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其他小说 > 开局继承了十栋楼 >第30章 ,原来是你小子把鬼......
    顾辉:“......”

    说好的骨气呢?说好的铁骨铮铮呢?说好的长门巷大名鼎鼎的火鸡哥呢?

    怎么被他这一吓就跪了?!

    顾辉有些无语。

    虽然知道这年代不兴古惑仔了,自从九零后走上教师、公务员等岗位的时候,都给社会带来了新的风貌。

    可你能不能别这么皮?!

    “李哥姓李名胜,在我们城南这一代很有名气”

    在顾辉的威逼下,火鸡倒豆子一般将所有的事情全部说出。

    “如果是其他事,我倒是不知道,可谁想要对付你,我知道的一清二楚。”火鸡用力拍了拍胸膛,信誓坦坦道:

    “之前我略微调查过大哥你的身份背景。”

    “哦?”

    “这......不是为了惹上必要的,呸,不必要的麻烦吗,谁知道死在姥姥家,嘿,瞧我这嘴,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从此以后,我管你叫哥。”

    “你管我叫爸?”

    顾辉似笑非笑。

    火鸡:“......”

    火鸡瞬间就软了,眼里满是哀求,恨不得扇自己一个大嘴巴子,平常玩笑话说多了,没顾及场合,被顾辉抓住了小尾巴。

    他瑟瑟发抖。

    甚至还有想要皮一下的欲望。

    毕竟现代社会死不了人,而且眼前这小青年顶多整治他一下,没啥生命危险。

    “爸爸~”

    火鸡脸上堆砌着假笑,“那个......那个......我本来就是看管一家会所的,你们杂志社的肖总一次意外在床上和燕燕说了这些话,我琢磨着这么一对,就知道了谁是幕后主使。“

    顾辉毕竟是智创杂志社的得理干净,知道许多肖总的小尾巴,这个永胜就是杂志社名下网站的网页的常驻客。

    恰好永胜的老板姓李。

    “对对对!就是永胜,想不到大哥......不,爸爸~,您既然知道,不过我劝顾哥你最好不要招惹李胜,我只是不入流的小混混,上不了台面。

    可李胜背后的力量可厉害多了,在江都谁不知道阎王李的名声,这些人对付李胜的时候......都突然暴毙身亡了。

    法医都看不出是啥病症,但咱是谁,长门巷大名鼎鼎的火鸡哥......”

    火鸡得意洋洋,正要继续往下吹嘘的时候,募得脖颈一寒,立刻改口道:

    “当然比不上大哥您......嘿嘿,如果不是李胜下的手,老子名字倒起来念!”

    “有意思,想不到李胜有这么大能量。”

    顾辉点了点头,暗中琢磨起来,这李胜恐怖和超凡能量有所联系,如果想让一个人毫无察觉的暴毙身亡,那么鬼怪......

    最是合适不过。

    “我有一个可以让你一生富贵,长生不老的法子,要不要?”

    顾辉思索一二,随即笑眯眯的看向火鸡。

    “要,当然要啊!”

    火鸡下意识的点头,可接下来他的脖子像是被人用大力扼住,掐的难受,一丝丝空气都透不过鼻腔吸进去,

    “饶命......”

    他话音还未落下,白眼一翻,瞬间昏迷。

    而与此同时,火鸡倒映在墙上的影子先是缩成一点,继而瞬间消失,另一端迅速缩回到了到顾辉手中的荷包土壤里。

    顾辉看向荷包一旁的状态栏。

    【

    姓名:李芸芸

    属性:身高170,三围等级:一星厉鬼(饿死鬼,有百分之四十五的几率进化为劣血饕鬄鬼,成长潜力巨大)

    性格:温和,逆来顺受

    好感度:2500+

    】

    “好感度增加了200多,但最关键是进化的几率又提升了8点。”

    顾辉暗道。

    然后目光看向一旁神情呆滞的火鸡。

    “叮!恭喜宿主,完成触发型奖励,低级茅山白毛僵尸+1。”

    系统冷冰冰道。

    对于将火鸡变成僵尸,顾辉一点负罪感也没有。

    这些街头小混混恶迹甚至比杀人犯还可怕。

    他先前的工作是杂志社的编辑,知道现代社会许多杀人犯更多是脑子一冲,老实人被欺负多了,走上了犯罪道路......

    而这些小混混整日恶迹不断,欺行霸市是常态,打架斗殴是日常,违反乱纪是基操,奸淫掳掠、小偷小摸是工作......

    所以火鸡绝不是什么好人!

    操纵僵尸,在《茅山导引术》中有所记载,顾辉运用源力在火鸡的身体里做了一个源力印记,就操纵自如。

    “将常人变成僵尸,难之有难。这次这么轻松,还是多亏了系统。”

    他对火鸡下达命令。

    “李胜在哪里?”

    “小戏院。”

    火鸡僵硬回答道。

    ......

    小戏院是江都城南的一家较为偏僻的戏院。

    华韵社戏院。

    在江都的戏院不多,能拍得上号的就只有两家,小戏院是相对于城西的大戏院而言,但内里真的不算小。

    “我和你好夫妻恩德不浅,贤公主又何必礼太谦,杨延辉有一日愁眉得展,誓不忘贤公主恩重如山。”

    戏台上的老生舞了一段,唱道。

    《四郎探母》!

    很经典的曲目,不仅在秦腔、京剧都有,黄梅戏也有。

    只是唱法不同。

    这年代,真正肯听、能听进戏曲的人已经不多,不过李胜是一个,他甚至能咿咿呀呀唱上几段,在小戏院算是老客。

    包厢内。

    李胜眯着眼,拍了拍大腿,低声附道:

    “讲什么夫妻情恩德不浅,咱和你隔南北千里姻缘。因何故终日里愁眉不展,有什么心腹事你只管明言。”

    “李哥,火鸡找你。”

    蹬蹬进来一个小弟模样打扮的青年,在李胜耳边低声道。

    “火鸡?”

    李胜眼皮轻抬,嘴角露出一丝微笑,“让他进来,报酬给他已经准备好了。”

    说实话,他不爱听戏,这玩意太老。

    可架不住季师好这玩意,他坐在‘弟子’,就得上行下效。

    没曾想,进来两个人。

    火鸡在前,顾辉在后,但是走到包厢时,火鸡退后了半步,到了顾辉身后。

    显然这是以顾辉为主。

    “哟,李总,好久不见。”

    顾辉笑了笑,在杂志社工作的时候,他和李胜谈过合同,关于网站投放广告的事情。

    “看来你也知道了些什么,不过可惜的是......你手上没我半点把柄。”

    李胜眼睛一缩,淡淡道。

    他明面上的身份可是正儿八经的生意人,被火鸡这么一戳破,顿时有点颜面丧失的感觉。

    忽然。

    他吸了吸鼻子,在顾辉身上有股熟悉的味道。

    煞棺?!

    为了这件事,季师可没把他少骂。

    “原来是你小子把鬼......”

    李胜一拍桌子,怒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