学后又去了。

    希望小姑娘能练好吧。

    回到新租的房子,刚进屋,陆新就闻到一股香味。

    “妈,做什么好吃的呢?”

    他换了鞋径直朝厨房走去,这就是父母在的好处啊,原来在光明小区住时,虽然偶尔自己也做饭,但最多下点面条。

    哪像现在,有大厨和预备大厨在家,他下班就能吃现成的。

    “回来了?炸丸子呢,快洗手尝尝。”

    陆妈正在厨房忙活,听到声音抬头看了看他笑着说道。

    看着盆里散发着香气的金黄色丸子,陆新哪还顾得上洗手,直接用筷子夹起一个就放在嘴里。

    “嗯,又酥又脆,好吃。”

    说着,他很快拨拉半碗端在手中。

    陆妈笑了笑,一边翻着油锅里的丸子,一边问道:“小新啊,你们学校老师多不多?”

    陆新点头,“不少,一百多个。”

    “那女老师多吗?跟你年龄差不多的。”陆妈装作不经意地接着问道。

    “跟我年龄差不多的……妈,你想问什么?”

    “没事,随便问问,我记得咱们县城小学女老师就挺多,你们这里也是吧?有没有合适的?”

    陆新就知道是这个事,无语地说道:“妈,我只上了半个月班,再说我才22,不用急。”

    “怎么能不急呢?你谈恋爱不得时间啊?等结婚时年龄就不小了。”

    陆妈瞪了他一眼,“我跟你爸结婚早,你大学毕业了我俩都还年轻,将来还能帮你带孩子,可你看原来厂里的老齐,跟你爸一般大,孩子才上初中,将来老了多麻烦。”

    “行行,我知道了妈,你别操心了,我回房间了。”

    陆新几口将丸子吃完,放下碗溜之大吉。

    这时,陆爸自己推着轮椅从卧室出来,到厨房门口小声问:“怎么样?”

    陆妈皱了皱眉,“看不出什么反应,不过不像是被甩了。”

    原来,两口子怕陆新是被女朋友甩了,伤心之下不再谈对象,所以陆妈才出言试探。

    陆新现在可没工夫伤心,他满脑子想的都是赚钱。

    只有几百块钱在手,实在是没有底气。

    还好,锅碗瓢盆都是陆妈买的,每天买菜的也是陆妈,每每想起这个,陆新就郁闷非常。

    他堂堂一个穿越人士,满脑子都是宝藏,居然混成了这样。

    不过急也没用,他想过了,等陆爸的脚伤好了,他就去趟上京找找机会,北蒙毕竟城市太小了。

    实在不行,也只能先卖几首歌应应急,只是在对版权如此重视的时空,卖也不能多卖,版权还是要尽量抓在自己手里。

    吃过饭,陆新背上吉他出门,吉他是他昨晚从光明小区拿过来的。

    今天没别的,还是去卖唱。

    不过上次的位置不算太好,人比较少,他那次回来时,路过步行街一个地下商场通道,里面人倒是挺多的。

    今晚的目的地就是那里。

    很快地方到了,下面是地下商场,上面是步行街,通道里的人潮不断,两边壁上还有壁灯,确实是个卖唱的好地方。

    如果是在大城市,这样的地方肯定是会有人占据了的,不过在北蒙这样的小城市,卖唱的人实在太少了。

    也因此,陆新才能独占这个好位置。

    摆好东西,他开始弹唱,身边路过的人不时回头看他几眼,也有一小部分驻足留下,专心听他唱歌。

    只是往前面摆放的吉他袋里放钱的人,实在是少之又少。

    陆新也不太在意,他本意是练歌练嗓子,有人打赏自然好,没有也无所谓。

    有个满脸络腮胡的中年男人路过,留下来听了两首,倒是放进去一张钞票。

    陆新低头一看,居然是张百元大钞。

    他道了句谢,便再次唱歌。

    “唱的真好!”

    一首歌唱完,人群中一个女孩轻声说道。

    旁边穿牛仔服的年轻男孩本来也觉得唱的好听,但看到女朋友沉迷地盯着陆新看的样子,心里顿时就不是味了。

    他不屑地说道:“好什么呀,翻来覆去就这么几首。”

    女孩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没有理睬他。

    年轻人心里更是不爽了,声音也大了起来,“能不能换首新的?”

    “抱歉,确实就会这几首。”

    陆新不想惹事,便笑着说道,而且这个时空的歌,他也真的暂时只练熟了十来首。

    那年轻人却讥笑道:“就会唱几首歌,你出来卖什么唱啊,学好了再出来吧。”

    这话一出口,本来没几个的围观者,顿时都朝他看去。

    路过的人也有几个停了下来,就连刚刚准备要走的中年络腮胡,也再次停住脚步,似乎想看看陆新如何化解。

    陆新看了看众人,笑了,他问:“我要是唱点别的,你准备如何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