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穿越小说 > 我的邻居是皇帝 >第512章 巨寇俯首
    叶华没有在楚州逗留太久,当赵二去面见任天行之后,他就去了海州,显然,叶华是给任天行足够的面子。

    跟在叶华身后的李煜很羞愧,甚至有点无地自容。

    有本事有价值的人都会得到尊重,这是叶华的行事准则,只不过叶华判断一个人的价值,和寻常人很不相同。

    在婚礼大宴之上,代表工匠的哑翁和那些高官并肩坐在了一起,大周学堂的山长梁周翰没有半点官职在身,但是却跟一群文武重臣在一起,谈笑风生。

    没有法子,自家的后辈全靠人家教导,不客气不行啊!

    从这里就能看出,叶华重的是本事,而非权势。

    至于任天行,不过是草莽水寇而已,又狂妄自大,叶华居然愿意跑去海边等他,足见此人的价值不凡!

    要说起来,他李煜也是满腹才学,惊天动地,结果呢,去了大周,反而把媳妇给丢了……唉,百无一用是书生啊!

    李煜只剩下摇头感叹,上辈子没干好事,奈何托生帝王家,要是成了一个海盗,也比当词人有前途啊!

    “李煜,你知道吗,越过面前的广袤的沧海,还有无数的土地,上面有令人垂涎的财富,你我都没有办法扬帆出海,只有靠着那些你瞧不起的海盗,他们掌握了这世上最了不起的本事,新世界的大门,必将由他们开启!”

    李煜张大了嘴巴,只剩下一颗的门牙格外显眼!

    有土地,有财富,有没有长生不老药啊?

    他第一个念头,就想到了传说中的三仙山,秦始皇派人去寻找长生不老药,难道叶华也想去找?

    或许是吧,这位冠军侯,文武全才,年少成名,什么都不缺了,或许真的要向老天爷发起挑战,修出一个长生不老来!

    叶华当然不清楚李煜的心思,要是知道的话,保证把这家伙扔到大海喂鲨鱼算了,在你眼里,老子就那么庸俗不成?

    等了一阵子,海面上出现了几个船帆,船帆越来越大,直到整个船只都出现在了面前。这是一艘快船,水手也非常高明,他们娴熟地操纵着,在距离海岸还有几十丈的地方停下来,上面的人跳下了船只,涉水来到了岸上。

    叶华向前走了两步,冲着对方拱手。

    “你就是任天行?”

    对面的人个头不高,身材也不算壮硕,而且由于常年在海上,脸上有一层厚厚的水锈,皮肤又黑又红,十分粗糙。

    总体来说,就是个普通人。

    但是叶华第一眼就能确定,这家伙就是任天行!

    因为他的眼神之中,有一股强烈到呼之欲出的自信,似乎在他的眼里,所有人都是土鸡瓦狗,不值一提。叶华很能理解,最早搏击大海,称雄海上的人物,又怎么能没有几分豪情?

    相比叶华的欣赏,任天行的想法明显复杂了许多,他突然抢步过来,深深一躬。

    “草民见过冠军侯!”

    叶华笑道:“不用客气,我这个人最不喜欢繁文缛节,可又摆脱不了。今天来这见你,就脱尽行迹,把酒言欢!”

    叶华也没有挑选地方,只是随便找了一块巨大的礁石,李煜提着食盒酒坛,放在一边,然后就躬身后退,让他们两个单独谈。

    任天行皱着眉头,“侯爷,就在海边?是不是太简陋了?”

    叶华笑道:“这里最好,你我初次相见,心中肯定有太多的戒备,进了城,反而不好谈了,就在这海天之间,敞开心扉,说真话,把心肝肠子都掏出来。”叶华一边说着,一边给任天行倒了一杯酒,“任船主以为如何?”

    任天行连连点头,捧起酒碗,大声道:“侯爷果然是英雄了得,草民佩服!”

    两个人喝了酒,抛开了初次见面的生疏,任天行直接道:“侯爷,你给任某的那件宝贝,是怎么得来的?”

    叶华笑了,“很容易,我这里有一本小学的教材,就写着怎么制作。”说着,叶华还真拿出了一本书,递给了任天行,在有关磁铁的一章,赫然写着:用薄铁叶剪裁,长二寸,阔五分,首尾锐如鱼形,置炭火中烧之,候通赤,以铁钤钤鱼首出火,以尾正对子位,蘸水盆中,没尾数分则止,以密器收之。

    这种方法就是利用地磁场使铁片磁化,鱼形铁片微向下倾斜对磁化有利,使用时,指南鱼浮于水面,就能确定方向了。

    当然,还有更简便的,以磁石摩针锋,或是置于水中,或是悬于空中,都能指示方向。

    叶华给任天行送的,就是郭幸哥在六岁的时候,亲手做的一个罗盘。有一段时间,小家伙拿着罗盘,到处去看风水,给人家测方位。

    结果就是他没有看出什么来,反而搅黄了好多风水大师的生意,开封的许多铺子,陆续有指南针出售,罗盘不再神秘莫测。

    就连军中,都大批订购,以往深入草原,必须有向导指引方向,如果走错了,迷失在茫茫草原上,很容易变成狼群的美食。

    有了指南针,深入草原,进入深山,都安全了许多。

    当然,指南针最大的价值,还是在航海上面。

    海洋何其辽阔无垠,有时候走几天,十几天,几十天,连一块陆地都看不到,到处都是水天一色,辨别不了方向,就是死路一条!

    任天行纵横海上,他就是辨别方向的高手。

    晚上的时候看星星,白天看太阳,遇到了下雨阴天,就用磁针。早在春秋战国的时候,就发明了司南,此后历代,不断改进,等到唐代,堪舆之术大行其道,终南山的道士们都有一个磁针的罗盘。

    唐代海外贸易繁荣,海船上就装备了磁针。

    只不过天然的磁针性质不稳定,很容易失去磁性,变得没法指示方向。

    任天行发现琉求,就是因为磁针失效了,他的船队偏离航向,本来向西回到舟山,结果他向东跑了,那一次他们差点死在海上,幸好漂到了琉求,才起死回生。不但保住了命,还得到了海上的基地,从此之后,任天行的势力越来越膨胀,才成长为海上霸主。

    用磁铁取代天然磁石,就能得到稳定的指南针。

    这是宋代才发现的,有了指南针,也就有了可靠的罗盘,远涉重洋,探索未知的领域,就变成了现实。

    作为一个在海上搏击十几年的人来说,看到罗盘的那一刻,简直手舞足蹈,高兴到晕倒。

    “没见识的莽夫!这东西在我大周的街面上,到处都是,连小孩子都知道怎么做!”赵二抱着肩膀,不屑道。

    “小孩子?你骗人!”任天行才不信呢,他宝贝似的抱着罗盘,像是捧着稀世珍宝,“这一定是大匠的手笔,真是太了不起了。”

    “行了,别做梦了,这是郭幸哥做的,他今年才八岁!”赵二找回了上次被羞辱的面子,不客气道:“去不去见我师父啊?”

    “去,怎么能不去!”

    他手下人还不服气,纷纷拦着,说什么朝廷的人,都没有良心,船主去了,会被扣下的。

    任天行呵呵两声,“你们未免太蠢笨了,冠军侯有这样的指南针,找到我们在海上的巢穴,易如反掌。命都攥在人家的手里,还不自知呢!”

    教训了手下之后,任天行果然驾着一只小船,主动来见叶华,半点不拖泥带水。

    叶华很高兴,“所谓宝剑赠烈士,红粉送佳人。指南针的用处,任船主是一目了然,正好,我还有一样礼物……不,是一个人,要交给任船主。”

    叶华向岸边指了指,任天行急忙看去,只见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妇人,正在向这边张望着,想过来,又不敢过来。

    任天行看到了老妇人,如遭雷击!

    “娘!娘啊!”

    他猛地从礁石上跳下,迈开大步,就向老太太冲了过去,扑通跪倒,用力磕头。

    老太太用力揉了揉眼睛,确认是儿子,伸出双手,保住任天行的脖子,泪水长流,“儿啊,娘以为这辈子都见不到你了!”

    他们抱头痛哭,好一会儿,任天行才和老娘分开,他不明所以,母亲怎么会出现在大周?

    赵二站在老太太身边,他笑嘻嘻掏出了一个锦囊,“拿去吧!”任天行接过来一看,发现竟然是母亲给自己的一封家书!

    “怎么,你为什么不给我看?”

    赵二耸了耸肩,“我师父为了让你过来,准备了两样宝贝,哪知道你见了第一样,就乖乖跑过来了,这第二样也就不用拿出来了……我想给你个惊喜!”

    任天行简直想掐死赵二!

    “我娘在你们手里,你不早点告诉我?”

    赵二轻哼了一声,“任天行,你不是吹嘘,陆上征战冠军侯,海上称雄任天行吗!你把自己跟我师父相提并论,结果我师父只出了一招,你就扛不住了,就这点道行,还想跟冠军侯比吗?信不信,我师父挥手之间,就能灭了你们!”

    任天行老脸通红,惭愧地低下头,“任某狂妄无知,不知天高地厚,还请侯爷宽宥。”

    说着,任天行几步到了叶华面前,单膝点地,“侯爷,草民,还有草民手上,一万多弟兄,十万生灵,全数听从侯爷调遣!一句话,俺是侯爷的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