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玄幻小说 > 召唤诸天武将 >第397章 征服马王(补三更)
    广阔的草原之上,数以万计的野马群疾驰,堪比武宗、武尊高手体魄的野马掠过。

    其中一匹马王疾驰,速度极快,气势磅礴,隐隐有雷霆之声!

    一个武者落在其背上,想要驯服这匹操纵野马群的马王!

    陈庆之驾驭飞剑跟在马群上空,而霍去病已经下去,试图征服马王。

    他们二人在草原王朝打转了一段时间,大概了解右屠王的势力范围,在返回夏国的途中遇到野马群,霍去病见马王体魄强大,便产生了征服野马群的念头。

    陈庆之也发觉马王奇异,是一匹罕见的异兽,于是同意霍去病耽搁时间驯服马王。

    他还有一个想法,这批诞生于草原北方的野马血统强大,霍去病只需要引导马王南下,便可以将马群引入范仲淹正在筹备的马场。

    马场的地址已经选好,范仲淹还在各个部落挑选合格的战马品种,有野马群加入,说不定可以给马场更好的选择。

    “不知霍去病将军是否有能力降服这一匹战马……”

    陈庆之感受到马王的不同寻常。与被驯服的战马不同,野马属于妖兽的范畴,很少愿意臣服于人族,除非对方足够强大或者可以有妖兽想要的资源。

    霍去病想要征服这一匹马王难度不小。

    马王风驰电掣,率领野马群在大草原上漫无目狂奔,身上还有雷蛇游走,令霍去病全身发麻。

    “好可怕的雷霆之力!”

    霍去病身上的皮甲被雷蛇划过,出现裂痕。雷霆蕴含的力量甚至让缠绕在霍去病腰间的狼皮着火燃烧!

    苍穹黑云密布,雷霆翻腾,狂风大作!

    陈庆之微微皱眉。

    黑云密布,并非正常天气,而是马王的能力。

    轰!!

    一道粗大的雷霆轰隆劈下,电光火石!

    陈庆之感受到雷霆的气息,提前御剑避开雷光!

    雷光,不,应该说是雷柱,足足有十丈粗,从距离陈庆之只有五丈远的地方劈下!!

    璀璨的雷光映衬在陈庆之的脸上,连他也不禁汗流浃背。他可不比猛将拥有巨兽般的体魄,如果雷柱攻击的目标是他,不死也要重伤。

    雷柱劈在马王以及试图征服马王的霍去病身上!马王为了挣脱霍去病,不惜引天雷自伤!

    璀璨的雷柱吞没霍去病!

    方圆一里之地被雷光覆盖,其他野马纷纷退避!

    草原龟裂,地面凹陷,野草被雷霆劈中而一片焦黑!

    位于天雷之中的霍去病承受着令人难以想象的痛楚,天雷浇灌体魄,身上的甲胄彻底破裂,每一块筋骨都刺痛无比!

    霍去病强忍疼痛,仍然不脱手!

    雷光逐渐消逝,马王从凹陷的地面冲出,鬃毛被雷霆烧焦,但霍去病还在它的背上,死不撒手!

    这个人族武王的意志非比寻常,甚至有着令人难以想象的天资!

    可以操纵雷霆的马王并非这么好征服,它还在试图摆脱霍去病,或者说是进一步的考验。

    只有真正的强者才有资格让其心甘情愿成为坐骑!

    “比起突破至武王境界引发的天雷威力更大,不愧是本将看中的战马。本将军命令你,南下!”

    霍去病强悍的体魄也被烧焦,意志不但没有消磨或者萎靡,反而更加坚定,还向马王下达命令,仿佛是指挥兵马的将军。

    马王恼怒,躯体却不由自主向南边行进,后方超过十万野马跟随马王,浩浩荡荡!

    “看来霍去病将军说不定还真的能够征服这一匹马王,将其收为坐骑。野马群都是体魄强大的战马品种,只要经过精心蓄养,每隔十几年、几十年都会有一批强大的战马繁衍,可当数十万雄狮!没想到往北方草原探索,还有这般收获,这下也算是一个大功劳。”

    陈庆之见到霍去病有逐渐征服马王的趋势,不禁感慨有意外之收获。

    夏国北边毗邻大草原,不缺战马,缺少的是强大的战马,足够承受武宗、武尊高手交锋时的强大冲击力。

    这匹霍去病试图征服的马王似乎连武王强者的交锋都可以承受,召来的天雷甚至可以伤霍去病,而自身也没有受到重创。

    若是有这匹坐骑,霍去病的战力也许可以更上一个档次。

    马王率领野马群一路向南,疾驰七天七夜,纵横将近一万里!

    这还是考虑到野马群的行进速度,否则马王疾驰的速度只会更快!

    期间马王不断引发天雷,试图将背上可恶的人族高手劈落。

    大草原上雷霆不时轰鸣作响,雷柱在大草原上留下一个个凹陷的大坑,砂石化为齑粉!

    纵使霍去病身上的甲胄化为飞灰,还是屹立不倒。

    终于,马王放弃了抵抗,速度逐渐变慢,气喘吁吁。

    即使是马王,不断招引雷霆和疾驰也耗尽体力。

    “是否愿意臣服?跟着本将军,也许你可以成长到一种令人难以想象的地步。”

    霍去病夹紧马腹,只有用武力才能征服马王。

    马王默不吭声,不过再没有动静的它几乎已经是选择了臣服。

    马王后方超过十万野马跟随马王昼夜不停疾驰万里,同样气喘吁吁,整个马群都要一段时间休整。

    陈庆之从后方赶来。御剑飞行极其耗费体力,陈庆之中途经过好几次休息,才堪堪跟上野马群。

    马王率领的这一批野马,体质异常惊人,陈庆之甚至考虑要走一批野马用作白袍军的战马。

    白袍军需要更加健壮的战马,方可来去如风。

    “暂时用狼皮遮体。”

    霍去病的衣物已经被雷霆烧成飞灰,陈庆之特意杀了一头苍狼,将狼皮扔给霍去病。

    霍去病随意将狼皮缠在腰间:“我们该返回部落。”

    “嗯,这会是一件难得的功劳。”

    陈庆之也挑选了一匹优良的战马,与霍去病一同返回属于夏国领土的草原部落,同范仲淹汇合。

    马王臣服之后,整个马群都听从命令,跟随马王继续南下。

    马王也无奈,征服它的人族高手不但意志顽强,而且似乎有些极高的武道天赋,它这才愿意臣服。